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费计费规则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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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费计费规则Word格式.doc

2综合费率法

2.1综合费率法计算的工程监理费=计费额×

综合费率×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2.2计费额是指工程概算投资额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2.3综合费率见附表1。

2.4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见附录C。

2.5建设单位如有必要将施工阶段某一分部工程(如基础工程、人防工程、精装饰工程、燃气工程、消防工程等)的工程监理业务单独委托给监理单位,则应以该分部工程的概算造价作为计费额计算相应工程监理费。

2.6建设单位确有必要只委托工程监理某一部分工作内容(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给监理单位,可按照其委托部分所占全部工程监理的工作量比例计算工程监理费(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单项监理费分别按不低于项目工程监理费总额的40%、10%、10%、40%计取)。

其中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服务是监理的法定职责,其相应工程监理费不低于总工程监理费的80%。

2.7建设单位如果将保修阶段的监理相关服务连同工程监理一并委托给监理单位的,则应增加工程总监理费的5%作为保修阶段监理服务的工程监理费用。

3人员综合费用法

3.1按人员综合费用法计算的工程监理费=(∑各类监理人员综合费用×

相应监理人员数量×

相应监理人员服务时间)×

3.2各类监理人员综合费用包括: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基本费用、企业综合管理费用、企业利润和税金。

监理人员综合费用构成与计算见附表2。

3.3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见附录C。

4附则

4.1本《规则》仅限于建设工程监理费的计算。

如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开展工程项目决策阶段、勘察设计阶段、招标投标阶段,设备监造、项目试运行和项目运营的监理或相关服务工作,其监理相关服务的计费可参照本《规则》协商确定;

如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实施工程项目代建(项目管理),其相关的计费以工程监理费为基础上浮30-50%综合计取。

若今后有关方面另行制定规则的,从其规定。

4.2本《规则》适用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

其它如交通、水利、电力、化工石油、国土等可结合专业工程特点参照使用。

4.3本《规则》遇市场经济波动适时机调整,并由湖北省建设监理协会负责解释。

4.4本规则从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表1

工程监理综合费率表

序号

工程规模区间计费额

(万元)

综合费率

(%)

1

≤500

4.00

2

1000

3.80

3

3000

3.60

4

5000

3.40

5

8000

3.20

6

10000

3.00

7

20000

2.75

8

40000

2.50

9

60000

2.25

10

80000

2.00

11

100000

1.80

12

200000

1.60

13

400000

1.50

14

600000

1.30

15

800000

1.20

16

≥1000000

1.00

注:

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计算。

附表2

工程监理人员综合费用计算表

单位:

元/日·

监理人员职级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基本费用

企业综合管理费用

企业利润

税金

工程监理人员综合费用

⑤=①+②+③+④

总监理工程师

高级职称

1000-1200

中级职称

800-1000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600-800

专业监理工程师

400-800

监理员

300-600

备注:

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基本费用(元/日·

人)组成见附录B(1.1-1.4),费用取值以岗位级别、职称与实际工作能力为参考依据。

2、各类监理人员综合费用=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基本费用+企业综合管理费用+企业利润+税金,即⑤=①+②+③+④。

其中:

①=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基本费用(根据市场调查情况适时公布);

②=①×

企业综合管理费率;

③=(①+②)×

企业利润率;

④=(①+②+③)×

税率。

3、企业综合管理费率按资质等级分类计取。

综合级资质企业:

40-45%;

甲级资质企业:

35-40%;

乙级资质企业:

30-35%;

丙级资质企业:

25-30%。

4、企业利润率由监理单位自行确定,考虑监理企业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一般按10-15%计算。

5、税金应按国家实际规定计取。

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增值税率暂按6%考虑,加上附加税(城建税7%、教育附加费3%、堤防费2%、地方教育附加2%)、印花税0.03%,目前监理企业的综合税率为6.87%,如有修订,按新修订的综合税率计算。

附录A

工程监理工作内容一览表

序号

工程监理工作内容

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

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程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主持监理例会;

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检查施工承包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检查施工承包单位的试验室。

审核施工分包单位资质条件。

查验施工承包单位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的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报委托人。

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

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

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附录B

工程监理费构成表

工程监理费构成

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基本费用

1.1

现场监理人员的劳动工资(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

1.2

现场监理人员工资性补贴(含交通、伙食、流动驻外工地等补贴)

1.3

企业为现场监理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1.4

现场监理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商业)或工伤支出

2.1

项目监理机构现场日常办公费(含电脑、复印、文具、相机、通讯、水电气、车辆折旧等)

2.2

项目监理机构临时设施设备的维修与维护费、租赁费

2.3

工程测试验工器具使用费(包括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工器具等的购置费折旧、维修和摊销费)

2.4

经营管理后勤人员应付工资和工资性补贴(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交通、流动驻外工地等补贴)

2.5

劳动保险费(包括企业应缴纳的五险一金,应支付的离退休职工的补助费、6个月以上的长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费用等)

2.6

特殊性工资(包括监理人员学习、培训期间、休假及探亲期间,停工期间工资、女性孕期及哺乳期,6个月内病假期间的工作等)

2.7

劳动保护费(含工作鞋、安全帽和制服等)

2.8

职工福利费(含防暑降温、过节慰问等)

2.9

经营管理后勤人员办公费(含会议、电脑、打印、复印、文具、帐表、通讯、印刷和通讯等)

2.10

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包括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用于岗位培训、业务培训和继续再教育等)

2.11

固定资产费(包括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和车辆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房产税、物管费、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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