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画板Super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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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存儲檔案挑選的物件為圖元檔:

將選擇的圖形保存為獨立的圖元檔。

(十五)列印:

列印當前活動的頁面。

(十六)列印預覽:

瀏覽列印的效果。

(十七)列印設置:

選擇“橫向”或“縱向”列印以及列印紙的尺度等屬性。

(十八)傳送:

將您的當前檔案,通過電子郵件傳送給他人。

(十九)結束:

結束超級畫板程式。

二、編輯功能表

(一)撤銷和重新執行:

執行“撤銷”命令,可以撤銷最近一步的操作;

如果又不想撤銷該操作,可執行“重新執行”命令,恢復上一步的操作。

(二)複製和貼上:

執行“複製”命令,將選擇的物件複製到剪貼板上;

執行“貼上”命令,則將剪貼板上的內容(作為圖片)粘貼到作圖區中。

(三)刪除:

將選擇的物件,以及依賴該物件而存在的物件刪除。

(四)全部刪除:

將作圖區中的所有物件全部刪除(坐標系除外)。

(五)全部點的名字:

控制所有點的名字的顯示或隱藏。

(六)隱藏:

將選擇的物件隱藏。

(七)顯示隱藏的物件:

將所有被隱藏的物件重新顯示出來。

(八)連結:

編輯選中的OLE物件。

(九)啟動OLE物件:

對已有的OLE物件進行編輯。

(十)選擇物件:

1.選擇全部的點:

選擇作圖區中所有的點。

2.選擇全部的直線、線段、向量和射線:

選擇作圖區中所有的線,包括線段、射線、直線和向量。

3.選擇全部的圓:

選擇作圖區中所有的圓。

但不包括圓弧。

4.選擇全部的測量物件:

選擇作圖區中所有的測量文本。

5.選擇全部物件:

選擇作圖區中所有的物件。

(十一)物件的內容:

打開選擇物件的內容對話方塊。

(十二)放大文本的字體或圖形:

將所選擇的文本字體放大,或將選擇的圖形放大。

1.如果選擇的是文本,則該命令將文本的字體放大;

2.如果選擇的是點,則該命令將點的大小增大;

3.如果選擇的是直線,則該命令將增加直線的線寬;

4.如果選擇的是多邊形,則該命令將增加多邊形邊界的線寬。

(十三)縮小文本的字體或圖形:

與“放大文本的字體或圖形”功能表命令的作用相反。

(十四)物件的畫筆、畫刷和字體:

1.畫筆顏色:

設置所選擇物件的畫筆顏色。

2.填充顏色:

設置所選擇物件的填充顏色。

3.文本顏色:

設置所選擇物件的文本顏色。

4.增加物件的透明度:

增加所選擇多邊形內部的透明度。

5.減少物件的透明度:

減少所選擇多邊形內部的透明度。

6.物件的畫筆、畫刷和字體:

設置所選擇(或新產生)物件的畫筆、畫刷和字體屬性。

7.物件的畫筆:

設置所選擇(或新產生)物件的畫筆屬性。

8.物件的畫刷:

設置所選擇(或新產生)物件的畫刷(填充)屬性。

9.物件的字體:

設置所選擇(或新產生)物件的字體屬性。

10.點的大小:

設置所選擇(或新產生)點的大小。

(十五)物件鎖定:

將選擇的物件鎖定。

鎖定的物件不能被修改,也不能被刪除。

操作步驟:

1.選擇要鎖定的物件;

2.單擊該功能表命令;

3.在彈出的“物件鎖定或解鎖”對話方塊中選擇“密碼保護”選項,然後輸入密碼,最後單擊【確定】按鈕。

在一個活動頁面中,當已經有物件被鎖定後,再鎖定其他物件時,選定要鎖定的物件然後單擊該功能表命令即完成鎖定,而不必再次輸入保護密碼,電腦將缺省與前面鎖定物件的密碼相同。

(十六)解開鎖定的物件:

解開鎖定的物件。

1.選擇已經被鎖定的物件;

3.在密碼欄中輸入鎖定物件的密碼;

4.當密碼輸入正確時,【確定】按鈕變亮色顯示(可執行狀態),然後單擊【確定】按鈕即可。

在不選擇任何物件的情況下,執行該功能表命令後,則當前頁面中所有被鎖定的物件均被解開。

(十七)修改鎖定物件的密碼:

修改鎖定物件的密碼。

1.單擊該功能表命令;

2.在密碼欄中輸入鎖定物件的密碼;

3.當密碼輸入正確時,【確定】按鈕變亮色顯示;

4.清除“密碼”編輯框中的輸入,然後輸入新的密碼;

最後單擊【確定】按鈕退出。

三、檢視功能表

(一)背景顏色:

修改作圖區背景的顏色。

(二)全屏顯示:

控制作圖區的全屏顯示。

【Esc】鍵是該命令的快捷開關鍵。

(三)OLE物件的邊框:

控制OLE物件邊框的隱藏或顯示。

(四)文本和多邊形的邊界:

控制文本邊框和多邊形邊界的顯示或隱藏。

(五)增加多邊形:

控制新產生的多邊形是否增加內部。

(六)智能畫筆的類型:

1.只能畫自由點:

選擇該選項後,智能畫筆只能畫自由點、端點為自由點的線段和自由點確定的圓。

2.只能畫自由點和物件上的點:

選擇該選項後,智能畫筆出能畫自由點外,還可以出物件上的點,以及畫出物件之間的交點等。

3.畫所有滿足條件的點:

選擇該選項後,智能畫筆能畫出滿足所有條件的圖形。

(七)圖形標注:

將角的符號用不同的圖形標注,將直線用不同的圖形標注。

選擇一個角的標注符號,然後單擊一個標注角圖示,即可將對應的角標示成對應的符號。

選擇一條直線,然後單擊一個標注直線的圖示,即可將對應的直線標注上對應的符號。

(八)顯示物件的序號和名稱:

控制顯示物件序號和名稱提示的開關命令。

(九)顯示選中物件的把手:

啟動選擇物件時的把手。

(十)工具欄:

1.標準工具欄:

控制“標準工具欄”的顯示或隱藏。

2.圖形標注工具欄:

控制“圖形標注工具欄”的顯示或隱藏。

3.複數工具欄:

控制“複數工具欄”的顯示或隱藏。

4.全屏顯示工具欄:

控制“全屏顯示工具欄”的顯示或隱藏。

5.程式工作區:

控制“程式工作區”的顯示、隱藏或啟動。

6.圖形物件工作區:

控制“圖形物件工作區”的顯示、隱藏或啟動。

7.推出庫工作區:

控制“推出庫工作區”的顯示、隱藏或啟動。

8.問題工作區:

控制“問題工作區”的顯示、隱藏或啟動。

9.物件的屬性工作區:

控制“物件的屬性程式工作區”的顯示或隱藏。

10.課件工作區:

控制“課件工作區”的顯示、隱藏或啟動。

11.自定義:

按照自己的要求重新設置軟體介面。

具體使用方法,可參考windows相關書籍。

(十一)狀態欄:

控制“狀態欄”的顯示或隱藏。

四、作圖功能表

(一)宏(Macro)或迭代:

建立新的宏或迭代,管理和使用已有的宏或迭代命令。

(二)智能作圖:

啟動智能畫筆功能,進入智能畫筆狀態。

(三)文本作圖:

以物件的序號為入口,通過函數命令作圖。

(四)點:

1.坐標點:

通過點的坐標作點。

2.整數點:

啟動作整數點功能,進入作整數點狀態。

3.坐標關聯點:

該命令作出與選擇點的坐標相關聯的坐標點。

4.直線上的點:

作出已知直線上的點。

5.平行直線上的點:

過一點作與已知直線平行的直線上的點。

6.垂直直線上的點:

過一點作與已知直線垂直的直線上的點。

7.多邊形邊上的點:

作已知多邊形邊界上的自由點。

8.圓上的點:

作已知圓周上的自由點。

9.函數曲線上的點:

作已知函數曲線上的自由點。

10.線段的中點:

作已知線段的中點。

11.點在直線上的垂足:

過一點作已知直線的垂足,同時作出垂線段。

12.角平分線上的點:

作出已知角的平分線與該角對邊的交點。

13.三角形的重心:

作出已知三角形的重心。

14.三角形的垂心:

作出已知三角形的垂心。

15.三角形的外心:

作出已知三角形的外心。

16.三角形的內心:

作出已知三角形的內心。

17.點關於點的對稱點:

作一點關於已知點的對稱點。

18.線段的定比分點:

作有向線段的定比分點。

19.線段的比例點:

作與已知線段成比例的點。

20.點繞點的旋轉放縮點:

作一點繞已知點旋轉一定角度並按照一定比例放縮的點。

21.等長線段的端點:

過一點作出與已知線段等長線段的端點。

22.兩條直線的交點:

作出兩條直線的交點。

23.直線和圓的交點:

作出已知直線和已知圓的交點。

24.兩個圓的交點:

作出已知兩圓的交點。

(五)圓錐曲線的特徵點:

1.圓心、橢圓或雙曲線的中心:

作已知圓的圓心或橢圓、雙曲線的中心。

2.左(下)焦點:

作已知橢圓(雙曲線)的左焦點或下焦點。

3.右(上)焦點:

作已知橢圓(雙曲線)的右焦點或上焦點。

4.長(實)軸左(下)頂點:

作已知橢圓的長半軸(或雙曲線的實半軸)上的左頂點或下頂點。

5.長(實)軸右(上)頂點:

作已知橢圓的長半軸(或雙曲線的實半軸)上的右頂點或上頂點。

6.短(虛)軸左(下)頂點:

作已知橢圓的長半軸(或雙曲線的虛半軸)上的左頂點或下頂點。

7.短(虛)軸右(上)頂點:

作已知橢圓的長半軸(或雙曲線的虛半軸)上的右頂點或上頂點。

(六)線段、向量、射線和直線:

1.線段:

將選擇的點連接線段。

2.向量:

將選擇的點連接成向量。

3.射線:

將選擇的點連接成射線。

4.直線:

將選擇的點連接成直線,或通過方程(條件)作圖。

5.平行直線:

過一點作與已知直線平行的直線。

6.垂直直線:

過一點作與已知直線垂直的直線。

7.角平分線:

作已知角的分角直線。

8.圓錐曲線的切線:

過一點作已知圓錐曲線的切線。

9.兩圓的公切線:

作兩圓的公切線。

10.圓錐曲線的凖線:

作圓錐曲線的凖線。

11.雙曲線的漸近線:

作雙曲線的漸近線。

(七)常見多邊形:

1.等腰三角形:

已知底邊作等腰三角形。

2.直角三角形:

已知一條直角邊作直角三角形。

3.等邊三角形:

已知一邊作等邊三角形。

4.等腰梯形:

已知三點作等腰梯形。

5.平行四邊形:

已知三點作平行四邊形。

6.矩形:

已知一條直角邊作矩形。

7.正方形:

已知一邊作正方形。

8.正多邊形:

已知一邊作正多邊形(邊數是3到100之間的整數)。

9.圓內接正多邊形:

已知一個圓及該圓上一點作圓內接正多邊形(邊數是3到100之間的整數)。

10.圓外切正多邊形:

已知一個圓及該圓上一點作圓外切正多邊形(邊數是3到100之間的整數)。

11.多邊形:

用順序選擇的點作一個多邊形。

12.克隆多邊形:

作出一個多邊形的克隆圖形。

(八)圓和圓弧:

1.圓:

已知圓心和圓上一點畫圓。

2.過三點的圓:

經過三個點作圓。

3.已知圓心和半徑的圓:

已知圓心和半徑作圓。

4.已知圓心和切線的圓:

已知圓心和切線作圓。

5.過三點的圓弧:

作出過三個點的圓弧。

6.圓周角上的圓弧:

作出一個圓周角所對的圓弧。

7.已知圓上的圓弧:

在已知圓上取一段圓弧。

(九)圓錐曲線:

1.根據條件作標準圓錐曲線:

已知中心、根據輸入條件作標準圓錐曲線。

2.已知兩焦點並過定點的橢圓:

已知兩焦點和橢圓上一點,作橢圓。

3.已知兩焦點和長半軸的橢圓:

已知兩個焦點和長半軸作橢圓。

4.已知兩焦點並過定點的雙曲線:

已知兩焦點和雙曲線上一點作雙曲線。

5.已知兩焦點和實半軸的雙曲線:

已知兩個焦點和實半軸作雙曲線。

6.已知焦點、對稱軸上一點並過定點的拋物線:

已知焦點、對稱軸上的點並過定點,作拋物線。

7.已知頂點和焦點的拋物線:

已知頂點和焦點作拋物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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