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发电行业研究报告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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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外部环境
1、积极的政策支持
在我国能源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及各省市地区均针对光伏电站行业推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国家主要税收优惠、电价补贴及竞争性补助对行业进行支持。
表:
关于生物质发电行业政策汇总
时间
部委
政策
内容
2007年8月
发改委
《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
2010年农林生物质装机容量达到4400MW,2020年达到24000MW
2008年1月
财政部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农林生物质等(占70%以上)在计算所得税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2008年8月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农作物秸秆等热电联产享受100%增值税返还
2010年7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
未采用招标确定投资人的新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统一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75元(含税)
2010年8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
生物质发电厂应布臵在粮食主产区秸秆丰富的地区,且每个县或100公里半径范围内不得重复布置生物质发电厂
2012年7月
能源局
《生物质能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5年生物质发电利用规模8000MW
2015年6月
2、突出的经济效益
基于我国政府、各省市地区针对生物质发电行业给予电价补贴及税收优惠支持,生物质电站盈利能力显著高于传统火电企业。
生物质电站与火电站收益对比情况
效益可比指标
分布式电站
火电站
电价构成
全额上网
当地脱硫电价
电价
0.75元/kwh
0.25-0.45元/kwh
发电小时数
7200小时左右,部分项目达8000小时以上
4165小时并呈下降趋势
经济效益的持续性
一次批复,15年不变
执行当地脱硫电价
税费优惠
三免三减半,农林生物质发电享受占比收入10%的所得税免除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
无
3、环境友好型产业
相比传统火电站,生物质电站具有环境友好、带动农民增收、增加社会就业等方面的优势,是清洁能源的典型代表。
也是完成我国能源结构调整战略的重要力量之一。
目前,治理雾霾已是各级政府的重要任务,也是公众的主要诉求,环境友好型的生物质电站迎合了政府及公众的需求,获得全社会的认可与支持。
(三)行业产业周期(成长期)
从2005年开始,我国生物质直燃发电开始迈出实质性步伐。
截止2013年,全国累计核准容量1223万千瓦,实际并网容量779万千瓦,年均增长率36.2%。
从全球范围来看,生物质发电仍然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规模。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2013年,全球生物质及垃圾发电新增装机量5.5GW,累计装机规模达到76.4GW。
美国能源部预测,到2025年前,可再生能源中,生物质发电将占主导地位。
图:
我国生物质电站实际并网情况
(四)行业发展前景
2015年10月,政府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明确提出加快发展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发展。
2016年10月,国家能源局印发《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生物质能年利用量约折合5800万吨标准煤。
到“十三五期”末,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500万千瓦,年发电量900亿千瓦时,其中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700万千瓦,生物液体燃料年利用量600万吨,生物质成型燃料年利用量3000万吨。
到2020年生物质能产业新增投资约1960亿元。
截至2015年,我国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约530万千瓦,距离“十三五”规划的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超过30%增长幅度),由此可见,生物质发展存在较为广阔的增长空间。
(五)行业经营绩效
根据国家能源局测算,到2020年,生物质能产业年销售收入约1200亿元,生物质能产业新增投资约1960亿元。
2016年,凯迪生态、韶能股份、长青集团、泰达股份等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57.39亿元,同比增长44.9%;
归母净利润12.01亿元,同比增长16.8%;
净资产收益率7.3%,说明行业整体向好,经营获利水平较高。
(六)行业风险及应对
生物质电站行业在国家的大力扶持下呈现高速增长态势,但由于我国电力供需短期处于弱平衡状态,传统能源与新能源相互竞争,以及新能源也存在补贴延迟,原材料收集不足,电站质量良莠不齐等问题。
因此我们在开展生物质电站融资时务必做好风险控制工作。
风险
表现
解决措施
电力需求不足
目前,我国电力需求整体呈弱平衡状态,电力存在过剩趋势。
新能源承担着能源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的重任,国家通过补贴、减免税等多种形式,鼓励新能源的发展,同时抑制新增火电规模。
新旧能源博弈
1.大量自备电厂不承担电力调峰责任,电力调峰等辅助服务机制不健全;
2.市场化程度不够,传统能源(煤)发电成本低,火电企业和地方政府不愿意出让空间。
1.建立优先购电、优先发电制度,坚持清洁能源优先上网;
2.“电力绿证制度”、“可再生能源配额制”,规定各发电企业、用户消费可再生能源的硬指标。
补贴延迟
补贴手续繁琐,需要逐级上报、层层审批,过程较漫长,一般需要十八个月左右。
补贴延迟会减少电站当期现金流,需要项目公司的母公司有足够的支付能力及担保能力。
原材料收集不足
当前部分生物质电站存在资源收集不足,影响电站收益质量。
1.项目公司与当地政府签订供应协议,从政府层面保障供应需求;
2.做好事先调研,尽量与已并网电站开展合作,降低合作风险。
一、生物质发电项目所需批文
序号
应取得的支持性文件名称
取得的单位
1
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批文
省发改委
2
项目申请批准开展前期工作同意函
3
电厂规划选址省级审查初审意见
省建设厅规划处
4
电厂项目选址是否压覆矿产资源
省(市、县)国土资源局
5
电厂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6
电厂项目建设用地市级预审意见上行文(报省级)
市国土资源局
7
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类别及污染物排放总量
省(市、县)环保局
8
关于确认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
县、市级环保局
9
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批复意见
省环保局
10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专家组审查意见
报告编制单位
11
关于《水资源论证报告》的审查批复意见
省水利厅
12
发电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专家组评审意见
13
关于《水土保持论证报告》的审查批复意见
14
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论证报告》专家组评审意见
15
关于发电项目生活用水取(排)水的复函
县水利局或开发区
16
关于发电项目取水的批复
县、市级水利局
17
同意发电项目修建取(排)水构筑物的函
18
同意供应发电项目燃料的承诺函
县农委、粮食局、加工厂、公司
19
同意承担发电项目秸秆燃料和灰渣运输的函
县、市交通局
20
发电项目工程秸秆燃料、灰渣运输协议
各县运输公司2-3家
21
发电项目灰渣综合利用协议
2-3家化肥厂、县农委
22
发电项目工程秸秆资源各项调查表
农发、发改委、粮食局、农户
23
发电项目工程秸秆收集储运点分布情况回函
各乡镇
24
关于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咨询意见
省电力咨询公司
25
同意发电项目开展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函
省电力公司
26
关于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审批意见
27
关于发电项目拟选址厂址是否压覆文物意见函
省(市、县)文化局
28
关于发电项目拟选址是否影响军事设施的回函
县人民武装部
29
关于发电项目厂址是否在旅游、风景名胜区的回函
县旅游局
30
银行贷款承诺函
相关银行
31
政府对凯迪公司开发秸秆热电厂的承诺意见文件
当地政府
32
市(县)消防部门对项目的回函
当地消防部门
33
可研报告
34
环评报告
35
稳评报告
二、电价及补贴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579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102号)的相关规定。
1、对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实行标杆上网电价政策。
未采用招标确定投资人的新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统一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75元(含税,下同)。
通过招标确定投资人的,上网电价按中标确定的价格执行,但不得高于全国农林生物质发电标杆上网电价。
2、已核准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招标项目除外),上网电价低于上述标准的,上调至每千瓦时0.75元;
高于上述标准的国家核准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仍执行原电价标准。
3、农林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在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企业负担;
高出部分,通过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分摊解决。
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调整后,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中由当地电网企业负担的部分要相应调整。
4、专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电网系统而发生的工程投资和运行维护费用,按上网电量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为:
50公里以内每千瓦时1分钱,50-100公里每千瓦时2分钱,100公里及以上每千瓦时3分钱。
5、各省市生物质扶持政策:
1)上海市:
对收购本市秸秆,并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的单位,按实际秸秆收购量,给予200元/吨资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