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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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省XX新城开发区
6、建设规模与目标
本项目占地面积3376.43平方米(5.06亩),建筑面积共计2000平方米。
其中:
儿童生活用房910平方米、教育和技能培训用房230平方米、康复用房210平方米,医务用房135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200平方米,附属用房315平方米等儿童福利设施及必须配套的绿化、操场和围墙等附属工程设施。
福利院设置100个床位,入住孤残儿童宿舍楼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含卫生间等)。
项目建成后可满足XX省100个孤残儿童、弃婴的供养、学习和康复。
7、主要建设条件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发改办社会[2007]76号文件、《XX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XX省民政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2)建设用地为国有土地,在政府安排划拨的3376.43平方米(5.06亩)
内规划建设。
(3)项目建设地水、电、交通等建设条件较好。
所有这些为本项目建设提供了较好的依托条件。
8、项目投入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420.7万元,其中:
工程费用318.17万元;
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费35.06万元;
其他费用36.31万元;
预备费31.16万元。
由以下渠道筹措:
申请国家民政部无偿补助资金240万元,占总投资的57.05%;
省民政厅补助资金60万元,占总投资的14.26%;
XX省政府自筹120.7万元,占总投资的28.69%。
项目建成后,可为100名孤儿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为促进XX省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重要保障。
9、问题与建议
该项目建设是XX省第一家新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过程中,将会遇到许多困难和问题。
XX省是国家重点扶持开发的贫困省,由于财政收入十分困难,资金投入有限,XX省人民政府在土地资源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划拨土地5.06亩。
经预算,项目建设缺口资金300万元,需要上级给予补助。
由于特定的地理环境制约,该项目建成后,建设规模有限,只能解决100名孤儿和弃婴的安置、养育,难于满足全省980多名孤儿和社会弃婴的需求,还有待不断提高服务范围、规模和质量。
二、编制的依据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发改办社会[2007]76号文件
2.《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3.《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4.《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
5.《“全国县(市、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计划”实施方案》
6.《某省社会福利机构设施建设指导意见》
7.《XX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8.《XX省民政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9.《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10.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法规等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原则和研究范围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原则
本研究遵循因地制宜、兼顾全面、统一管理、相互协调、讲求实效、规范合理、功能齐备、配套齐全的基本原则,确保为收容的孤儿、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优质服务。
2、可行性研究工作的范围
按照可行性研究深度,本研究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项目背景及需求分析,项目建设规模,场址及建设条件,建筑方案初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社会效益评价,研究结论及建议.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一、项目的重要意义
孤残儿童福利事业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一个地区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新中国成立四十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XX省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孤残儿童福利事业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但是,XX省孤残儿童福利事业目前仍存在着福利院数量少,规模小,床位严重不足,收养能力低;
生活标准低,医疗、康复、教育比较困难;
基础设施差;
工作人员队伍不稳定等困难和问题。
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研究孤儿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1996]54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的“切实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群体和优抚救济对象的合法权益”和“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社区服务,加强福利设施建设”的指导方针,进一步发展XX省孤残儿童福利事业,建设XX省儿童福利院是为了进一步解决XX省孤残儿童、弃婴的供养和康复,以及流浪儿童留守等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项目的建设将有效地维护孤残儿童、弃婴的基本权益,为促进全省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二、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
XX省是一个集高山、峡谷、贫困、宗教、民族为一体的少数民族自治省,
辖四县29个乡(镇),有258个村(居)委会,总人口50万人,经调查统计,全省有孤残儿童980人。
近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重视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关心下,XX省的社会福利事业建设开始启动,新建了XX县社会福利院,福利机构从无到有,2005年XX县社会综合福利院的建成,为保障孤残儿童的基本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制约,我省财政十分困难,对福利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福利机构建设起步较晚,目前,全省只有XX县建有一个县级社会综合福利院,而兰坪、福贡、贡山三县至今仍没有福利机构,且已建成投入使用的XX县社会综合福利院,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存在设施不健全、功能不完善、居住条件差等问题,难以满足孤残儿童在生活、医疗、康复、特殊教育和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迫切需要进一步改扩建。
随着XX省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发展,建设项目不断增加,另外因自然灾害、贫穷、交通事故等多种原因,造成XX省孤儿、弃婴、流浪未成年儿童等人员逐年增多。
根据2008年年初调查统计,全省有孤残儿童980人需要集中安置、养护。
为了加快XX省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省委、省政府和省民政厅十分关心并给予大力支持,在省发改委及有关部门的帮助、协调下,XX省儿童福利院已被省民政厅、省发改委列入2009年建设规划。
目前,通过调查、收集、分析相关资料,在征求相关单位及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对XX省儿童福利院建设项
目进行了深入细致研究和论证,并着手编制《XX省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XX省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论证。
该项目建成后,将可为XX省的100个孤残儿童提供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生活、学习、康复场所,有效缓解XX省孤残儿童集中收养的压力,对于进一步完善XX省儿童福利机构设施,推动XX省儿童福利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保障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地区社会稳定,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等,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意义。
第三章需求分析与建设规模
一、需求分析
XX省是某省傈僳族、独龙族等少数民族聚居的欠发达边疆地区,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缓慢,全省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更是相对滞后,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底全省共有孤残儿童980人,其中:
残疾儿童264人,在校就读的716人,孤残儿童的分布状况为:
XX县147人,福贡县538人,贡山县81人,兰坪县214人。
共计分散供养953人,集中供养27人。
从近年全省孤残儿童增长的趋势看,2007年底全省共有孤残儿童939人,2009底增加至980人,年增长率近5%,其孤残儿童的增加呈快速增长的趋势。
形成孤残儿童不断增加的主要原因:
一方面是,家庭男主人因病或其他原因死亡,女主人无法承担家庭负担而外出,造成事实上的孤儿增加。
如福贡县这方面的
问题反映就比较突出,全县总人口8万多人,孤儿就达538人;
另一方面,随着XX省经济建设的加快和建设项目的实施,流动人口大幅度增加,由于未婚生育和无力供养等原因而产生弃婴现象也比较突出。
进入“十一五”期间,虽然党和国家给予XX省社会福利事业高度的关心和支持,并要求XX省每个县新建成1所集儿童福利、养老、流浪未成人救助为一体的社会综合社会福利机构,省级新建1所儿童福利院和1所流浪未成人救助保护中心。
但由于XX省财政十分困难,经济基础十分薄弱,福利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仅于2005年由XX县政府无偿将原来的旧办公楼划拨给县民政局改建成1所综合福利院即XX县社会综合福利院,收养的孤残儿童也中只有27人。
该福利院因规模有限,而且内部设施、设备不齐备,加之运行经费不足,仅就XX县内的孤残儿童、社会弃婴的安置、养护、康复等都难以满足,对于全省需要入院集中供养的900多名社会弃婴、孤残儿童,更是杯水车薪,远远不能满足XX省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需求。
XX省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要求和内地相比差距较远,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严重滞后,已远远不能适应我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在省府XX兴建儿童福利院,是解决孤残儿童、社会弃婴收养、康复问题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孤残儿童的关怀。
努力做好XX省孤儿和被遗弃儿童的供养和安置,为他们提供医疗康复、生活护理等服务是民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因此,新建1所集儿童收养康复为一体的儿童福利机构已迫在眉睫。
二、主要建设规模
1、结构形式
由于XX省地处边疆,建筑成本远高于内地,而受标准额度的限制,XX省儿童福利院主体建筑的结构,拟采用砖混结构建设。
2、建筑面积
根据全省孤残儿童、社会弃婴现状,按照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一五”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规划》和《儿童福利机构设施指导意见》(民发[2007]76号)要求,结合现有财力、物力,拟定该项目房屋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
3、使用功能
该项目是集生活养育、康复、托管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机构,设有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特殊教育、心理辅导、医疗保健、技能培训等多项服务设施,房屋设计必须与使用功能相协调。
第四章项目选址和建设条件
一、项目选址
(1)项目建设地点及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XX省XX县赖茂新城区泰安路东侧,经实地勘察,其规划四至为:
东临省财政局办公用地;
南临省级机关办公用地;
西临市政主干道泰安路;
北邻省委、省政府办公区。
其四至座标详见项目区位示意图。
(2)总占地面积及土地权属
场址土地权属国有建设规划用地,占地面积3376.43平方米(5.06亩),经省政府同意,以无偿划拨方式划归XX省民政局儿童福利院使用。
二、建设条件
1.地形:
该地块呈东高西低缓坡地势,最高海拔890.4米,最低海拔878.2米,东西最大高差12.2米(东高西低)。
2.工程、水文地质、气象、地震烈度
(1)工程地质
建设场地内土层为红粘土,地形为缓坡山地,该地块无不良地质状况,便于施工。
(2)水文地质
地下水位:
建设区为山坡地,不存在地下水对建筑钢筋混凝土材料腐蚀性。
建设场区工程和水文地质,建议依据工程地质评价遵循规范进一步查明。
(3)气象条件
·
年平均气温:
23.8℃
年日照:
2024.8小时
年降水量:
1000-1200mm
(4)地震烈度
根据《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本地区工程地震设防烈度为7度,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
3.交通条件
项目地处XX省省府XX新城区内,交通十分便利,与客运站和XX省人民医院相距仅2公里左右。
4.社会环境条件
该项目位于XX新城区,是XX省人民政府所在地,是全省经济、文化中心,商品丰富,文化娱乐、医疗卫生、教育等基础设施较为齐全,对项目建设非常有利。
5.政策支持条件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发改办社会[2007]76号文件精神、符合《XX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