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常规管理量化考核记录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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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阳二小班级常规管理
量化考核记录册
班级管理条例(草案)
总则
第一条:
为能更好的树立班级形象,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风气,使全班同学建立起强烈的班级荣誉感,争创文明班级,同时为了让班委会更好的开展工作,维护大家的学习利益,经全班同学审定通过,特制定本班级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对本班有效,所有班级成员(包括班主任)都必须遵守。
第一章班级精神
第三条:
第二章班级管理机构
第四条:
班级大会为班级最高权力机构,所有重大的原则性事务都需由班级大会表决,过半数赞成通过。
班级大会享有对班主任的提议权和监督权,可以否决班主任不恰当的决定。
班级大会可以选举产生和罢免班干部。
选取班干部需过半数,撤消班干部只需三分之一人数。
班级大会由班委会提议召开,或由班级四分之一同学提议召开,班级大会由班长主持,班主任出席。
第五条:
班主任是班级的带路人、班级事务的指导者,按本条例规定享有以维护班级利益为核心的决定权。
班主任有义务向学生介绍法律、道德、科技、教育学、心理学及其他方面的知识,帮助学生扩大视野,树立科学的世界观。
第六条:
班委会是班级事务的执行者、执行班级大会的决议和班主任布置的任务。
班委会成员由竞选产生,按本条例规定行使职权。
班长及时传达学校及班主任对班级活动的要求,并组织同学将要求落到实处;负责领导、指挥班委会成员开展工作;班主任老师在校时,及时听取班主任对班级管理的意见,班主任不在校时,代行老师的责权。
副班长负责班级纪律工作和量化管理考核工作,定期公布量化管理分;维护自习课纪律,对自习课说话的同学予以批评、处罚。
自习课有准假权。
学习委员负责全班同学课内期末统考科目学习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各学科科代表开展工作、负责指导各学科兴趣活动小组的工作;负责考试前每位同学的考场安排。
文艺委员负责班级文娱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学校各文艺节目的编排导演工作。
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全班共青团员,按时完成校团委布置的各项任务。
组织委员具体负责发展新团员的工作,负责对团外积极分子的帮助、引导,使之尽快达到团员标准。
负责向支部建议召开支部会议或团员大会,讨论研究发展新团员,一经批准,则具体负责组织,主持会议。
宣传委员具体负责本班团员各项活动及好人好事的宣传工作。
一方面向本班全体同学宣传,使同学学有榜样;
一方面向校团委及上级部门、有关新闻单位宣传,使上级及时发现先进典型。
对团员及同学中的不良倾向,凡带有普遍性的,也有在一定范围内宣传的义务,以便引起有关单位与个人的警觉,及时加以控制。
体育委员负责全班各项体育活动(课间操、眼保健操、运动会等)的督促与开展,协助体育老师上好体育课。
生活委员负责班费的保管及记好班费往来帐目,并于必要时向同学们公布;负责班级卫生清扫的指导工作、组织好全班大扫除,确保清洁值日不扣分(清洁值日实行组长负责制)。
值日班长(由小组长轮流担任)负责每天班级日常事务的管理,维护课间纪律,及时发现并制止课间大声喧哗、使用不文明用语以及在走廊打闹的行为,并予以批评、处罚;将违反班级管理条例的同学及时报告给副班长登记入册。
同时,在任班长的前一天晚上放学后,选择一条对班级现状有针对性的格言,抄写在黑板的左侧。
各科代表负责完成各科教师布置的任务。
科代表由该科成绩优秀而又有责任心的同学担任。
小组长是小组代表,小组事务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执行班主任、班委会、科代表布置和传达的任务。
关心爱护同学,起表率作用。
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文艺委员、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体育委员、生活委员组成班委会,各科代表、小组长列席班委会议。
第三章 班级管理办法
第七条:
班级管理采用量化考核的办法,量化考核的基础分为每小组100分。
第八条:
扣分情况
(一)损害班级荣誉的,扣2分;
(二)不参加学校或班级集体活动的,每次扣1分;
(三)损坏学校或班级公物的,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扣2分;
(四)不自觉穿校服,衣着不整洁、穿拖鞋、戴佩饰,男生留长发、剃光头,女生化妆、涂指甲、穿高跟(底)鞋,各扣1分;
(五)乱扔纸屑、随地吐痰等破坏教室卫生的行为,值日生不尽责任的,各扣1分;
(六)使用不文明用语、骂人、打架(包括课间追打)各扣1分,情节严重的扣2-5分;
(七)说谎话欺骗教师、家长的扣2分,见到老师不主动问好扣1分,有意躲避扣2分,上下课不站立敬礼扣2分,其他不尊敬老师的行为视情况扣分;
(八)欺侮同学,给同学起侮辱性绰号、喊绰号的扣2分;
(九)没有按时完成作业或抄作业者2分;考试作弊扣5分;
(十)无故旷课,不亲自提前跟老师请假扣2分;无故早退、迟到扣1分;
(十一)放学后不及时回家,无故在校内外逗留者扣2分;
(十二)故意扰乱课堂纪律的扣1分,情节严重的扣2分;
(十三)班委、科代表、轮值班长、小组长不负责的扣1分;
(十四)其他违反校规校纪及班级公约者,违反一条扣1分。
第九条:
加分情况
(一)为班级赢得荣誉的,加2分;
(二)为班级着想并作出贡献的,视情况加分;
(三)主动帮老师做事,关心同学的,视情况加分;
(四)参加省、市、校各种竞赛并获奖的,视情况加分;
参加校级以上活动或学科竞赛(包括文体活动)者+2;获奖者奖励方案如下:
校:
一等奖+5、二等奖+4、三等奖+3
区:
一等奖+10、二等奖+8、三等奖+6
市:
一等奖+18、二等奖+15、三等奖+12
国家级奖项重奖,至少+20
(五)主动揭露班级不良现象并与之作斗争者,加2分;
(六)主动向校广播站投稿并被采用加1分,指名投稿被采用加0.5分;
(七)考试总分居年级前十名加3分,十一到六十名加2分,六十一到一百名加1分;单科成绩突出者,视情况加分;
(八)在思想和学习上有明显进步的加1分;
(九)上课积极举手发言,在各科课上连续3次主动回答问题并基本正确的加1分;
(十)宣传小组成员每认真负责地出一期黑板报加1分;
(十一)做其他有益于社会、学校、班级的事,视情况加分。
[奖惩]量化管理分每星期公布一次,所有导致小组被扣分者都要写说明书,说明在做本条例禁止做的事时的心理活动以及今后打算。
说明书的字数按每扣1分五百字算,说明书交由班主任保管。
个人导致小组被扣分超过3分的,由班主任找学生谈话;超过5分的通报家长。
学期结束后公布量化管理总分,总分居前三名的小组由班主任给予一定的奖励;总分低于100分的,给予相应处罚。
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入团、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干部的重要参考。
附则
第十一条:
本条例修改权属于班级大会,由班主任、班委会或四分之一同学提议修改。
第十二条:
本条例从宣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