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出与作出的区别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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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
~伴。
~主。
~客。
看~。
装,扮:
~作。
~功。
~派。
举行,举办:
~寿。
~礼拜。
用为:
芦苇可以~造纸原料。
结成(关系):
~亲。
~朋友。
作:
起,兴起,现在起:
振~。
枪声大~。
从事,做工:
工~。
~息。
~业。
举行,进行:
~别(分别)。
~乱。
~案。
~战。
~报告。
干出,做出,表现出,制造出:
~恶(?
)。
~弊。
~梗。
~祟。
~态。
~色。
~为。
~难。
~奸犯科(为非作歹,触犯法令)。
当成,充当:
~罢。
~保。
~伐(做媒人)。
~壁上观(人家交战,自己站在营垒上看,喻坐观别人成败)。
创造:
创~。
写~。
~曲。
~者。
文艺方面的成品:
~品。
不朽之~。
同“做”。
旧时手工业制造加工的场所:
~坊。
从事某种活动:
~揖。
~弄。
~死
补充:
做”是“作”后起的分别字,“作”近代写作“做”.
如果后面一般跟具体的事物,一般用“做”;
而后面要跟抽象的事物,则用“作”。
简单的:
1)凡是通过具体行为实现的动作,用“做出”。
一般地,其主词多为具体的人,其宾词没有更加具体的内容或者虽有但很难用语言具体描述,所表述语义一般不对他人提出要求,主观上不强调为什么这样“做”。
比如“做出回答”、做出贡献”、“做出成绩”、“做出榜样”等。
(2)凡是通过抽象行为实现的动作,用“作出”。
一般地,其主词多为组织,其宾词往往富含更加具体的内容,所表述语义多是对他人提出要求,对为什么这样“作”有明确的目的。
比如,“作出规定”、“作出选择”、“作出让步”、“作出战略部署”、“作出指示”、“作出决策”、“作出判断”、“作出处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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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颓废的茕9级2010-02-01
个人理解是:
“作”是主体发出动作以达到具体动作对象之外的某一个整体目的或引起某一种影响(FT,文章写昏了不会说话了),如“作文”、“作业”、“作孽”、“作为”、“当作”、“咕咕作响”;
而“做”的对象即目的/后果/产品本身,比较直接、具体,如“做饭”、“做作业”、“做工”、“做梦”、“做和尚”、“做一个绒毛小狗”、“做一回傻瓜”,等等。
一┯梅ū热纭白魉馈保筒豢梢员涑伞白鏊馈保廊绾巍白?
”得出呢?
但“做一副死相”就可以。
:
)还有很常见的两个词,“作人”和“做人”,“周做人”不管从那种意思上看都比较搞笑了。
另外某些方言里,比如吴语,“做”和“作”的读音是不同的,分别起来比较容易,“作”为入声,读作zo。
至于“作出”和“做出”,我认为可以看成“作”和“做”的延伸,比如“作出贡献”、“作出选择”、“作出让步”、“作出决定”,这里“贡献”、“选择”、“决定”都不是具体直接的一个东西;
而“做出鬼脸”、“做出一副门窗”、“做出一个动作”、“做出三个泥娃娃”,“鬼脸”、“门窗”、“动作”、“泥娃娃”都是由主体直接创造出来的具体形态、事物,有点自力更生、从无到有的意思。
)
所以你的问题,我觉得你是对的,嘻嘻。
不过如果可以“无中生有”地把个选择“做”出来,大概也是可以的吧。
有个小常识,好像:
如果能在宾语前加些花里胡哨的数量词,比如“三把椅子”、“两件衣服”,多半用“做出”而不是“作出”;
当然“三个决定”、“一点让步”这种比较宽泛、概念性的数量词+宾语是可以“作出”的。
作出和做出的区别
狂改论文,每一页都被我涂画的不成样子,真的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以前在电脑面前逐字逐句抠的那些字句现在怎么看怎么别扭。
这次修改是答辩前最后一次了,力争要消灭掉所有错别字。
对于文中不下十几处“作出”一词,word总是用红曲线给我自动标出,问同学也说不出所以然,所以干脆百度了。
百度结果如下。
作出与做出的区别:
“做”和“作”都有“从事某项活动”的意思,一般认为,“做”表示具体的动作,“作”表示抽象的动作。
凡是通过具体行为实现的动作,用“做出”。
一般地,其主词多为具体的人,其宾词没有更加具体的内容或者虽有但很难用语言具体描述,。
比如“做出回答”、“做出贡献”、“做出成绩”、“做出榜样”等。
凡是通过抽象行为实现的动作,用“作出”。
一般地,其主词多为组织,其宾词往往富含更加具体的内容,比如,“作出规定”、“作出选择”、“作出让步”、“作出战略部署”、“作出指示”、“作出决策”、“作出判断”等等。
另外,“作”有“装”的意思,如“作出一幅半死不活的样子”,从这个意义上说,“做出鬼脸”也可作“作出一幅鬼脸”。
补充说一下“做客”和“作客”。
“做客”是指到别人家里去这一行为;
“作客”是指离开家乡,如“作客他乡”。
另外划拉一篇文章撑门面:
“做出”与“作出”辨析
■王书生
“做出”与“作出”是现代人语言交往中运用得极其普遍的两个短语,也是经常被错用、混用的两个短语。
如果其中的“做”与“作”仅义同而音不同也就罢了,比如对“评出”与“选出”、“流出”与“溢出”、“翻出”与“找出”,谁也不会认为其中的“评”与“选”、“流”与“溢”、“翻”与“找”有哪一个是用混或用错了,顶多也只能说是用词不当。
但具体到义同、音也同的“做出”与“作出”,如果该写“做”时写成了“作”或者该写“作”时写成了“做”,就值得商榷了。
查阅现在人们通用的权威工具书《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6年7月修订第3版,以下简称《词典》)、《辞海(缩印本)》(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版,以下简称《辞海》),“做出”与“作出”,均未被选作专门的词条。
只是在与“做”和“作”有关词条的注释中,见有“做出”的写法。
比如,《词典》解释“做戏”为“比喻故意做出虚假的姿态”,解释“做主”为“对某项事情负完全责任而做出决定”。
即使是解释与“作”有关的词条,也没有使用“作出”。
比如,《词典》解释“作答”为“做出回答”,解释“作势”为“做出某种姿态”,解释“作态”为“故意做出某种态度或表情”,解释“作为”为“做出成绩”。
从此,似乎可以看出,规范的写法应该是“做出”,而不应是“作出”。
事实上,又确实像一些人所说的可以用“作”代替“做”,“作出”与“做出”没有什么区别,写“做出”行,写“作出”也行吗?
依笔者看,未必。
笔者有两条建议:
一是语言的规范化原则要坚持,不能一而概之地全用“作出”去代替“做出”。
不然,照此推理,触及其余,就会出现诸如“作作”、“作工”等叫人无论从哪个角度也理解不了的“怪词”。
二是语言的大众化发展方向要遵从,否则,一味地拘泥于规范,不看重群众(包括一些专门从事语言文字工作的报刊编辑记者和文秘人员等)对这一语言现象的相对认同感,就会遏制语言的历史和发展。
在同时坚持这两条原则的基础上,审慎作出选择。
依笔者体验,凡是通过具体行为实现的动作,用“做出”。
但是,作这样的概括,也并不能廓清有关“作出”与“做出”的所有情况。
比
如,对诸如“决定”一类主词既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组织”,宾词既可以有具体内容、也可以没有具体内容的“双刃词”,好像相应地就该有“做出决定”与“作出决定”两种写法。
这又尤其让人费解。
笔者在此提出管见,请高明人指点。
载于《光明日报》2001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