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容规》培训讲义PPT课件下载推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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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形成送审稿;

2014年9月、10月、11月三次工作会议后形成报批稿;

2015年8月,向WTO进行通报;

2016年2月22日,质检总局批准发布;

2016年10月1日实施。

修订说明修订说明三、结构层次(详见P127)内容分三部分,即通用要求、金属压力容器要求、非金属压力容器要求;

技术要求分三个层次,即通用要求、金属或非金属压力容器要求、专项要求。

修订说明修订说明下面举例说明2材料2.1材料通用要求2.1.1基本要求;

2.1.2境外牌号材料的使用;

2.1.3新材料的使用;

2.1.4材料投用和标志移植;

2.1.5材料代用2.2金属材料技术要求2.2.1钢材技术要求;

2.2.1.1熔炼方法;

2.2.1.2化学成分;

2.2.1.3力学性能2.2.1.4钢板超声检测;

2.2.1.5超高压容器用钢专项要求;

2.2.1.6非焊接瓶式容器用钢专项要求;

2.2.1.7储气井用钢专项要求;

2.2.1.8简单压力容器用钢专项要求2.2.2.2.3非金属材料技术要求1总则总则1.1目的变化:

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安全法于2014年1月1日实施,所以必须加进去。

1总则总则1.2固定式压力容器变化:

”注1-1”中增加了“过程装置中作为工艺设备的按压力容器设计制造的余热锅炉依据本规程进行监督管理”的规定,同时删除原容规1.5不适用范围中的“

(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范围内的余热锅炉”。

1总则总则1.3适用范围变化:

(2)条款发生重大变化。

由原来的2.5MPa.L(PV值)改为0.03m3,并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

同时修改了“注1-4”。

根据特种设备目录的规定(30L)而改变。

单位由L改为m3,采用了国际公称单位。

不再按PV值界定,而是按容积界定压力容器是否受容规监管。

注意:

特种设备目录规定压力容器的容积大于等于30L,固容规的要求与其一致的,只是单位有变化,因此,如果遇到容积在2529L之间的容器,如果不想划类,建议不必圆整其容积到0.03m3,图纸上就标注xxL。

1总则总则1.4适用范围的特殊规定变化:

删除原1.4.2和1.4.3条款(容积小于30L)。

都按附录A进行划类(不再有统一划为类的规定)。

将原1.4.1条款拆分成现在的1.4.1和1.4.2(个别容器调整,增加或调整为不适用)。

新的1.4.1条款中的容器,在用过程中难以检验或者检验意义不大,但介质相对复杂或者设计参数较高,所以危险性相对较高,增加了“材料”要求和按规程进行划类;

新的1.4.2条款中的容器,危险性相对较低,与原容规的1.4.1要求一致,但按规程进行划类。

1总则总则详见修订说明。

关注:

1.4.1

(2)盛装第二组介质的无壳体的套管热交换器。

对于盛装第一组介质的无壳体的套管热交换器,则应满足本规程的所有要求。

1.4范围内的容器需要进行制造过程的监督检验(只是不进行定期检验)。

1总则总则1.5不适用范围变化:

1.5

(1)范围内的容器,需要按其他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监管;

1.5

(2)范围内的容器,由国家特定的监管部门统一管理、应用于特定领域且管理方式手段有较大不同;

1.5(3)(9)范围内的容器,不需要监管(危险性小,事故很少)。

第(3)条款:

正常运行工作压力小于0.1MPa的容器(包括与大气连通的在进料或者出料过程中需要瞬时承受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的容器)第(6)条款:

常压容器的蒸汽加热盘管。

1总则总则1.6压力容器范围的界定变化:

“焊接连接”改为“焊接(粘接)连接”,考虑本规程增加了非金属压力容器。

规范了“壳体”含义,使其内容表达更严谨、准确(不涉及技术要求的变化)。

壳体是大概念,包括筒节和封头,筒节就是卷圆和组焊。

原规程:

1.6.1“压力容器本体中的主要受压元件,包括壳体、封头(端盖).。

”其中的“壳体”用词不够严谨。

M36以上的螺柱不再用“主螺柱”的提法。

修订区分安全附件和仪表的概念,把原“安全附件”修改为“安全附件及仪表”,且安全附件中增加了“易熔塞”。

1总则总则安全附件和仪表最大的不同是出现异常情况时,安全附件能够自主启动相应动作,如安全阀起跳,易熔塞熔化等,从而对容器起到保护作用;

而仪表只是指示某种参数,没有保护作用。

1总则总则1.7压力容器分类注:

1、特种设备目录中使用“一、二、三”汉字,是发文的要求,不能用罗马数字,本规程中的、等同于特种设备目录中的“一、二、三”。

2、超高压容器划分为第类压力容器;

3、简单压力容器统一划分为第类压力容器。

1总则总则1.8与技术标准、管理制度的关系变化:

增加第

(2)条,由原规程的1.11

(1)修订而成。

实际上是强调“双满足原则”。

法规是压力容器的基本安全要求,标准是实现法规要求的技术路径,技术标准不得低于规程的要求。

当法规与标准的要求不一致时,压力容器的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和修理)按高者执行。

引出“产品标准”的概念。

1总则总则1.9不符合本规程时的特殊处理规定没有变化。

要求三新(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问题,向国家质检总局申报,一事一议。

1总则总则1.10协调标准与引用标准变化:

出现2个概念,即协调标准和引用标准。

协调标准:

满足本规程基本安全要求的标准称为本规程的协调标准。

共给出11个协调标准;

产品标准满足法规所规定的所有基本安全要求而成为法规的协调标准。

非协调标准也可以采用,但是是有条件的,在“3设计”中的3.1.1(3)明确规定:

压力容器的设计应当符合本规程的基本安全要求,对于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标准设计的压力容器,进行设计的单位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供设计文件符合本规程基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申明及比照表。

1总则总则附: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的实施意见(质检特函201646号)(一

(一)产品标准的符合性申明)产品标准的符合性申明。

采用“新固容规”1.10协调标准以外的产品标准(包括境外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等)设计、制造压力容器时,生产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2年第151号的规定,在质量证明书首页上申明本单位设计、制造的产品符合“新固容规”的基本安全要求,并在质量证明文件中提供“符合性申明”及“比照表”。

1总则总则引用标准:

本规程指定采用的基础性标准称为本规程的引用标准,如介质标准、材料标准、方法标准、零部件标准等。

基础性标准规定了基本安全要求具体指标的实现方法、途径或评判依据。

凡是被容规引用的标准都要强制执行,比如NB/T47013,是典型的无损检测标准。

介质标准:

GB/T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GB/T12145-2008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

材料标准:

NB/T4700810锻件标准;

方法标准:

NB/T47013无损检测标准;

GB/T17600.12钢的伸长率换算钢的伸长率换算;

GB/T21433-2008不锈钢压力容器晶间腐蚀敏感性检验;

NB/T47014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GB/T13465.9不透性石墨粘接剂粘接抗拉强度试验方法;

零部件标准:

HG/T2059220635管法兰系列标准等。

2材料材料【第2章“材料”总体说明】本章主要内容源于原规程的“2材料”,纳入了非金属材料,分通用要求、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三部分。

在通用要求中,根据政府职能转变、行政许可改革的情况,调整有关许可要求;

增加在材料质量证明文件中应用信息技术的要求。

在金属材料方面,对超高压容器用钢、简单压力容器用钢、非焊接瓶式容器用钢、储气井用钢等提出专项要求;

扩展冲击吸收能量、断后伸长率指标要求到更高的强度级别;

增加铸铁牌号,新增铸钢技术要求。

非金属材料主要针对石墨和纤维增强塑料(玻璃钢)提出具体性能要求。

2材料材料2.1材料通用要求2.1.1基本要求对应原规程的2.1条。

主要变化:

(1)条款主要变化为将“化学性能”改为“与介质的相容性”。

取消了材料制造许可的相关要求,即取消09版容规中2.1(3)、(4)关于材料许可的相应规定。

第(4)款,要求增加“可以追溯的信息化标识”。

2材料材料附: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的实施意见(质检特函201646号)关于材料的可追溯信息化标识:

“新固容规”2.1.1(4)中可追溯的信息化标识包括二维码、条码等,可追溯的材料信息包括材料制造单位名称、材料牌号、规格、炉批号、热处理状态、材料生产日期等内容。

2016年10月1日起,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订购在材料质量证明书上印制可追溯信息化标识的材料,压力容器制造监检人员也应当审查该信息化标识。

2材料材料新增加第(7)款。

对非金属也提出了基本的要求。

将“压力容器制造单位”扩展为“压力容器制造、改造、修理单位”,更加全面。

2.1.1(5)、(6),2.1.2.1(4)、(5)等多处。

2材料材料2.1.2境外牌号材料的使用对应原规程的2.9条,分3部分内容。

2.1.2.1境外材料制造单位制造的材料对应原规程的2.9.1条主要变化:

(1)条中:

增加“在相似工作条件下”使用实例这么一个要求,限制更加严格。

删除原规程中“如本规程引用标准列有相近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的牌号时,其使用范围还应当符合本规程引用标准的规定”这一个做对比的要求。

2材料材料第

(2)条中:

把原容规的“不得低于境内相近牌号材料的技术要求”改为“不得低于本规程的基本要求”,修改的理由同上。

第(4)条中:

把材料复验范围限定在“主要受压元件”内。

原为“进厂材料”都复验。

第(6)条做了文字上的修改,“主要受压元件采用未列入本未列入本规程协调标准规程协调标准的.”,范围比原来有缩小,描述更加清晰。

GB150.2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认可了3个ASME材料牌号:

SA387Gr12、SA516Gr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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