关于建立中国政府采购制度的若干问题Word文件下载.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5706747 上传时间:2022-11-15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31.2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建立中国政府采购制度的若干问题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关于建立中国政府采购制度的若干问题Word文件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关于建立中国政府采购制度的若干问题Word文件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关于建立中国政府采购制度的若干问题Word文件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关于建立中国政府采购制度的若干问题Word文件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关于建立中国政府采购制度的若干问题Word文件下载.docx

《关于建立中国政府采购制度的若干问题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建立中国政府采购制度的若干问题Word文件下载.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关于建立中国政府采购制度的若干问题Word文件下载.docx

资源配置由政府配置全部资源方式转变为以市场为主体配置方式。

对“市场失灵”领域如国防、外交、行政事务、社会治安、公共设施、基础教育、基础科研、卫生保健、环境保护、物资储备等等,则作为社会公共需要范畴仍需政府继续发挥职能。

具体表现就是由政府向广大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

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必须以税收等形式筹集资金,再用这些资金去采购广大公众需要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即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因此,在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财政也称为公共财政,政府采购也称为公共采购。

政府本级公共财政支出以是否获得等价物为标准,分为转移支出和采购支出。

其中,转移支出主要是指政府对企业的补助、政府对居民的补助以及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财力补助等;

采购支出则是指政府直接用于采购公共工程、货物和服务的支出。

在西方国家,采购支出一般占财政支出的30%以上,占GDP的比重一般在10%左右。

政府采购不同于其他消费主体开展的采购活动,它的资金来源于纳税人交纳的税金,因此,采购资金的使用也要满足纳税人的要求,需要做到配置合理,因此,采购活动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政府采购制度是实现公共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机制

国际经验表明,在公共资源的配置过程中,依靠道德自律或互相监督是不能杜绝小集团与政府部门采购官员之间的合谋和腐败现象的,而公开竞争机制的引入则大大降低了其合谋的概率。

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将公开竞争机制引入财政管理后。

供应商、采购机关以及资金管理部门相互之间的合谋与不合谋的利益差别已不那么悬殊,而合谋还要承担被揭发或查处的危险。

具体来说,由于要通过公开竞争选出最优标,众多供应商在竞标中,市场化的成本增大,中标的风险加大,中标概率下降,其合谋的预期收益下降,合谋的欲望受到抑制;

同时采购机关在招标、评标的规范程序中所起的作用较之没有公开竞争的采购方式也大打折扣,其主动合谋的欲望因成功率太低且风险较大而受到制约,由于受供应商与采购机关的合谋欲望下降的影响,供应商、采购机关与资金管理部门间的合谋也受到扼制。

这样,一方面形成了三者之间不易再合谋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还有利于采购机关、供应商和资金管理部门三者的内在目标的一致性:

对采购机关来说,优中选优,获得价格质量比最佳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激励厂商更好地为政府这个最大的消费者服务;

对供应商来说,促使其适应市场要求,自觉改善价格质量比,提高竞争实力;

对资金管理部门来说。

有利于提高资金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节约支出,硬化预算约束。

在此基础上,纳税人(公众)也就必然成为最大的受益方,因此,为了减少合谋现象,实现物有所值的目标,政府采购必须坚持透明度原则和竞争择优原则。

(三)政府采购制度与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对实物形态直接管理方式,如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以下简称“控购”)和财政供给制有着根本的区别

控购的初衷,主要是通过直接的行政手段抑制社会集团对某些商品的需求,实现社会商品的供求平衡,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市场商品日益丰富,政府与民争购的条件不复存在,控购的范围最终集中到几种专项商品,目的是控集团消费支出,尽管控购方法通过行政手段解决有限商品“该不该买”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实现对支出预算的控制,但没有解决“如何购买”的问题。

政府采购制度是通过法律手段,规范公共部门的采购行为,即“如何购买”,以实现政府预期的宏观经济管理目标。

随着我国国家机构改革,政府职能发生的转变,中央政府已经取消控购的做法,对部分商品控制购买的问题,将通过细化预算编制工作加以解决。

目前,一些地方由于细化预算编制将有一个过程,以及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仍然继续实行对一些商品进行控购。

我们考虑,这些地方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可在确定集中采购目录时,将一些专控商品列入集中采购目录,即将“该不该买”和“如何购买”结合起来管理。

这样,既可达到专控的目的,降低控购工作的管理成本,提高监督效果;

又可使控购工作纳入市场经济管理的轨道。

财政供给制是战时经济条件下实行的一种特别措施,在财政供给制条件下,财政是选购商品的主体,商品的使用者只能被动地接受商品。

实行政府采购制度,财政只是监督商品的采购过程,保证采购过程的公平交易和资金的有效使用。

商品的使用者是选购商品的主体(它是所购商品合同签署的甲方),在符合国家配置标准的前提下,能否满足商品使用者的要求,是选择商品的关键条件。

二、建立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必然性和可能性

(一)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是建立我国公共财政框架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主要放在收入管理上,并已取得巨大的成绩。

虽然多年来我国在加强支出管理方面也作了一些改革尝试,但都是局部性的,均未实现预期目标。

财政支出管理机制应该是服务于财政管理目标的,财政支出中的采购支出管理目标至少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是政策目标明确,合理配置,不能盲目分配和重复分配;

二是资金使用效率要高,要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三是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要透明,便于财政部门及全社会进行监督。

国际经验证明,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是实现采购支出管理目标的有效管理机制,因此,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是我国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建立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框架的客观需要。

(二)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是为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开放作必要的准备

1979年以后,随着世界经济的区域化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曾经是封闭和独立的政府采购市场逐步走向开放。

国际上第一个有关政府采购的守则是在东京回合多边贸易谈判期间制定的,它将关贸总协定的一些基本原则,如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和透明度原则延伸到政府采购领域。

从此以后,各地区经济组织和国际经济组织相继在有关的贸易政策中明确了政府采购准入的条款,或者专门制定政府采购协议。

在这些条款或者协议中规定,缔约方应给予同等机会的市场准入,建立公平竞争和非歧视性的政府采购机制。

1996年,我国政府向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提交的单边行动计划中,明确最迟于2020年与各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对等开放政府采购市场。

目前,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时,还面临着签署《政府采购协议》的压力,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时间日益临近,我国开放政府采购市场的时间可能要大大提前。

我国的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必须走向世界市场。

由于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是相互和对等的,一方面我国产品要进入其他国家的政府采购市场,必须以开放我国的政府采购市场为前提;

另一方面,随着我国政府采购市场的对外开放,外国供应商就要与国内企业争夺国内政府需求份额,使我国的企业不出国门也将面临国际竞争。

因此,我们应该充分利用从现在起到签署《政府采购协议》这段时间,按国际通行的方法建立政府采购制度并开始运转,在实践中培养我国的政府采购管理人员,让我国的供应商逐步适应按国际惯例从国内外市场上获取政府的购买合同。

此外,尽快建立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有利于推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政府采购协议》本不是各国加入世贸组织必签的文件之一,但一些发达国家要求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时必须签署这个协议,对外开放我国的政府采购市场。

我国虽然没有正式声明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实际上外国的供应商已经进入了我国的政府采购市场,我国的政府机关早已在国际间采购商品。

如果我国按国际惯例在政府采购法律中明确规定各采购机关不得随意购买外国产品,既能保护国内企业,给国内企业较为充足的准备时间,反过来又会促使外国政府重视我国的政府采购市场,达到加快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谈判进程的效果。

(三)我国已经具备建立政府采购制度的相关条件

一方面,我国政府采购具有较大的规模。

若按国际上政府采购一般占GDP的10%计算,我国政府采购的规模有8000多亿元。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税制的完善和征管力度的加强,以及费改税工作的推进,在未来三到五年内,我国政府采购的规模将达到上万亿元。

规模庞大的政府采购对供应商有着强大的吸引力。

另一方面,我国企业所有制的多元化,商品结构的多样化,市场供应丰富,产品质量不断提高,从整体上看。

基本上具备了参与市场竞争的客观环境。

因此,从发展趋势上看,我国政府采购活动必然大量增加,客观上要求尽快建立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竞争秩序。

我国的上海市早在1995年就开始了利用国际上通行的规则进行政府采购活动的尝试,到1998年底,全国共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政府采购试点活动,取得较为明显的效果。

三、建立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重大意义

(一)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有利于强化市场意识,促进观念转变

首先,有助于树立政府与纳税人之间契约关系的观念。

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后,纳税人与政府之间的契约关系更加明朗,即纳税人是委托方,委托政府在管理共公事务中用其缴纳的税收采购公共产品;

政府是受托方,政府在市场上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代理纳税人采购。

这种委托与被委托关系的确立,可以增强政府的公仆意识和公民的主人意识。

第二,有助于树立政府也是一个消费者的观念。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政府不仅要消费,而且是一个国家里最大的单一消费者,其消费量占整个国家消费总量的十分之一。

实施政府采购必将带来生产与消费关系的一次观念转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经济发展应实施宏观调控方式,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

政府对企业和生产者的支持不一定非要采取减税让利的方式,而是可以提出消费要求,通过对生产适销对路产品的政府采购来增加企业和生产者的收入,利用经济手段促进生产结构调整,提高产品质量,改善服务质量。

例如,如果将国家储备粮作为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之一,政府则可以通过调整粮食收购保护价和品种、标准,向农民发出信息,实现既保护农民利益,又更新农业品种的目的,而不必再采取下达播种计划等行政手段。

第三,有助于树立通过商业化途径提供政府消费更为便利的观念。

我国政府部门的内部都没有各种各样的服务机构,其消费供给方式和消费倾向由机构内提供,这种做法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虽有其便利之处,但按照市场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管理原则来衡量,显然是弊大于利,突出表现在:

重复建设,人员、设施闲置浪费,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差,机构臃肿,增大财政供养人口等。

实践证明,依靠部门或系统内部提供服务的做法,不仅享受不到服务的便利和高效,反而增加了财政负担,有损政府形象。

在发达或较为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政府部门消费不采取由政府内部提供的方式,而是通过市场提洪,即向市场购买各种所需服务。

实践证明,通过商业化途径由市场提供政府消费,成本低,效率高,服务周到。

近几年来,我国已在努力推行机关服务实体与机关脱钩的尝试,但效果并不明显,这与缺乏相应的机制密切相关。

我国可以以建立政府采购制度为契机,将机关的各种服务实体推向对会,让各机关同类服务体组成一个更大的实体,政府部门需要服务时,向这些实体购买,建立起机关与服务实体之间的商业性关系,从根本上解决依靠政府部门自我提供服务的方式,避免可能产生的各种问题。

第四,有助于树立集约理财观念。

长期以来,我国财政支出管理一直是采取粗放型的管理方式,存在着预算编制不细,支出管理不严的问题。

实行政府采购制度,首先是科学编制采购预算,从而可以从源头上防止重复采购和盲目采购。

同时,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化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