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处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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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校学生会秘书处管理办法
校学生会秘书处是我校学生会的日常事务处理部门,是校学生会的中枢神经,在校学生会中发挥着重要的桥梁纽带作用。
为了保证校学生会高效统一地开展工作,特制定秘书处管理办法如下:
一、办公室人员管理
1.例会管理。
每周一中午12:
15准时召开秘书处例会。
若需请假,应提前一天向秘书长或副秘书长申请。
无故不到会三次或三次以上者,视为自动退出校学生会。
2.值班管理。
秘书处人员必须按照值班表的安排按时到位值班。
若需请假,应于当日值班时间前一天告知值班负责人,也可私下与秘书处其他人员调换值班时间。
无故三次或三次以上不值班者,视为自动退出校学生会。
如有时间上的冲突,应及时告知值班安排负责人,负责人应及时做出调整;若不及时告知负责人,出现无故不到班的情况,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3.由专人负责例会到会及每周值班情况的统计,并将统计结果和存在问题于例会时公布。
4.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安排,并由负责人做出详细的记录员名单及其所记录的会议名称。
记录员要在会议开始前15分钟到达开会现场,做好准备工作。
会间,要按要求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若有疑问,应及时询问负责人并进行补充和修改。
二、办公室财务管理
1.桌椅管理。
办公室值班人员负责自己值班时间桌椅的清点工作。
出借桌椅时,应由借入单位负责人开出借据。
(借据内容包括:
桌椅数量,借入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借出人姓名,借出日期,学生会盖章)按时归还后,在双方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由我方负责验收;确认无误后,撕毁借据。
若借入单位负责人不在场时发现桌椅有损坏,不得追究借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2.电器管理。
校学生会电脑、电话、热水器等电器属公有财产,值班人员在使用时应爱护珍惜,在未经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同意不得私自使用或借与他人。
如发现上述物品有所损坏,应及时上报并说明原因,否则,当时值班人员应负全部责任。
3.公章管理。
校学生会公章由秘书长负责保管,未经主席或秘书长的同意,不得随便盖章或者外借。
4.其它资源管理(包括纸张和书籍)。
应尽量减少对新纸张的使用。
打草稿、随手记录电话号码或通知等,可使用已用过纸张的背面。
书籍不可随便外借。
三、办公室资料管理
1.办公室资料属校学生会的重要文件,应置于资料专柜中,由专人负责整理及清点工作。
2.资料要分门别类,按所属文件夹存放。
每份文件至少要有五份作为备用。
3.每周要对文件进行一次清点,按
(2)的要求进行整理。
4.资料未经秘书长同意不得外借。
四、办公室卫生管理
1.每日值班人员要负责当天当时段办公室卫生的打扫工作。
包括桌椅的擦洗和摆放、资料桌的整理、地面的清洁。
2.在常委例会部长例会开始之前,当时值班人员应根据与会人数布置会场内的桌椅,并要保证地面干净整洁。
五、附则
1.该办法于2005年11月28日起开始施行。
2.所有秘书处人员要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工作。
不得违反。
3.<<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秘书处。
校学生会秘书处
2005-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