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外工程总承包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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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境外涉及国际间影响的重大项目;
(五)国资委及国家相关部委及中建材组织协调的重大项目;
(六)集团公司指定的其他项目。
第九条对于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之外的项目,境内外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接单位在组织完成《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后,报请上一级直管单位进行境内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项目后评价结果须向集团公司备案。
第十条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是集团公司境内工程总承包项目后评价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集团公司国际合作部和投资发展部是境外工程总承包项目后评价工作的联合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修订集团公司境内外工程总承包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二)编制由集团公司组织实施的年度境内外工程总承包项目后评价工作计划;
(三)按照集团公司组织实施的年度境内外工程总承包项目后评价工作计划,依据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组织实施、督察指导、备案管理境内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后评价工作,以及对境内外工程总承包项目开展相应的业务指导培训,后评价成果的研究、交流和推广工作。
第十一条 境内外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接单位的上一级直管单位在境内外工程总承包项目后评价中的主要工作有:
对项目承接单位上报的《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进行初步分析,从中筛选出需进行后评价的项目;
制订年度境内外重大工程后评价工作计划;
组织或聘请相对独立的境内外工程总承包项目后评价承担机构编写项目后评价报告;
组织后评价专家组;
组织项目后评价评审会;
定期汇总境内外工程总承包项目后评价结果,总结项目实施效果和经验教训,并将相关报告及后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配合完成集团公司、中建材及国资委安排的境内外工程总承包项目后评价工作等。
第十二条项目承接单位履行以下职责:
(一)编制由本单位承接的境内外工程总承包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并提交上一级直管单位备案。
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概况:
项目目标、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前期审批情况、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实施进度、执行情况等;
(2)项目实施过程总结:
前期准备、建设实施、项目运行等;
(3)项目效果评价:
技术水平、财务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
(4)项目目标评价:
目标实现程度、差距及原因、持续能力等;
(5)项目建设的主要经验教训和相关建议;
(二)按照集团公司年度境内外工程总承包项目后评价工作计划的相关要求,配合上一级直管单位及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境内外工程总承包项目后评价实施工作,并做好相关后评价研究成果的后续推广实施工作。
第十三条境内外工程总承包项目后评价承担机构在项目后评价中的主要工作有:
编制境内外重大工程后评价工作大纲;
收集相关资料以了解项目基本情况;
制定境内外工程总承包项目后评价工作方案;
与项目承接单位联系沟通并布置后评价工作任务(要求项目承接单位完善自我评价报告,收集相关资料,确定现场调研时的参与部门和人员等);
调研项目承接单位,听取情况汇报,查看项目现场;
审阅项目资料;
与相关部门人员座谈交流;
编写项目后评价报告。
第三章 项目后评价的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境内外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接单位须在项目具备后评价条件的前提下,编制完成《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并上报上一级直管单位。
第十五条境内外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接单位的上一级直管单位,在汇总完成本系统内的年度境内外工程总承包项目后评价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将相关备案材料及年度工作计划上报集团公司。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在各单位汇总上报材料的基础上,编制集团公司年度项目后评价工作计划(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后评价项目名称、后评价工作负责人及后评价报告的完成时限等)。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年度后评价工作计划,组织或委托境内外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接单位的上一级直管单位成立后评价工作组(人数不少于3人,且为单数),亦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中介机构进行项目后评价。
后评价工作组及后评价中介机构应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通过收集和分析研究相关项目资料,经后评价工作会议讨论审核通过后,完成境外工程项目后评价报告。
报告经后评价工作负责人核准后签发,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为保证后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参与项目投标、咨询评估、设计、建设等工作的人员除相关配合工作外,原则上不得参加后评价工作组的相关工作;
承担项目后评价的中介单位与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评估的单位原则上不能为同一单位。
第四章 项目后评价的内容
第十八条境内外工程总承包项目后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
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评价、实施过程评价、经济性评价、社会效益评价、管理水平评价、分包商评价及后评价结论等。
第十九条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评价,是指对项目从立项、初步设计到进场实施前各项工作及其成果的评价。
主要包括:
项目立项条件及决策程序评价、项目前期勘察设计的评价、项目前期工作管理的评价等项目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评价。
第二十条实施过程评价指对项目在设计、建设、验收等各个阶段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找出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初始计划进度之间的差异并分析原因。
第二十一条经济性评价指将项目实际成本、利润等财务指标与最初设定的目标进行对比,找出差异并分析原因,同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使用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第二十二条社会效益评价指通过总结业主对项目进度、质量、服务的满意度以及在项目建设期间承接单位与当地政府、第三方监理和劳务人员的关系等出发,评价该项目对承接单位及集团公司带来的影响。
第二十三条管理水平评价指对项目管理中组织结构的合理性、管理方法的科学性及管理手段的先进性进行评价。
第二十四条分包商评价指对项目分包商的能力进行评价,其中应包括对其合同执行能力、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等进行评价。
第二十五条后评价结论指在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评价、实施过程评价、经济性评价、社会效益评价、管理水平评价、分包商评价相关分析的结论基础上,对项目整体的综合评价。
第五章 后评价成果的应用
第二十六条项目后评价成果(经验、教训和政策建议)应成为集团公司所属各有关单位编制规划和投资决策的参考和依据。
在新项目策划时,应参考过去同类项目的后评价结论和主要经验教训。
在新项目确定后,应尽可能参考项目后评价指标体系,建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随项目进程开展监测分析,改善项目日常管理,并为项目后评价积累资料。
第二十七条集团公司所属各有关单位应不定期组织开展后评价成果研究工作,总结对同类项目有借鉴意义的经验和教训,在新承接的境内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前期论证和实施过程中推广实施后评价研究成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境内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评价管理,参照集团公司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中国新型房屋集团有限公司跟踪项目表
单位名称:
序号
国别
项目规
模
业主名
称
大致金
额
业主资金
来源
跟踪进
度
备注
填表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附件2
中国新型房屋集团有限公司境外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备案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国
项目业主名称
中文:
项目性质
(招标或议标)
英文:
标书号
截标日期
项目估算金额
是否需要资格预审
项目主要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设备采购,设计、土建、交钥匙等)
设备主要规格及数量
项目资金来源
国内(外)合作单位
名称及所承担任务
国外代理商名称
项目背景
业主介绍、项目签约经过等)
项目进展情况
使(领)馆等驻外机构对项目的建议
项目所在地区的政治
局势、治安环境等
49
安全保障方式
(如是否为现场人员保险、聘请保安等)
有无同行业或集团内部竞争对手
本项目所在业务部门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申报单位主管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项目现场情况
中方负责人
中方派出人
员情况
外方负责人
及联系方式
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申报日期:
申报单位加盖公章:
备注:
1.项目资金来源需具体说明系现汇、国外商业贷款、国内提供信贷或其他。
2.国内外合作单位需就设计(提供技术)、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等说明。
3.申报单位提供其他有关此项目的材料可另附于后。
附件3
申请单位名称(公章)
涉及到其他成员单位名称
项目预计金额
所在国机构设立情况
外部合作单位名称及方式
当地代理机构名称及概况
已签订合作协议(请附后)
拟采取的内部合作方式
申请单位领导审批意见
经办人
姓名
电话
电子邮件
附件及备注
附件4:
企业项目情况一览表
企业名称
(公章)
资质名称
及等级
质量体系认证情况
项目所在国
在执行项目
合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