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财务会计》听课笔记3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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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时,企业应在发出商品并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后入账;
在采用汇兑结方式下,企业应在发出商品时入账。
二、应收账款核算的科目设置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账款的发生、收回等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账款”科目。
“应收账款”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收取的款项和代垫的运杂费。
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其借方登记企业应收取的各种款项,贷方登记企业已收回或转作商业汇票结算方式的应收账款,以及已转销的坏账损失。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应收账款”科目应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科目,以详细反映和监督企业应收的各种款项的发生和回收情况。
三、应收账款核算的主要账务处理
1.应收销货款的账务处理
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时,按应收的全部款项(含增值税),借记“应收账款”科目;
按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当企业收到款项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2.应收代垫包装费、运杂费的账务处理
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时,可能会为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和个人代垫包装费、运杂费。
在这种情况下,应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收回代垫费用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3.应收账款转为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企业发生应收账款后,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可能改用商业汇票方式结算。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收到经承兑的商业汇票时,应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第二节坏账的核算
一、坏账的概念
所谓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商业信用的存在,不可避免地会带来坏账损失。
现行制度规定,确认坏账损失应符合下列条件:
(1)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
(2)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
但是,按照会计程序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并不意味着企业放弃其法律上的追索权,一旦重新收回,应及时入账。
二、坏帐损失核算的科目设置
为了反映和监督坏账准备的提取、冲销、结转情况,企业应设置“坏账准备”科目。
该科目是一个资产类科目,同时又是一个备抵调整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应收账款”的减项反映。
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已发生的坏账损失和冲回已多提的坏账准备,贷方登记企业按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及收回已转销的坏账损失,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经提取而尚未转销的坏账准备数额。
三、坏账损失的账务处理
坏账损失的核算一般有两种方法:
1.直接转销法
直接转销法是指在实际发生坏账时,将坏账损失直接计入期间费用,同时冲销应收账款。
在直接转销法下,企业不需设置“坏账准备”科目。
当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直接按其损失金额借记“管理费用——坏账损失”科目,同时冲减已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如果已冲销的应收账款以后又收回时,则应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坏账损失”科目,以恢复企业债权并冲减管理费用,然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以反映账款收回的情况。
[例6]某企业应收账款中,应收A公司的账款为5000元。
确认无法收回坏账时,企业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
管理费用——坏账损失5000
贷:
应收账款——A公司5000
如果已确认并转销的这部分坏账损失以后又收回时,企业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然后,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银行存款5000
应收账款-A公司5000
直接转销法的优点是账务处理简单易懂;
缺点是这种方法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及收入与费用配比的会计原则,在转销坏账损失的前期,对于坏账的情况不做任何处理,从而忽视了坏账损失与赊销业务的联系;
而且这种核销手续繁杂,导致企业发生大量陈账、呆账。
由于长年挂账,虚增了企业的利润,也虚增了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的可实现价值。
2.备抵法
备抵法按期估计坏账损失并计入期间费用,形成坏账准备。
当某一应收账款全部或部分被确认为坏账时,应根据其金额冲减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账款金额。
采用备抵法,企业需设置“坏账准备”科目。
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
实际发生坏账时,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如果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以后又收回时,则应按收回的账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以恢复企业债权并冲回已转销的坏账准备金额;
然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以反映账款收回情况。
备抵法首先要按期估计坏账损失。
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主要有三种:
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
这里只介绍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
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是按应收账款余额的百分比来估计坏账损失的一种备抵法。
采用这一方法是根据会计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乘以估计坏账率即为当期应估计的坏账损失,可据此提取坏账准备。
我国现行制度规定,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一般为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0.3%-0.5%,“坏账准备”科目第一年按应收账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后年度均在“坏账准备”账面余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例7]某企业1996年估计坏帐损失为6000元,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管理费用——坏帐损失6000
坏帐准备6000
1997年确认某客户的坏帐损失为4000元,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坏帐准备4000
应收账款4000
采用备抵法有以下优点:
(1)预计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作为坏账损失及时计入费用,避免企业虚增利润,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2)在报表上列示应收账款净额,可以较真实地反映应收账款的可实现净值,从而使报表使用者清楚地了解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
(3)使企业能更好地把握应收账款所占用的资金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加速企业资金的周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第三节应收票据的核算
一、应收票据的核算内容
应收票据是指在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下,企业所持有的、尚未到期兑现的商业汇票。
它实际上是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而收到票据后形成的一种债权,属于企业的流动资产。
目前,我国所使用的商业汇票主要是不带息票据。
二、应收票据利息的计算
由于应收票据有带息与不带息之分,所以对于不带息票据,不存在计算利息的问题;
对于带息票据,其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收票据到期应计利息=应收票据面值×
利率×
时间
上式中,利率有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种,换算时全年按360天计算,每月按30天计算(不论大月、小月、平月还是闰月)。
日利率=年利率÷
360=月利率÷
30
月利率=年利率÷
12
一般而言,用百分号表示的利率,如无特别指明,均指年利率。
票据的时间有两种表示方法:
一种以日数表示,于若干天后到期。
此时,到期日数按实际日历天数,采用“算头不算尾”的方法计算。
[例9]一张面值为36000元、利率为10%、60天到期的商业汇票,其出票日期为8月1日,则其到期日为9月30日。
8月1日至8月31日为31天(8月1日计入);
9月1日至9月30日为29天(9月30日不计入)。
此票据到期后的应计利息为:
36000×
(10%÷
360)×
60元=600元
另一种以月数表示,于若干月后到期。
它以对日为一个月(如从3月15日至4月15日),每月按30天计算,而不论其实际日历天数为多少。
对不满一个月的零头天数,则按实际日历天数,采用“算头不算尾”的方法计算。
[例10]一张面值为30000元、利率为12%、3个月到期的商业汇票,其出票日为3月10日,则其到期日为6月10日。
该票据到期后的应计利息为:
30000×
(12%÷
12)×
3元=900元
如果出票日正好在月末,则按月数表示时间的到期日为到期月份的月末。
例如,某票据1月31日开出,3个月后到期,则其到期日为4月30日。
三、应收票据核算使用的主要科目
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应收票据的取得和收回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票据”科目。
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而收到的商业汇票。
其借方登记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而收到的经承兑的商业汇票的面值,贷方登记到期收回或未到期向银行贴现、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的面值,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到期收回的应收票据的面值和应计利息。
企业还应在“应收票据”总账下,按不同的票据种类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为便于管理,企业应设置“应收票据登记簿”,逐笔记录每一应收票据的详细资料,待应收票据到期,收清票款后,应在“应收票据登记簿”中逐笔注销。
四、应收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
1、不带息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不带息应收票据的到期值等于其面值。
企业收到应收票据时,按应收票据的面值,借记“应收票据”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应收票据到期收回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商业汇票到期时,如果承兑人违约拒付或无力偿还票款,收款企业应将到期票据的票面金额转入“应收账款”科目。
现举例说明如下:
[例11]甲公司5月20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产品销售收入为20000元,增值税额为3400元。
同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出并经银行承兑的不带息商业汇票一张,其出票日为5月20日,期限为3个月,面值为23400元。
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应收票据23400
主营业务收入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
3个月后,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票款23400元并存入银行,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银行存款23400
[例12]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产品,货款为30000元(不含增值税),但尚未收到,已办妥托收手续,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
应收账款——乙公司35100
主营业务收入3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
5日后,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来一张3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面值为35100元,抵付产品货款,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应收票据35100
3个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