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模式构成的设计理念Word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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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校企合作”现状分析设计理念

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模式,主要是指因企业人才实际需求状况而产生,并按照企业部门和学校的合作安排实施的交替进行课堂教学和企业实际操作培训的一种教育模式,也是职业教育区别于一般基础理论型、学术型教育的核心特点。

一、我国中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模式的现状分析

 

(一)总体概况 

我国中高等职业教育现有的“校企合作”模式,总体上来说,是基于目标导向型的人才培养合作模式。

它实际上指的是在我国中高等职业教育中为满足企业人才质量需要而进行的可以效仿的实习(实践)教学的一种样式,是在为社会教育和培训合格劳动者的目标下开展的中高等职业教育院校与企业、行业、服务部门等校外机构之间合作的样式。

通过这些样式,将学生的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或训练紧密结合起来,以提高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未来劳动者的素质,并增强企业部门与中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之间双向选择的可能性,最终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从其目前所拥有的“校企合作”模式的数量来看,已经存在着众多的形式。

在种类上,有人把其归类为9个或8个模式;

在名称上,有人把其称为“零距离对接”式,或“捆绑式”,或“产学研一体式”,或“三对准、四贯通”式,或“全方位合作、全过程参与、多形式推进”式,等等;

在理论观念上,对于“中高等职业教育一定要突出‘校企合作’模式的建立和创新”,行业内已经达成共识,并且积极探索和追寻校企的紧密合作,这种理论观念和热情单从我国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实践和研究中不断出现的新名词(诸如“订单式”、“捆绑式”、“零距离”等等)中就可见一斑;

但是,在实践观念和实践行动上,我们还远没有科学的表现,我国目前的中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模式大都还属于以学校为主的“校企合作”模式。

 

(二)模式种类 

首先,根据“校企合作”中企业参与的方式的不同,有人把其分为以下几种模式:

(1)“企业配合”模式。

顾名思义,这种模式中,企业处于“配合”的辅助地位,它只是根据学校提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条件或协助完成部分(主要是实践教学环节)的培养任务,主要采取提供教育资源的方式,例如投入设备和资金帮助学校建立校内实训基地,利用企业资源建立校外实训基地,企业专家兼任学校教师,设立奖学金、奖教金等,人才培养目标和计划主要由学校提出和制定,并承担大部分培养任务。

目前,我国多数中高等职业教育学院的人才培养中都采用这种合作模式。

这与我国中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中以学校本位中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为主的现状直接相关。

(2)“校企联合培养”模式。

这种模式是指在中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中实行校企联合,共同培养人才。

企业不仅参与研究和制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和培养方式,而且参与实施与产业部门结合的那部分培养任务。

这种模式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在部分高等学校中试点,部分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参加了试点工作。

(3)“校企实体合作型”模式。

这种模式中,参与中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成为企业的一部分工作和企业份内之事,企业对学校的参与是全方位的整体参与、深层参与,管理上实行一体化管理。

如以设备、场地、技术、师资、资金等多种形式向中高等职业教育学院注入股份,进行合作办学,对中高等职业教育学院承担决策、计划、组织、协调等管理职能,以主人的身份直接参与办学过程和学校人才培养,分享办学效益。

这种合作模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避免企业由于追逐利润而出现短视行为,背离学校引入企业参与的初衷,以提高人才培养的水平和质量。

 其次,按照对我国十几年来在应用性人才培养方面进行的产学研合作模式的归纳总结,有人把我国中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主要模式概括为9种:

一是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即“学校与企业签订人才培养协议,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共同组织教学,学生毕业后直接到企业就业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是“2+1”模式,即“学生前两年在校内学习与生产实习,后一年到企业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的模式;

三是“学工交替”模式,即“学校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企业生产实践与学校学习相互交替,学用结合的教育模式”;

四是全方位合作教育模式,即“从学生的输入输出而言是完整的‘订单’式教育服务,从教育本身而言是双向输入优质‘资产’,……从国家社会而言是强调联手、优势互补,双向提供发展后劲,……”的模式;

五是“实训——科研——就业”模式,其特点是合作面向高新技术企业、合资独资企业、国营私营企业等,采用“校企合作”、院企合作等各种形式的合作,进行合作办学、技术开发、联合培养、人员交流、基地共建、课程开发等;

六是双定生模式,其特点是“招生即能就业”,“完全‘以销定产’”,“培养需要结合”,“‘出口’决定‘进口’”,“实行人性管理”;

七是工学结合,校企双向介入模式,即“通过学校和合作企业的双向介入,把学生在校的理论学习、基本训练与在企业实际工作经历的学习有机结合起来”的模式;

八是结合地方经济全面合作模式,即“紧紧把住了与地方经济紧密结合这条线”的模式;

九是以企业为主的合作办学模式,即“极大地调动了企业在办学中资金投入和资质整合投入的积极性”,“办学过程中能够从社会需要、市场需要、群众需要的出发点考虑”的模式。

再次,按照合作的深度,有人把“校企合作”分为三个层面的模式:

一是浅层次合作模式。

学校专业方向按企业所需确定,并在企业建立实习基地,建立专业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实习指导委员会。

聘请行业(企业)的专家、高级技师等为指导委员会成员,与企业签订专业实习协议,逐步形成产学合作体。

二是中层次合作模式。

学校为企业提供咨询、培训等服务,建立横向联合体,成立董事会,形成多元投资主体。

争取国内外的企业家、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参加董事会,争取社会各相关行业、企事业以董事单位的身份支持学校发展,并建立由知名专家参加的专业指导委员会,制定切实可行的专业教学计划,按岗位群的分类,确定专业能力结构和非专业能力素质的群体要求,根据企业的需要进行人才培养。

三是深层次合作模式。

企业与学校相互渗透,学校针对企业的发展需要设定科研攻关和经济研究方向,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工艺技能、物化产品和经营决策,提高整体效益。

企业也主动向学校投资,建立利益共享关系,真正实现“教学——科研——开发”三位一体。

学校在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各种技术、营销、管理、咨询服务的过程中可获得相关地方经济发展状况和需求的第一手资料,为课堂教学提供案例,使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

我国中高等职业教育院校的“校企合作”模式,从其形式上讲,至今还是处于浅层次的初级阶段和刚刚开始的中层次的起步阶段,其合作深度与深层次的高级阶段还相距甚远。

 (三)存在问题 

自我国中高等职业教育20世纪80年代迅速发展以来,从理论到实践,从中央到地方,普遍重视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模式的建立和创新。

我们看到,几乎每种职业教育杂志的每一期都会出现几篇有关“校企合作”的论文;

几乎每年各地级、省部级到中央国家级的科研都有“校企合作”的课题研究;

而且,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也表达了要通过加强“校企合作”强力推进中高等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实现更加融合的急迫意愿,为此“从2002年10月起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这一个专题连续数次召开全国性的大规模、高规格会议,并且教育部长每次都莅会发表重要讲话”,等等。

为什么中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模式会成为一个如此热的热点?

笔者认为,一方面因为“校企合作”模式确实是保障中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和特色的核心关键,另一方面因为目前我国中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模式中从实践观念到实践行动都存在着重大问题,主要是政府缺乏有力的财政和政策支持,企业行为短期,学校偏重利益,没有形成长远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校企合作”机制等,具体如下:

  1.观念问题 如:

(1)无论从政府、行业(企业),还是学校本身,对“校企合作”的客观性、必然性、必要性的理论认识和实践观念,都还处于“叶公好龙”阶段。

(2)很多企业缺乏成熟的合作教育的思想,大多企业只是选择人才,而不参与或很少参与人才的培养;

部分企业出于自身经济利益和生产实践等因素的考虑,在出现企业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企业本身利益和社会利益矛盾冲突时,把培训教育学生视为额外负担。

(3)学校行政人员存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形成了“校企合作”的阻力,教师也因没有相应的激励机制而缺乏积极性。

2.政策问题 如:

(1)虽然我国现在高度重视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成立了“校企合作”协会,并开展了大规模的试点、试验。

但还没有建立权威、完整的“校企合作”的准则和指导手册。

“作为第一部全面、系统总结中国高等职业教育产学研结合模式的专门著作”,2004年7月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中国高教学会产学研合作教育分会主编的银领工程系列之一的《必由之路——高等职业教育产学研结合操作指南》,也没有逃脱成绩总结和经验描述的藩篱桎梏,缺乏理论高度的分析和教育哲学层面的探索以及由此引出的中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法律、法规的制订,很难实现其编写的初衷——“成为一部可以起到指南兼手册作用的工具书”。

(2)国家还没有出台“校企合作”对企业的奖励机制,对“校企合作”中的企业利益保护不够。

(3)国家没有建立专门的“校企合作”的协调机构,负责设计、监督、考核和推行“校企合作”,很多项目难以获得企业主管单位、劳动部门、教育部门的充分协调。

(4)学校体制改革滞后,弹性学制没有建立和完善,制约了“校企合作”的前景。

 3.运行问题 如:

(1)对“校企合作”缺乏整体推进,没有从系统的观点,通盘考虑,统筹运作,使企业运行与办学诸要素之间有机结合、相互作用,构成一个具有特定功能的整体,最优化地实现办,学目标和预期效果。

(2)微观的运行制度不够成熟和完善,特别是当与学校现行制度发生碰撞时,显得无能为力。

(3)效果上普遍属于浅层次的“校企合作”模式,深度不够,特别是欠缺技术开发方面的合作。

在目前已形成的“校企合作”中,大多是学校为求生存、求发展和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主动向企业界寻求合作伙伴,主动来寻求与学校合作办学的企业少而又少,多数企业给予学校的资助,亦都停留在教学设备捐助、实习基地提供、员工培训等的合作。

这种合作,离真正意义上的“校企合作”目标——建立起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校企合作”的良性循环机制,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组合,将中高等职业教育资源的势能转化为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实现办学的整体效益,相去甚远。

(4)学校运作机制和企业运作机制、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存在较大差异,还没有真正融合,使校企之间的深度合作以及受教育者从“学生、学员、职业人到社会人”的角色转化,受到一定的制约。

(5)运行的形式上大都限于建立“校内实习基地”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进行“校企合作”。

在德国,学生的实践实习几乎都是学生自己寻找企业,在企业里真刀实枪地工作和科研,企业依据法律承担培训教育学生的责任和义务、实事求是地对其进行评估和考核。

而目前,在我国的中高等职业教育中,涉及到“校企合作”的实践教学形式大致有认识性实习、生产实习和顶岗实习。

在认识性实习中,只是对企业教育环境、大多是各个院校建立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进行初步的视察;

在生产实习中,主要目标是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教学内容,以验证相应的理论教学内容、书本知识为主,以专业实习为主,学生大多数时候是像“影子”一样跟在生产人员后面进行观察,实习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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