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光学薪酬体系设计方案姜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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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薪酬设计方案适用于北京华北光学有限公司全体正式员工(由集团公司核定工资的高层管理人员除外)。
第二条薪酬定义
薪酬是公司对员工为公司付出的劳动和做出的绩效的合理补偿,同时是对员工学历、职称、技能与经验等个人价值的认可。
第三条目的
(一)使薪酬与岗位价值紧密结合
(二)使薪酬与员工业绩紧密结合
(三)使薪酬与公司发展的短期收益、中期收益与长期收益有效结合
第四条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
本薪酬方案的设计以体现工资的外部公平、内部公平和个人公平为导向。
在确定员工薪酬时以岗位价值、个人价值、工作业绩及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和行业水平为参考依据。
(二)竞争性原则
本薪酬方案的设计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对人才的吸引力为导向。
(三)激励性原则
本薪酬方案的设计以增强对员工的激励性为导向,通过活性工资和奖金等激励性工资单元的设计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四)经济性原则
本薪酬设计方案将保证员工的薪酬水平与公司的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相一致。
第五条薪酬结构
北京华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的基本薪酬结构为:
薪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附加工资
员工收入总体上包括以上几个组成部分,并根据不同岗位作业方式、工作特点、技术含量高低、承担的责任风险等进行不同权重的组合。
第六条薪酬体系
根据公司的业务特点,公司的薪酬体系分为四种不同的薪酬体系:
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不包括由集团公司核定工资的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一般行政人员的薪酬体系(包括职能部门全体人员、技术部门、生产分厂的行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薪酬体系和生产人员的薪酬体系。
第二章基本工资
第七条基本工资主要反映员工的知识、技能和经验等因素,是依据员工的能力和素质确定的个性化工资单元。
第八条基本工资结构
基本工资=基本生活费+学历职称技能工资+年功工资
第九条基本生活费:
参照北京市最低生活费,并随北京市最低生活费的调整而调整。
第十条学历职称技能工资是根据不同学历、职称和技能的相对价值而确定的工资单元,学历、职称、技能兼有的员工按等级高者确定学历职称技能工资(详见表1)。
表1:
学历职称技能工资标准
学历
职称*
工人技能
等级
学历职称
技能工资
博士及以上
高级职称
500
硕士
中级职称
高级技师
300
本科
正规院校
助理职称
技师
200
进修
高级工
170
专科
初级(员)
150
中级工
120
中专
初级工
100
70
中专以下
50
*技术人员不考虑职称一项,只根据学历确定学历职称技能工资
第十一条年功工资是对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工作经验积累的价值认可,年功工资依据员工的外部工龄和公司工龄确定,工龄以每年12月31日为界限计算到年,计算公式为:
年功工资=适用的外部工龄工资标准×
外部工龄+适用的公司工龄工资标准×
公司工龄
外部工龄工资标准与公司工龄工资标准详见表2。
表2:
年功工资标准
外部工龄
0~5年
5~10年
10~15年
15年以上
外部工龄工资标准
1元/月
2元/月
3元/月
4元/月
公司工龄
公司工龄工资标准
5元/月
第三章岗位工资
第十二条岗位工资反映岗位的工作性质、责任、工作强度与难度等因素,是依据岗位价值确定的工资单元。
第十三条岗位工资是整个工资体系的基础,从岗位价值和员工的技能因素方面体现了员工的贡献。
员工的岗位工资主要取决于当前的岗位性质。
在工作分析与职位评价的基础上,以评估的结果作为确定岗位工资等级的依据,采取一岗多薪、按技能分档的方式确定各员工的岗位工资等级。
第十四条确定岗位工资的原则
(一)以岗定薪,薪随岗变,实现薪酬与岗位价值挂钩;
(二)以岗位价值为主、技能因素为辅,岗位与技能相结合;
(三)针对不同的岗位设置晋级通道,鼓励不同专业人员专精所长。
第十五条为给员工提供合理的晋升空间,根据岗位性质将岗位归为管理职系和生产职系(技术人员主要根据内部技能职称进行划分)。
其中管理职系分为高层管理岗位、中层管理岗位和一般管理岗位。
员工可以通过三条不同的通道进行晋升。
员工职务级别的晋升、保持和降级每年由总经理办公会根据聘任标准确定。
第十六条岗位工资的分级分档
(一)岗位工资等级的划分:
根据公司的规模与岗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岗位工资等级的划分。
对于高层管理人员,共划分13-16四级工资等级,中层管理人员共划分9-13五级工资等级,一般管理人员共划分5-9五级工资等级。
对于生产人员,共划分1-6六级工资等级。
(二)岗位分类:
基于按照岗位特点和岗位价值得出的岗位评价分数将各个岗位对应到相应类别的工资等级上,具体的岗位分类参见工资试算附表。
(三)岗位工资档别的划分:
为体现相同岗位不同员工间的公平和给员工提供合理的晋级空间,管理职系每个职系中的工资等级又分为4档,以代表高低区别,生产职系根据不同的等级划分为4-9档不同的档别,具体参见工资试算附表。
第十七条为给员工提供合理的晋级空间,体现员工岗位经验的增长,每年年终根据年终综合考核结果确定员工岗位工资晋级、保持或降级。
具体参见相关的考核制度。
调级标准和比例由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当年实现的效益和人力资源成本确定。
第十八条管理人员岗位工资以岗位对应的最低工资为起薪点,生产人员的岗位工资参照生产人员的技能内部评审结果确定档别。
第十九条员工的岗位变动时,薪酬的变动按以下三种方式调整:
(一)如果在同一职系内调动,在平调和晋升的情况下,按新岗位对应的岗位工资和原来的岗位工资高者定起薪点。
(二)如果在同一职系内调动,在降级使用的情况下,按新岗位对应的岗位工资为起薪点。
(三)如果在不同职系间调动,按新岗位的最低岗位工资为起薪点。
第四章奖金
第二十条奖金主要反映员工为公司做出的努力和工作成果,是依据员工的贡献和业绩确定的工资单元。
主要包括效益奖金和项目奖金。
第二十一条效益奖金
效益奖金是根据公司实现的效益并结合员工个人的工作业绩而确定的奖励。
效益奖金与华北光学的经营情况、考核结果挂钩,是在华北光学取得一定的整体经营效益基础上对员工的一种激励。
效益奖金在技术部门与生产分厂实行二次分配制度。
(一)效益奖金基数的确定
各岗位效益奖金的基数根据各岗位总薪酬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确定。
效益奖金基数=总薪酬收入*n
n为不同职系效益奖金占总薪酬收入的比例,具体参照下表。
职系
占总薪酬比例(n)
中层管理人员
50-70%
一般行政管理人员
40%
技术/生产人员
50-60%
(二)实际效益奖金的确定
各岗位的实际效益奖金参照各期的考核结果进行确定。
参考计算公式为:
实际效益奖金=效益奖金基数*公司效益系数*部门考核系数*个人考核系数
(三)效益奖金的发放
中层管理人员与职能部门的一般行政人员的效益奖金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核定的效益奖金基数、考核的结果按照上述计算公式进行计算与发放。
技术部门与生产分厂人员的奖金实行二次分配制度。
即人力资源部根据核定的技术部门与生产分厂人员的效益奖金基数及考核的结果计算各部门或分厂的实际效益奖金总额,并分配至各技术与生产分厂,由生产分厂与技术部门的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上述计算公式进行确定与发放。
第二十二条项目奖金
对于可以单独评价考核的项目,为了鼓励团队完成任务、达成目标,公司将在一个团队完成某一项专项工作时发放项目奖金,奖励对象是整体团队,公司仅根据项目的难易程度和取得的成果确定奖金总额,团队负责人提出二次分配方案后发放。
领取项目奖金的技术人员不参加当期效益奖金的分配。
第二十三条奖金发放的原则
奖金的发放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全额发放与部分发放的形式。
全额发放是指在各期按照核定的实际奖金总额全额进行发放;
部分发放是指在各期只发放实际奖金的一部分,剩余的部分在年底统一发放。
第五章附加工资
第二十四条附加工资是华北光学正式在册员工所能享受到一种福利待遇,具体包括国家规定的福利补贴、一般性福利补贴、保险、住房公积金、加班津贴等。
第二十五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正式在册员工提供各种福利和补贴,具体包括:
交通补贴、书报费、婴幼补贴、洗理费、各种副食补贴、价格补贴、提租补贴等。
第二十六条一般福利是指公司或部门在各个重大节日期间发放的过节费和其他实物形式的收入。
第二十七条保险
公司为员工所投保险主要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三种。
保险的计算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按国家规定比例交纳。
公司与员工各承担一部分,具体数额参见国家有关规定和华北光学相关政策。
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由公司与员工各承担一部分。
具体数额参见国家有关规定和华北光学相关政策。
第二十九条加班津贴
员工根据工作需要必须加班而且不能安排调休者,公司按《劳动法》规定以基本工资为基数发放加班津贴。
加班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加班费每月统计一次,由各部门于月底时进行统计,并由主管领导签字,送交人力资源部,并随当月工资发放。
计算标准:
(一)平时每小时加班津贴=(基本工资/160)×
1.5,不满2元时按2元计发。
注:
一周四十小时工作制,一个月按四个星期160小时计,适当提高每小时加班工作的价值。
(二)周六周日休息日每小时加班津贴=(基本工资/160)×
2
(三)法定节假日每小时加班津贴=(基本工资/160)×
3
(四)加班费发放数额=适用小时加班津贴×
加班小时数
(五)每月每人加班费最高限额不超过500元。
由于工作性质及时间特点,享受加班津贴的人员包括:
生产工人、各部门一般行政人员。
员工的加班和夜班必须从严控制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其他人员的加班要填写加班记录,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之一,但是并不享受加班津贴。
第六章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
第三十条适用范围
本设计方案的高管薪酬体系主要适用于由本公司核定工资的高层管理人员。
第三十一条薪酬结构
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采用年薪制。
薪酬结构=固定月收入+年底年薪补足+年度超额奖金+附加工资
其中,固定月收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分别参照第二章、第三章规定执行,具体的岗位分类与岗位工资等级参见工资试算附表。
第三十二条年薪总额、年底年薪补足的确定
年薪总额按照年初总经理、副总经理承担的经营业绩确定。
年底根据对各副总经理实际经营情况的考核结果,按照不同的比例发放。
年底年薪补足是根据经济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决定的实际年薪总额扣除月收入后的部分。
年底年薪补足=经考核确定的年薪总额—12个月的固定月收入
第三十三条年度超额奖金
年度超额奖金是各副总经理带公司员工超额完成年度经济指标后由董事会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