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服务指南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审批服务指南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审批服务指南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3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3、决定
4、办结告知
1、拆除(改造、报废)人防工程行政许可申请表;
2、申请拆除(改造、报废)人防工程单位基本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人防工程隶属证明;
4、人防工程总平面位置图和工程平面图;
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6、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料(因基本建设、地产开发等引起拆除应提供项目立项、规划用地、土地出让证明)。
8个工作日
行政许可不收费。
拆除单位不进行补建的,按易地建设标准的1.5倍收取补偿易地建设费用,由人防主管部门组织进行易地建设。
湘价费[2014]60号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28条;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26条;
3、《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第23条。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审批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人防建设要求审批(子项)
1、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立项批文(核准或备案);
2、规划国土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
3、工程项目用地红线图;
4、建筑设计方案图;
5、地下空间开发项目经济技术指标报告书;
6、株洲茶陵县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人防建设申请表。
9个工作日
1、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
2、《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4号)第7条、第11条;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11条;
4、《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第15条、第18条。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人防初步设计审查(子项)
1、地下空间人防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2、建设单位基本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地下空间人防初步设计图纸;
4、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规划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
6、地下空间人防建设要求批准文件;
7、结构计算书及设计说明文本。
同上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人防施工图审查(子项)
1、地下空间人防施工图送审表;
2、地下空间人防施工图审查申请表;
3、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地下空间人防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4、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地下空间人防施工图和光盘。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认可(子项)
2、审查踏勘3、决定
1、地下空间人防竣工验收认可申请表;
2、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3、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核实文件;
4、地下空间人防平战转换方案(设计);
5、地下空间人防竣工图和光盘;
6、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签署的地下空间人防维护管理承诺书。
5个工作日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认可及备案)
防空地下室建设要求审批(子项)
1、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单位基本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发改委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建筑面积复核报告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5、经济技术指标报告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株洲茶陵县防空地下室建设申报表。
7个工作日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22条、第23条;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14条、第18条;
3、《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第15条。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防护初步设计审查(子项)
1、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2、建设单位基本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征(复印件);
3、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图纸;
4、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防空地下室建设要求批准文件;
7、结构计算书及设计说明书。
10个工作日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防护施工图审查(子项)
1、防空地下室施工图送审表;
2、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申请表;
3、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人防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4、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和光盘。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认可联合验收(子项)
1、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认可申请表;
4、防空地下室平战转换方案(设计);
5、防空地下室竣工图和光盘;
6、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签署的防空地下室维护管理承诺书。
1、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第8条、第9条;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子项)
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表;
2、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单位基本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1份,验原件)
5、建筑面积复核报告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6、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证明文件(依据)。
32元/㎡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人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14]60号)
1、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第9条;
2、《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4号)第9条;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15条、第16条;
4、《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第17条。
单独修建人防工程审批
单独修建人防工程立项审批(项目建议书审批)
1、行政许可申请书;
3、单独修建人防工程项目建议书;
4、人防工程平面图;
5、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同意项目建设的相关文件;
6、合作或者合资建设协议等其它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21条。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13条。
3、《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第13条。
单独修建人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子项)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4、工程地质可行性勘察报告;
5、规划部门出具的相关意见;
6、相关部门出具节能评估文件审批意见;
7、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8、国土部门出具的相关意见;
9、各出资方出资承诺文件;
10、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11、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意见采纳情况。
单独修建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子项)
2、全套初步设计图纸;
3、各专业计算书、设计说明书、工程概算书;
4、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