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北京地铁四号线试验段动车综合调试安全保卫管理办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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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铁路工程公安局第八公安处职责:
(壹)负责制定“北京地铁四号线试验段动车调试阶段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二)负责确定站区封闭口和划定警戒保卫区;
(三)负责设置公安民警、保安员值勤点,配备值勤民警、保安员;
(四)负责安全保卫装备、器材购置、配发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施工、安装、调试单位职责:
(壹)负责本单位进入警戒保卫区人员管理,加强遵纪守法和安全教育;
(二)负责本单位进入警戒保卫区器材、设备、工具、废料的清点、收集和清理工作;
第九条责任区公安民警职责:
(壹)负责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的具体落实;
(二)负责责任区治安管理和巡逻守护工作;
(三)负责责任区保安员管理,监督、检查保安员值勤见守情况;
(四)会同所于地公安机关组织侦破刑事案件,依法查处治安案(事)件。
第十条值班见守保安员职责:
(壹)负责见守警戒保卫区出入口;
防止违法犯罪分子和无关人员进入警戒保卫区;
(二)负责查验、登记出入警戒保卫区人员证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警戒保卫区;
(三)负责查见施工、安装、调试等单位进入警戒保卫区的器材、设备、工具、废料,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值勤民警方案;
(四)负责抓获进入警戒保卫区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公安民警侦破、查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事)件。
第三章警戒保卫区管理
第十壹条北京地铁四号线动车调试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划定警戒保卫区,全天24小时由保安员值勤见守和公安民警巡逻守护。
第十二条警戒保卫区实行凭令(证)出入、进出登记查验制度。
(壹)进入警戒保卫区施工作业人员需持有《调度令》和《准入证》;
检查、调试人员须持有《检查证》、《岗位证》或《调试证》。
(二)凡需进入警戒保卫区的人员,必须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北京地铁4号线动车调试调度中心申请领取令(证)。
(三)进出警戒保卫区的人员,按《调度令》准入人数,实行壹证壹人。
(四)每证须交押金100元,调试结束后《准入证》如数退回,遗失的押金不予退仍。
(五)严禁伪造、涂改或转借他人。
(六)《准入证》应妥善保管,发生遗失,立即向发证部门方案。
第十三条进出警戒保卫区的人员,要主动示令(证)、签名登记,自觉接受见守保安员的查验;
凡不予积极配合的,保安员有权拒绝其进出警戒保卫区。
第十四条进入警戒保卫区施工、调试的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壹)必须俩人之上同行,方可进入。
(二)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
(三)需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进行电、气焊作业的,必须持有由北京市城市轨道建设公司开具的证明。
(四)严禁于道轨内堆放器材设备和扔弃废料。
(五)严禁擅自动用、开闭非施工、调试任务的其他器材设备。
(六)注意观察和瞭望线路机车情况,保障人身安全。
(七)施工、调试任务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立即撤离。
(八)发生塌方、火灾等治安灾害事故或人员意外伤害的,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且及时报警。
(九)严禁盗窃、破坏工器材设备。
违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盗窃、破坏交通设备罪追究刑事责任。
(十)发现器材设备被破坏、丢失或发现可疑人员、情况的,必须立即向公安民警、保安员方案。
第四章公安民警、保安员管理
第十五条全体公安民警必须严格遵守下列纪律要求:
(壹)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三)着装规范、警容严整。
(四)热情服务、文明值勤。
(五)严格执法、遵章守纪。
(六)严禁擅离工作岗位。
(七)严禁冷、硬、横、推。
(八)严禁滥用警械装备。
(九)严禁违反“五条禁令”。
第十六条全体保安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壹)按时到岗,坚守岗位。
(二)着装整齐,姿态端正。
(三)查验证件、认真负责。
(四)人物出入、做好登记。
(五)文明值勤,礼貌待人。
(六)发现情况、立即方案。
(七)严禁监守自盗,偷拿器材设备。
(八)严禁值班睡觉或擅自离岗、脱岗。
(九)严禁私放无证人员进入警戒保卫区。
(十)严禁滥用警械装备。
第五章奖惩
十七条于安全保卫工作中,有下列显著成绩之壹的单位和人员予以表扬、奖励、记功。
(壹)主动发现问题,及时堵塞漏洞,防止事故、案件发生的;
(二)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能及时查清破案的;
(三)发生治安灾害事故,能奋力抢救,措施得力,及时妥善处理,制止灾情蔓延,减少损失的;
(四)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中,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见义勇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已触犯刑律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者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情节严重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已构成违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治安处罚。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的施工、调试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者,酌情给予批评教育、拒绝放行、扣留证件。
第二十壹条违反本办法的公安民警,将依据公安部有关规定视情给予批评教育、停止执行职务、禁闭、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的保安员,将视情给予批评教育、解雇、建议辞退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铁路工程公安局第八公安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试验段动车调试结束时自行废止。
现场出入证
公安民警巡视检查记录
时间
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地点
岗位号
民警
巡视检查记录
保安员签字
出入人员登记记录
值班时间
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值班地点
保安员
警务组
责任民警
调令时间
进入时间
离开时间
记录内容
专业:
责任人:
进入人数(含责任人):
携带物品(工具、器材)情况:
离开人数(含责任人):
携带物品:
备注:
记录内容包括:
责任人、人数、专业、工具、器材等情况
保安员工作规则
壹.值班见守保安员职责
1、负责见守警戒保卫区出入口;
2、负责查验、登记出入警戒保卫区人员证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警戒保卫区;
3、负责查见施工、安装、调试等单位进入警戒保卫区的器材、设备、工具、废料,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值勤民警方案;
4、负责抓获进入警戒保卫区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公安民警侦破、查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事)件。
二.值班见守保安员纪律要求
1、按时到岗,坚守岗位。
2、着装整齐,姿态端正。
3、查验证件、认真负责。
4、人物出入、做好登记。
5、文明值勤,礼貌待人。
6、发现情况、立即方案。
7、严禁监守自盗,偷拿器材设备。
8、严禁值班睡觉或擅自离岗、脱岗。
9、严禁私放无证人员进入警戒保卫区。
10、严禁滥用警械装备。
对违反上述纪律要求的保安员,将视情给予批评教育、解雇、建议辞退处理;
构成违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
已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值班见守保安员工作流程图
保安员值班见守记录
备注
记录内容:
接受调度命令情况;
出入人员查验情况(调度命令、负责人、人数、专业、工具、器材等);
公安民警巡视检查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