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日常行为规范之奖罚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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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员工日常行为规范之奖罚制度
奖励:
门店奖励分为通报表扬、现金奖励、晋薪、晋职四种。
一、通报表扬适用于以下情况:
1、员工因服务态度好受到顾客书面表扬时;
2、员工在药房工作检查中,某方面表现突出时;
3、门店营业创历史新高,表现突出者;
4、其它药房认为情况符合时。
二、现金奖励
1、对有以下表现者,门店经理可给予员工5-20元的现金奖励:
①、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门店采纳者;
②、主动为门店加班、加点者;
③、受到顾客表扬者;
④、维护门店利益,事迹突出者;
⑤、导购、销售业绩突出者;
⑥、敢于申张正义,检举门店员工违纪、违规者。
2、对有以下行为者,门店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①、积极向门店提合理化建议、并被门店采纳者;
②、因事迹突出,受到顾客来函、来电表扬,经查属实者;
③、维护药房形象,保护药房利益,防止事故发生,为门店挽回经济损失,事迹突出者;
④、检举各种违规、违纪,检举各种损害门店利益者;
⑤、执行药房服务规范,成绩优异,表现突出者;
⑥、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活动,为门店赢得荣誉者;
⑦、在行业内各种竞赛活动为门店赢得荣誉者。
处罚:
门店对员工处罚分警告、罚款、安排下岗培训、辞退四种,罚款可以跟其它处罚并行。
一、对有以下行为者,门店经理(值班经理)可以予警告或10-30元的罚款:
1、每月第一次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每月迟到、早退二次以上按旷工处理)者;
2、未按XXXXX药房要求穿戴工装,或工装不平整、清洁者;
3、忘戴工牌者,或工牌戴得不规范者;
4、鞋袜不符合药房要求者;
5、未按药房要求化淡妆或淡妆破坏后不及时补妆者;
6、营业时不站立服务、或站立不符合药房要求者;
7、面对顾客不打招呼,不保持微笑者;
8、上班时看书、报、小说、杂志者;
9、上班时串岗、吃零食、聊天、唱歌、吹口哨、大声喧哗者;
10、上班时间在卖场内就餐者;
11、上班时睡觉或萎靡不振者;
12、上班时间未经允许私自外出或外出超过时间者;
13、上班期间分管责任区卫生不合格者;
14、上班时未及时理货,造成商品错位、不整齐、空架、缺货者;
15、上班时未及时整理价签,造成商品与价签不符,或未将调价价签及时调换者;
16、收银时未做到唱收唱付,或唱收唱付不全者;
17、收银时未给顾客电脑小票者;
18、收银时未将找回零钞、商品、电脑小票传递到顾客手中者;
19、在卖场内或收银台放置私人物品者;
20、未经许可进入收银区者;
21、未经允许私自将包装袋、封口胶、书写笔、纸等营业用品带出店面者;
22、私自动用门店赠品者;
23、上班时间不服从店经理或值班经理工作安排者;
24、上班时间挂接私人电话超过3分钟者;
25、上班时间会客,或将亲朋好友带入柜台内者;
26、打烊时催促顾客离场者;
27、上班时不将物品按规定位置存放或不将物品放回原位者;
28、不按门店规定填写有关记录、票据者;
29、在卖场内、各记录本上乱涂乱画者;
30、在卖场内乱张贴者;
31、未经店经理私自调班、换班者;
32、在上班时间对员工冷嘲热讽者;
33、以上各条每月被处罚3次以上,门店经理可以向店负责人反映,由店负责人决定是否加重处罚,直至开除。
二、对以下行为者,门店对员工可进行50-5000元的经济处罚
1、违反门店人事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营运得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宿舍管理制度、会员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者;
2、未按门店制度规定要求上报有关报表、信息;
3、未按门店要求保管有关票据、记录者;
4、未按门店要求填写有关票据、记录者;
5、不能逐级服从门店领导工作安排者;
6、因服务质量被内、外部顾客投诉者;
7、因挪用、贪污门店营业款者;
8、私自向供应厂商索取馈赠者;
9、私自向供应商索取费用者;
10、盗窃、损害门店或员工财产者;
11、在外发生了有损害门店形象行为者;
12、对工作场合对门店管理人员进行谩骂、污辱、威胁、攻击者;
13、在工作场所发生吵架、打架行为者;
14、其它门店认定违反门店管理制度者。
三、对门店经理认为不适合在门店工作者,经门店负责人教育、帮助依然没有改善者,门店可以安排进行下岗再培训,经培训依然没有改善者,经电负责人同意、门店可给予开除。
四、对门店人员有以下行为者,门店将给予有关责任人开除处理。
1、挪用门店营业款达200元以上者;
2、对厂商索取馈赠者,情节严重者;
3、私自收取厂商促销费用者,情节严重者;
4、在工作场合谩骂、污辱、威胁、攻击门店管理人员者;
5、私自向供应商进货、借货,获取利益者;
6、不按实际发生金额多报费用者,情节严重者;
7、盗窃、损害门店或员工财产者,情节严重者;
8、因服务质量被顾客投诉,情节严重者;
9、在外发生损害门店行为,情节严重者;
10、生活作风败坏,影响极坏者;
其它经门店研究决定,必须开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