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锅炉中心筒焊接作业指导书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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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则
2.1为确保本安装工程安全运行,保证锅炉分离器中心筒检修换装的焊接质量,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2本焊接施工作业指导书引用标准"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5047—95),《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DL5007—92)及锅炉厂家中心筒安装图有关规定。
2.3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本安装工程现场组装焊接工作。
2.4焊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应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一般规定
3.1焊接作业(工程)所用的母材、焊接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并有出厂合格证书质量复验报告.焊条(丝)的选用,应根据母材的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和焊接接头的抗腐蚀性、抗裂性、碳扩散、工艺性能等综合考虑。
焊条应符合GB/T5117《碳钢焊条》,GB/T5118《低合金钢焊条》的规定。
本工程采用的主要焊接材料如下:
a.中心筒弧形筋板、弧形外筋板、弧形内筋板焊接采用焊条为E4303(J422)、φ3.2。
b.中心筒上口与托架组件的立筋焊接、托架组件的各部件焊接均采用焊条为E309-16(A302)、φ3.2。
c.中心筒筒板与筒板之间焊接采用焊条为E310-15(A407)、φ3.2。
3.2对设计文件的要求
设计文件必须标明母材、焊接材料、焊缝级别及接头型式,并对焊接方法及焊接检验提出明确要求。
3.3对现场施工要求
a.必须有负责焊接工程的焊接技术人员,质量检验人员、焊接检查人员及合格焊工。
b.所用焊接设备必须具有参数稳定,调节灵活,满足要求和安全可靠的性能。
c.应备有符合工艺要求的焊接材料贮存场所及烘干、去污设备,并建立严格的保管、烘干、清洗和发放制度。
d.施工现场应有防风、防雨雪和防寒等设施。
3.4对现场焊接人员的要求
a.焊接技术人员:
焊接技术员应负责编制焊接方案及焊接工艺说明书,解决焊接技术问题,整理焊接技术档案,指导焊工工作。
b.焊接质量检查员
焊接质量检查员应根据技术规范、设计文件、焊接工艺说明书对现场焊接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督,有权停止违反有关规定(范)和技术文件要求的焊接工作。
焊接检查员应检查焊工合格证件,对焊接质量不合格者,有权停止其焊接工作。
c.焊工
凡从事本次作业的焊工必须持有同类焊接项目考试合格证的焊工担任焊接工作。
焊口焊完后,焊工应将焊缝渣壳飞溅物清除干净后,进行自检,并在有关图纸上作好记录(标志)或在接头附近打上代号钢印(钢印深度<0.5mm)。
3.5施焊前应根据工艺试验结果,编制焊接工艺指导书(工艺卡)焊工应严格按工艺指导书实施工艺。
3.6焊接材料及主要机、工具
a.焊条必须分别符合GB5117—85GB5118—85、GBl300—77的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各部件的焊材选用、烘焙温度见下表
部件
牌号
烘干温度,℃
保持时间,h
中心筒弧形筋板、弧形外筋板、弧形内筋板
J422
150
1
中心筒上口与托架组件的立筋焊接、托架组件的各部件
A302
200~250
中心筒筒板
A407
b.焊条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凡无质量证明书或对其质量有疑时,应按牌、批号抽查,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c.焊条丝应分别堆放在二级库内(按牌号、规格作好标志)现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烘焙及发放焊条(丝)并建立严格领用制度,防止错用和浪费。
d.末用完焊条应及时回收,置入保温箱内。
e.焊接设备必须具有参数稳定,调节灵活,满足焊接工艺要求和安全可靠的性能。
4.焊接工艺
4.1焊接时允许的最低环境温度如下:
J422:
—10℃
A302、A407:
—5℃
焊件10~15mm范围内均应清除锈迹、污物,直至露出金属光泽。
4.2焊接电流:
80~90A,
A302、A407:
70~130A,直流反接
4.3电特性;
J422:
交流;
A302、A407:
直流反接
4.4所有的焊接采用多层多道焊,焊道的单层厚度不大于所用焊条直径加2mm,顶层焊道摆动宽度不大于所用焊条直径的5倍。
4.5为减少焊接变形和接头缺陷,焊接时口宜采取同电流、同速度二人对称焊,特别是中心筒筒板对接焊应留有收缩余量。
4.6施焊中,应特别注意接头和收弧的质量,收弧对应将熔池填满,多次多道焊的接头应错开。
4.7施焊过程中除工艺和检测上要求分次焊接外,应连续完成。
若被迫中断时,应采取防止裂纹产生的措施(如后热、缓冷、保温等)。
再焊时,应仔细检查并确认无裂纹后,方可按照工艺要求继续施焊。
4.8焊口焊完后应进行清理,经自检合格后在焊缝附近打上焊工本人的代号钢印,或永久性标记。
4.9焊接接头有超过标准的缺陷时,可采取挖补方式返修,但同一位置上的控补救一般不得超过二次,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a.彻底清除缺陷;
b.补焊时,应制订具体的补焊措施并照工艺要求进行,
5、质量检验
5.1焊工必须接受焊接质、监督人员的检查和质量监督的指导;
5.2焊接厚度、焊接长度及焊缝间的距离等要严格按照图纸要求施工;
5.3焊接完毕后,要做好自检,并做好自检记录;
5.4所有焊缝要认真检验,并做好工人自检、班组检验、项目部检验,要努力争取合格率100%;
6、作业的质量要求
6.1目标:
焊接质量优良率≥92%
6.2外观检查:
焊工自检100%;
复检25~100%;
专检5~50%。
所有焊口要求焊缝不低于母材最大加强高,要求焊波平整,焊缝宽窄均匀,收弧无弧坑,接头无突起,两侧不咬边。
自检合格后打上焊工钢印代号并填好自检记录。
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焊缝外形允许尺寸(mm)
焊缝形式
加强面高度
加强面高度差
焊缝宽度
焊脚尺寸差
平焊
其他位置
比坡口宽
对接
0-3
≯4
≯2
<3
≤4
角焊
≯3
0~3
(2)焊缝表露缺陷允许范围
缺陷名称
允许范围
裂纹、未熔化
不允许
气孔夹渣
根部未焊透
深≯10%δ且≯1.5mm,总长≯20%焊缝全长,
咬边
深度≤0.5mm,焊缝两侧总长度
<20%焊缝全长
内凹
≤2mm
6.3作业的质量标准:
a.《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DL5007-92火力发电厂焊接篇
b.《火电施工质量及评定标准》焊接篇
7.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7.1进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
穿戴绝缘鞋、皮手套、工作服及必要的防护设备。
7.2焊接工作场所必须有良好的通风和照明。
7.3严禁在带电、带压、带油(易燃气体)的部件上从事焊接工作。
7.4在进行焊接、切割时,必须经常检查周围的安全状态,采取必要措施,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
7.5在进行焊接、切割时,应采取防止触电、爆炸、火灾、中毒、灼伤等事故的发生。
7.6高空作业必须扎安全带,并应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
7.7高空作业应设符合安全要求的平台、走道。
不得随身带着电焊导线从高处跨越,应切断电源用绳索提吊。
7.8在高处进行电焊工作时,宜设专人拉合闸和调解电流工作。
7.9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超过4Ω,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应有保护罩。
电焊机设单独开关,且应放在防雨的开关箱内。
7.10电焊钳与电焊导线应接触良好,不得用吊车轨道,电缆外壳等做接地线,地线应连接牢固。
7.11焊接设备应经常维护、保养,使用前确认无异常情况方可合闸使用,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检修。
7.12焊机禁止露天放置,应有遮棚,防雨雪侵袭。
7.13实行“焊条头回收”管理办法,防止焊条乱扔乱放,做到焊接施工场所干净整洁。
焊接任务完成后,必须切断电源,收好工具,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