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湾中心学校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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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湾中心学校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征求稿)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工会的财务工作,做好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利用工会有限的经费,更好地为教职工服务,根据上级工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
2、依法获取原则。
3、经费独立原则。
4、预算管理原则。
5、服务教职工原则。
6、勤俭节约原则。
7、民主管理原则。
二、工会经费收入来源
学校工会各项收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包括:
1、会费收入。
学校工会会员依据工会章程按基本工资的0.5%缴纳的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
学校根据《工会法》按当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标准,从公用经费中划拨拨工会经费入工会委员会专户,每年按四个季度分四次划拨。
3、行政补助收入。
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4、其他收入。
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三、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工会经费应当全部用于为教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原则上不能超过预算收入。
1、职工活动开支
⑴职工教育费:
工会为职工举办的政治业务培训开支;
⑵文体活动费:
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的开支。
包括看电影、文娱汇演、体育比赛、美术摄影活动等开支;
⑶宣传活动费:
包括报刊杂志征订及展板、宣传牌、标语等宣传消耗用品的开支;
⑷其他活动费:
除上述活动外的活动开支。
2、维权开支
⑴劳动关系协调费:
用于协调劳资关系争议等费用;
⑵劳动保护费:
用于工会开展职工劳动保护的费用;
⑶法律援助费:
用于向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费用;
⑷困难职工帮扶费:
用于对困难职工提供的帮扶补助;
⑸送温暖活动费:
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工会可向职工发放节假日慰问品。
会员过生日,工会组织可以赠送生日慰问品。
上述两项开支只能赠送礼品物资,不能直接发放现金和购物卡;
⑹吊唁慰问费:
只用于职工住院或直系亲属病故产生的开支。
3、业务开支
⑴办公费:
工会组织日常办公费用;
⑵培训费:
用于工会干部、积极分子培训费用;
⑶会议费:
用于工会召开各种会议的费用。
如教职工代表大会、预、决算方案讨论会、年度财务审查等;
⑷其他业务费:
上述业务支出未涉及到的费用。
4、资本性支出:
包括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的购置。
基层学校工会一般不纳入预算,其支出在学校财务帐中列支。
四、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
(一)学校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各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二)不准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
1、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大吃大喝等活动;
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3、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将单位工会经费全部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必须确保开展职工活动和工会正常业务工作等经费开支;
9、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五、工会经费报账手续
1、工会经费支出要在预算范围内开支,不允许预算范围外开支;
2、工会经费支出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报销封面上要有经办人签字,相关人员证明,工会主席审批;
3、工会经费报账票据要齐全、真实、合法、合规;必要时还要附活动方案、活动人员名单、会议通知、物品发放签字表等;
4、工会经费报账封面使用洪湖市教育系统工会财务支出审批(审核)单;
5、工会经费单笔采购支出超过20000元的,要履行政府采购手续。
工会各项经费支出具体报账规范:
1、节假日慰问品:
报账单据中附政府采购审批单、购物发票、物资领取人员名单,履行审批手续后报账。
2、会员生日:
报账单据附身份证复印件、礼品发票,履行审批手续后报账。
3、郊游:
报账单据附郊游活动安排、参加人员名单、活动开支发票等,履行审批手续后报账。
4、慰问帮扶
春节帮扶:
春节慰问困难教职工,由学校工会统一造册,困难教职工在册上签名,使用洪湖市教育系统工会财务支出证明单报账,履行审批手续后报账。
困难帮扶:
使用洪湖市教育系统工会财务支出证明单报账,报账单据附困难职工申请表、病历诊断书,履行审批手续后报账。
住院慰问:
使用洪湖市教育系统工会财务支出证明单报账,报账单据附病历诊断书,履行审批手续后报账。
吊唁慰问:
使用洪湖市教育系统工会财务支出证明单报账,履行审批手续后报账。
5、工会活动:
使用洪湖市教育系统工会财务支出审批单报账,报销单据中要有活动方案(其中要含日程安排、经费预算、活动人员名单)、预算审批单、各项开支发票。
工会活动奖励,奖金统一造册审批后报账,奖品凭发票报账。
单位组队参加市级以上工会组织的体育比赛,确需购买比赛所需运动用品的,凭发票报账。
以上开支履行审批手续后报账。
6、工会会议:
使用洪湖市教育系统工会财务支出审批单报账,报销单据中要有会议通知、会议预算审批单、参会人员名单、会议开支发票等,履行审批手续后报账。
7、工会差旅:
使用洪湖市教育系统工会财务支出审批单报账,报销单据中要有上级会议通知、车票等,履行审批手续后报账。
8、其它:
以上级报账规范要求为准。
六、工会经费支出标准
1、节假日发放节日慰问品:
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发放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须的生活用品,全年每人总额不超过600元,不能发放现金和购物卡。
春节300元、端午节100元、中秋节100元、国庆节100元(退病休春节200元),如有变化以每年12月教代会讨论意见为主。
2、会员生日慰问:
200元/每人。
以生日蛋糕或礼品为主。
3、困难帮扶:
春节困难帮扶:
300元/人,每年每人只慰问一次,不重复慰问。
以现金或慰问品为主。
当年纳入工会系统帮扶档案的困难教职工(如教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长期身患重症造成生活困难,家庭收入较低且多子女异地就读造成生活困难等情况),退休教职工异地大病住院未及时探视慰问的。
临时困难帮扶:
500元/人,每年每人只慰问一次,不重复慰问。
以现金或慰问品为主。
帮扶对象:
当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而造成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4、大病住院慰问:
300元/人,每年每人只慰问一次,不重复慰问,慰问对象在职教职工及父母亲、公婆、配偶、子女或病退休教职工。
以现金或慰问品为主。
3、吊唁慰问:
500元/人。
慰问对象在职教职工及父母亲、公婆、配偶、子女或病退休教职工。
以现金或慰问品为主。
(病退休教职工吊唁以中心学校为主,其它以本单位为主)。
4、会员生日慰问:
200元/每人。
以生日蛋糕或礼品为主。
5、春游或秋游:
支出金额不能超过当年所收会费总额。
6、奖励:
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
奖励人数控制在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一以内,每人奖品(或奖金)不得超过300元。
7、培训差旅:
以市局培训和差旅标准报销。
8、活动经费:
可以用于开展有意义的活动和表彰先进。
学校每年可以重点开展一个主题活动,活动经费支出不能超过工会活动项经费预算总额。
没有开展活动和进行表彰不得列支此项费用,更不能人均发放现金或慰问品。
其它项目支出标准参考《洪湖市教育系统工会财务管理规范》。
七、相关说明
1、本办法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2、在执行过程中如违反上级有关规定和精神,以上级规定和精神为准。
老湾回族乡中心学校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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