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九节2版Word文件下载.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5681899 上传时间:2022-11-15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26.3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级经济法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九节2版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中级经济法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九节2版Word文件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中级经济法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九节2版Word文件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中级经济法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九节2版Word文件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中级经济法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九节2版Word文件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中级经济法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九节2版Word文件下载.docx

《中级经济法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九节2版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级经济法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九节2版Word文件下载.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中级经济法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九节2版Word文件下载.docx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应当将债务人和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可撤销

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D

本题考核担保法律制度。

债务人亲自向原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保证不得作为反担保方式;

选项A错误。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或者保证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也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选项B错误。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选项C错误。

3、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借款数额为30万元。

甲以自有的一部价值10万元的汽车作为抵押担保,甲又请求丙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合同到期后,甲无力偿还。

如果两项担保对担保责任约定不明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乙应当先要求甲以抵押承担保证责任

乙应当先要求丙以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乙即可以先要求甲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先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因为没有约定,丙不承担保证责任

本题考核点是保证责任。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果保证与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则债权人先就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求偿。

4、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个月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1年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B

本题考核保证期间的确定。

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5、A公司与B银行就借款事宜达成协议签订了一份书面借款合同,后又以A公司的一幢房屋作为抵押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依法办理了登记。

该抵押权的生效日为()。

签订借款合同之日

签订抵押合同之日

取得借款之日

抵押登记之日

本题考核抵押权的设立。

根据规定,当事人以法律规定的需要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财产作抵押的,应当向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而房屋则属于法律规定应当予以登记的抵押物。

6、根据有关规定,以本票、债券出质的,质权自()设立。

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

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

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

主合同签订之日起

本题考核质权的设立时间。

根据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

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7、定金是合同担保的一种方式,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法律对其作了限制规定,即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

下列各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比例是()。

10%

15%

18%

20%

本题考核定金数额的限制。

根据规定,定金担保合同中,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8、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违约金超过损失的(),可以认为是“过分高于”。

10%

30%

50%

C

本题考核违约责任。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9、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

甲向乙交付200吨铜材,货款为200万元;

乙向甲支付定金20万元;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30万元。

甲因将铜材卖给丙而无法向乙交货。

在乙向法院起诉时,既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支持的诉讼请求是()。

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

请求甲支付违约金30万元

请求甲支付违约金30万元,同时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

请求甲支付违约金30万元,同时请求返还定金20万元

本题考核违约责任的承担。

(1)选项A:

20万元的定金本来就是乙的,如果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对甲的惩罚只有20万元;

(2)选项B:

20万元的定金本来就是乙的,只请求甲支付违约金30万元,相当于对甲的惩罚只有10万元;

(3)选项C:

定金罚则、违约金不能并用。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在买卖合同中,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时间为()。

买卖合同成立时

买卖合同生效时

标的物交付时

买方付清标的物价款时

本题考核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时间。

对于当事人没有规定的,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有规定的,适用规定。

11、老张因身体不便将自己的一辆自行车赠与邻居的中学生小李,让小李上学使用,但要求小李今后回家途中给其捎带一些生活必需品,小李同意。

第二天小李上学路上因自行车刹车不灵造成摔伤。

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对此老张不负责任

老张应负全部责任

老张应负部分责任

此事造成赠与合同无效

本题考核附义务的赠与。

张某将自己的自行车赠与李某,同时要求李某给其捎带生活必需品,是附义务的赠与行为;

自行车刹车不灵是赠与的财产有瑕疵。

根据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1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计算利息的方法是()。

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间计算

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间计算,实际借款期间小于1年的,按1年计算

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

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但是借款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题考核借款合同中利息的计算。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1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在()以上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3个月

6个月

1年

2年

本题考核租赁合同与期限有关的规定。

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14、甲乙双方签订一份合同。

该合同的要点为:

(1)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型号和技术要求向指定的丙购一套设备;

(2)乙方按期支付租金;

(3)租赁期满,设备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

按照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该合同属于()。

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买卖合同

居间合同

本题考核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15、某商店与某运输公司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由运输公司将一批建筑材料从河北运往北京,途中由于车速较快,不慎翻车,车上的建筑材料全部毁损,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于该批商品毁损应由()承担责任。

运输公司

商店和运输公司

驾驶该车的司机

商店

本题考核承运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

根据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6、某石化公司与某研究所研制一项工业技术,双方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合同约定由双方共同合作开发此项技术,该技术研制成功后,某研究所向国家专利局申请专利,某石化公司对此提出异议,经专利局查明,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申请专利权的归属问题。

则该专利申请权属于()。

研究所与石化公司共有

研究所

石化公司

研究所或石化公司

本题考核技术开发合同中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

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17、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

企业法人之间的租赁合同

自然人之间的收养合同

E:

B,D

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不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18、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

在甲公司可能提出的以下理由中,可以被人民法院认定为乙公司撤销要约不能成立的证据是()。

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确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约后即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

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

A,C,D

选项B缺少“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的前提条件。

19、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同成立的情形有()。

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作出承诺,该承诺除对履行地点提出异议外,其余内容均与要约一致

甲、乙约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在签订书面合同之前甲已履行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

甲、乙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一合同,但在双方签章之前,甲履行了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

甲于5月10日向乙发出要约,要约规定承诺期限截止到5月20日,乙于5月28日发出承诺信函,该信函5月31日到达甲

B,C

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应视为新要约,合同尚未成立;

合同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合同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4)选项D: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为新要约,合同尚未成立。

20、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显失公平的合同

选项AD属于可撤销合同。

21、A市甲厂因购买B市乙公司的一批木料,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甲已经预付了货款,但合同中未约定交货地与付款地,则下列正确的有()。

A市为交货地

B市为交货地

A市为付款地

B市为付款地

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的一方所在地履行(选项D正确);

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履行(选项B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理化生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