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第2章2PPT格式课件下载.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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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商品10000贷:
主营业务成本8547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453(三)赊销、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三)赊销、分期收款销售方式o普通的分期收款销售普通的分期收款销售和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收款销售两种情况。
1.增值税处理是以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作为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按收款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例】长江百货商场(一般纳税人)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黄河实业公司销售彩电100台,每台售价3000元,共计价款30万元。
合同约定分4个月等额付款。
该型号彩电单位成本2000元,增值税税率17%。
(1)发出商品时:
)发出商品时:
发出商品200000贷:
库存商品200000
(2)按合同规定每期收到应收的货款时:
)按合同规定每期收到应收的货款时:
银行存款87750贷:
主营业务收入75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750(3)结转销售成本时:
)结转销售成本时:
主营业务成本50000贷:
发出商品500002.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分期收款销售的增值税发票开具时间应当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而准则中分期收款销售是按公允价值一次性确认收入金额。
不要求二、视同销售销项税的会计处理o问题:
是作为正常销售处理,还是按成本结转?
o两种做法:
一种按正常销售处理,按售价或组成计税价格记“主营业务收入”,并计算增值税,再按成本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另一种做法:
直接按成本结转,按售价或组成计税价格计算销项税。
o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的规定: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o计算所得税时:
由于应税销售业务处理中,是按产成品成本结转,未计算产品销售收入,因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对会计利润进行调整。
o视同销售行为按下列顺序核定销售额:
有同类货物的,按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最近时期有同类货物的,按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额确定。
若以上两个条件均不符合,则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o若企业将外购货物直接用于捐赠、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等视同销售行为没有计税价格,则按购入商品时的成本成本计算销项税。
(一)将货物交给他人代销或销售代销货物
(1)受托方:
销售时按正常销售价计算销项税。
(2)委托方:
收到受托方送交代销清单的当天,确认销项税。
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
主营业务收入(按扣除手续费)应交税费增(销项税)(按全额售价计算)1.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发货销售确认销项税委托方受托方委托方交代销清单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进项税委托方确认销项税
(1)发出商品时借:
库存商品委托代销贷:
库存商品
(1)收到商品时借:
受托代销商品贷:
代销商品款
(2)收到代销清单借:
应收账款贷:
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增(销)
(2)商品售出时借:
银行存款贷:
应交税费增(销)应付账款借:
代销商品款贷:
受托代销商品(3)实际收款借:
银行存款销售费用贷:
应收账款(3)收到增值税发票借:
应交税费增(进项税)贷:
应付账款(4)结转成本借:
主营业务成本贷:
库存商品委托代销商品(4)实际付款借:
应付账款贷:
银行存款其他业务收入2.受托单位作为自购自销处理o售价由受托方决定,对受托方而言实质上是一种赊购行为。
(1)发出商品借:
库存商品委托代销商品贷:
库存商品
(1)收到商品借:
银行存款贷:
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增(销)
(2)销售时借:
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增(销)(3)结转成本借:
库存商品委托代销商品(3)结转成本借:
受托代销商品(4)收到对方开具增专用发票借:
代销商品款应交税费增(进项税)贷:
银行存款例:
某商业企业委托甲公司代销商品500件,委托方规定代销价为每件60元(不含税),这批货物原购进价为40元/件。
甲公司销售后收取5%的手续费。
要求:
分别作出双方账务处理。
(1)委托方委托方:
A.发出货物时借:
库存商品委托代销商品20000贷:
库存商品20000B.收到甲公司的代销清单时借:
应收账款35100贷:
主营业务收入30000应交税费增(销项税)5100C.实际收到款项时:
银行存款33600销售费用1500贷:
应收账款35100D.结转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20000贷:
库存商品委托代销商品20000
(2)受托方受托方A.收到商品时借:
受托代销商品30000贷:
代销商品款30000B.销售时:
银行存款35100贷:
应付账款30000应交税费增(销项税)5100借:
代销商品款30000贷:
受托代销商品30000C.收到委托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借:
应交税费增(进项税)5100贷:
应付账款5100D.划款并扣除手续费时借:
应付账款35100贷:
银行存款33600其他业务收入1500
(二)设两个以上机构统一核算,将货物从一处移送至另一处。
P38-2-7
(1)调入方作进项税进项税处理
(2)调出方作销项税销项税处理(三)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o由于这部分货物原购进时已抵扣了进项税,故现转出时应计销项税。
o销项税=同类货物售价税率或=货物成本(1+利润率)税率借:
在建工程/其他业务支出贷:
产成品/原材料(按成本结转)应交税费增(销项税)
【例】天华工厂将自己生产的产品40件用于本企业第二车间的改造工程,该产品单位售价200元。
按规定将应纳的增值税和产品成本(单位成本160)之和计入工程成本。
则:
在建工程7760贷:
产成品6400应交税费增(销项税额)13601360=40*200*17%(四)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四)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个人消费。
个人消费。
o分析:
企业以自己生产的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计量,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产品按照成本结转。
【例例】一彩电生产企业,共有职工200名,2009年2月,公司以其生产的成本为10000元的液晶彩电和外购的每台不含税价格为1000元的电暖气作为福利发放给公司每名职工。
该型号彩电的售价为每台14000元,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
已公司购买的电暖气也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假定200名职工中170名为直接参加生产的职工,30名为总部管理人员。
彩电的售价总额=20014000=2800000彩电的增值税=2001400017%=476000元公司决定发放福利时:
u借:
生产成本2784000管理费用491000贷:
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3276000实际发放彩电时:
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3276000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76000主营业务收入2800000u借:
主营业务成本2000000贷:
库存商品2000000电暖气的进项税额=170100017%+30100017%=28900+5100=34000元借:
生产成本198900管理费用35100贷:
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2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4000借:
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2000000贷:
库存商品2000000(五)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用于投资P39(六)将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o借:
营业外支出贷:
产成品/原材料应交税费增(销项税)(七)将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o借:
应付利润贷: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增(销项税)o某企业有一批自产的产品,产品成本为120万元,销售价为160万元,假设该批产品分别用于
(1)对外投资;
(2)分配给股东。
两种情况下账务处理应为:
1该批产品用于对外投资时属于应税销售类业务,其会计处理为:
长期股权投资1472000贷:
产成品12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72000(160000017%)2该批产成品分配给股东时属于会计销售业务,其会计处理为:
利润分配应付股利1872000贷:
主营业务收入16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72000(160000017%)o涉及到所得税的计算由于应税销售业务处理中,是按产成品成本结转,未计算产品销售收入,因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对会计利润进行调整。
仍以上例为例,则会计利润中应加入160万元的产品销售收入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三、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的核算三、特殊销售方式下销项税的核算o价外费用o混合销售行为o兼营非应税行为四、包装物销售及没收押金的销项税处理四、包装物销售及没收押金的销项税处理1.包装物销售的销项税处理
(1)包装物随同产品销售并单独计价o包装物取得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o包装物收入与产品销售收入一同开发票,故包装物收入是不含税的。
o借: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包装物销售收入)应交税费增(销项税)
(2)销售产品的同时包装物出租o租金属于价外费用,应同销售额一并计算增值税,其包装物租金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出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在“其他应付款”中核算。
o租金一般另开发票,故租金收入为含税收入,需要先换算成不含税收入计算。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增(销项税)(3)包装物不单独计价,则作为产品的一部分销售。
例:
海天公司销售带包装物的甲产品价款120000元,包装物计价为800元,已一并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乙产品价款60000元,包装乙产品的木箱出租收取租金468元,另一次性收取木箱押金585元,款项均已收到。
o销售甲产品时:
银行存款141336贷:
主营业务收入120000其他业务收入800应交税费增(销)20536o销售乙产品时:
银行存款71253贷:
主营业务收入60000其他业务收入400应交税费增(销)10268其他应付款5852.包装物押金的销项税处理
(1)收取包装物押金时,不作增值税处理,押金计入“其他应付款”。
(2)购货方按退回包装物时,如数退回押金,也不作增值税处理。
(3)逾期一年未退回包装物,则没收押金,计入“营业外收入”,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