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托管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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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受托方):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固定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经营服务(下称“经营托管”或“托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1)托管物业(房屋及附属设施)简况
1.托管物业位于惠东县稔山镇合正东部湾小区
____号楼____单元_______号房,户型为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权属证书编号(或经惠东县市商品房预售网上登记备案的《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
权属证书所登记的所有权人为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4)托管物业需按照____星级酒店标准装修,并至少应包括下列附属设施:
1)电器类:
电视机、机顶盒、冰箱、空调、洗衣机、组合式厨房设备、热水器.、电吹风、无线路由器。
2)家具类:
沙发、茶几、餐桌、餐椅子、电视柜、衣柜、睡床、床垫、床头柜、窗帘等、阳台桌椅。
3.上述附属设施的详细清单,在甲方交付托管物业时,由双方清点后签字盖章确认,确认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若交付时房间没有达到以上要求,甲方必须按照以上要求配齐或委托乙方代为配置(须另行签署代购委托书),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为了公寓管理的安全,保证度假公寓的舒适度,托管房屋须统一使用酒店指定的门锁和床垫,甲方必须按照以上要求配齐或委托乙方代为配置(须加行签署代购委托书),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同意安装乙方由去哪儿旗下的《去呼呼智能门锁》,每年只提供除节假日和暑假期间之外18点以后未出租的4个间夜,给去哪儿出租作为每年的门锁租金费用,出租渠道和展示方式等由去呼呼决定,甲方不用支付任何安装、维修、门锁价格为1999元/套等费用。
6、《去呼呼智能门锁》租期为本合同的期限,租期过后乙方免费为甲方将门锁换回甲方之前使用的门锁。
7、《去呼呼智能门锁》作为甲、乙双方合作数据的监管第三方,开房时间、开房方式、开房价格、每日报表等所有数据均由去哪儿服务器储存,甲、乙双方均无法修改服务器数据。
乙方提供《去呼呼智能门锁》帐号和密码,甲方下载去呼呼APP随时可以查询房间的出租情况。
2)托管物业用途
该物业用途为:
度假式公寓出租经营。
3)经营托管权限
针对委托乙方管理经营的物业,甲方授予乙方如下权限:
1.乙方具有安排他的经营管理权限,自主制定经营和管理模式。
2.乙方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制定物业租凭价格或打折促销策略。
3.乙方自主成立管理服务团队,团队人员与甲方无关。
4.其他乙方应享有的经营托管物业之权利。
4)经营托管期限
1.本次经营托管服务的期限
自_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甲方应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符合约定条件的托管物业交付给乙方。
代理期限届满后,如甲方有意继续托管物业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5)经营收入分成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同意,对托管物业所获得的经营收入,按甲、乙各按50%的比例分配。
本款所述“经营收入”是指托管物业的实际房费收入扣除合作商佣金和营业税费及附加之后的收入。
其他各项税费按双方经营收入各自承担。
6)上述经营收入以货币资金方式支付,甲方每次收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出具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发票交付乙方。
或者由乙方代理到地方税务局办理发票,并代甲方支付依法应由甲方缴纳的相关税费,相关完税费用从甲方收益中扣除,同时将甲方的完税凭证交付给甲方。
7)甲方应得的经营收入分成款在扣除相关需要代缴的费用后,于次月的三十日前以短信、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甲方。
甲方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确认回复;若自乙方发出之日起七日内,甲方未回复的,则视为甲方已经确认。
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和休息日后上班的3天内支付及发出;最后一期经营收入分成款则应在租赁代理期届满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结清。
6)相关费用
1.托管期间,双方承担费用
1)乙方承担费用:
A.水费
B.电费
C.燃气费
D.宽带月费
E.有线电视月费
F.两套乙方标准床品和巾类配备的购置费及布草洗涤费用
G.营业易耗品消耗
H.托管物业广告费用
I.服务人力成本
J.其他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
2)甲方承担费用:
A.装修、整改费用
B.经营物业所需的基本配置费用,包括一套乙方标准的床品和巾类
C.非因乙方或客人不合理使用造成家具,电器损坏或更换电器及配件等维修费用
D.物业管理费
E.有线电视初装费
F.宽带初装费
G.智能门锁费用
H.物业房产等政府税费及滞纳金、罚款
I.其他非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
上述费用双方另有约定,双方按约定承担。
2.交付托管物业时,甲方负责结清该物业交付前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电费、水费、天然气费、有线电视费和宽带费等)。
交付托管物业前,若甲方、乙方、第三方之间因此产生争议,甲方应解决,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乙方无关。
影响托管物业经营的,甲方应向乙方、预订若入住客人赔偿全部损失。
3.经营托管期间,乙方为更有利经营,甲方同意乙方对托管物业进行装修改造。
现阶段主要的改装如下:
1)经营托管期间,物业须统一换装乙方指定智能密码门锁。
经营托管期满,根据甲方要求,乙方负责为甲方换装机械门,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管家或托管服务,可保留门锁系统以便提供服务。
2)在征得甲方、小区物业公司的同意以及不损坏原有线路的前提下安装和门锁配套的房内取电开关。
7)物业(房屋及附属设施)维护
1.经营托管期间,因附属设施自然折旧或质量问题以及小区建筑、物业管理、托管物业装修等原因造成损坏需要维修或重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经营托管过程中因乙方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当造成的意外损坏和丢失需要维修或重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有权对托管物业的日常简单维护和维修,维修费用超出200元的,乙方须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即可修理;如遇影响客人入住的,或非因乙方原因无法联系甲方的,乙方可自行维修,事后通知甲方;维修费用低于200元的,乙方可自行维修,事后通知甲方。
3.物业托管经营期间,发生重大被盗、火灾及人身伤害等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先行处理。
因重大被盗、火灾及人身伤害等事故法律责任的承担,由相关国家政府部门确定法律责任承担方。
8)关于甲方及其亲属的免费入住权
1.甲方及亲属临时行使免费入住权的,可通过海旋湾网站了解托管物业的预订情况,若甲方托管物业未被客人预订,甲方可通过下业主自住订单行使免费入住权。
若甲方托管物业已被预定的,乙方向甲方出示托管物业已预定的相关凭证,并可根据乙方所经营的其他托管物业就近安排甲方入住,甲方承担物业经营差价。
如乙方经营物业均有客人入住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行使免费入住权,甲方要求乙方安排其他物业入住,乙方可以配合协助,但由此产生的房费、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和宽带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均有甲方承担。
4)甲方及甲方的亲属行使免费入住权入住托管物业,无需支付住宿费用,但是自住期间产生的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和宽带等相关费用均有甲方承担。
5)甲方行使免费入住权时,若仍需乙方提供其他服务,则按服务项目收取费用。
(详见附加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9)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约定及时收取经营收入分成款,除非乙方有正当理由或征得甲方同意逾期支付的。
2)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甲方享有免费入住权。
3)甲方按约定及时将托管物业交付给乙方,并保证在整个托管期内托管资产无使用纠纷,交付时附属资产正常使用。
4)经营托管期间,如果托管物业所在小区统一改装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供气设备及管道改造等),由此所发生的改装费和设施设备添置费,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不得拒绝改装,以免影响乙方对托管物业的租赁业务开展,否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在经营托管期间,与乙方核对确认没有客人预订或入住时,甲方有权检查物业及附属设施的保养和使用情况,甲方不得擅自增减室内物品及设施,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6)甲方应保证其对托管物业拥有合法有效的所有权,并保证在整个经营托管期间,乙方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单独占有、使用和管理经营托管物业,不受非法干涉、侵犯。
因甲方原因而发生的托管物业的产权、债务等各类纠纷,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并确保乙方及客人不因此而遭受不利影响,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及客人全部损失。
7)甲方保证不将本合同项下物业委托乙方之外的第三方托管、代理等,否则应承担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8)甲方将其与租赁经营无关的私人物品,留存在托管物业内的,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租赁业务,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经双方确认的甲方留存的私人物品由乙方封存或甲方自行上锁。
另外,未经双方确认的甲方留存的私人物品之遗失、损坏等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9)经营托管期内甲方处分托管物业时,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
本款所称“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转让、赠送、继承、抵押等行为。
但这些处分行为必须不得损害乙方及其客人的利益,否则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及其客人由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10)经营期间,甲方须按时缴纳托管物业的物业管理费用,保证物业能够正常经营。
如甲方不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乙方可以先行代缴,再从甲方的经营收入中扣除。
11)经营期间,如因于物业公司的干涉等因素,影响到乙方对该物业的正常经营,甲方应及时与物业公司沟通、协调,保证乙方能够正常的经营。
12)甲方还依法享有及承担本合同其他条款及日后所签署的相关补充协议所约定的、甲方应享有的其他权利及承担的其他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经营托管期内,乙方有权利按本合同的约定对托管物业享有单独占有、使用和独立自主管理经营的权利,且不受甲方及他人的干涉和侵犯。
2)经营托管期内,乙方对托管物业享有唯一、排他性代理权和经营权。
3)乙方必须在办妥各项正规审批手续的前提下依法经营,乙方有权独立自主地利用托管资产开展经营活动。
4)托管资产在以下情形下发生毁损的,不应归责于乙方:
A.乙方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资产的。
B.乙方按托管资产说明书所标明的方法使用托管资产的。
C.乙方按托管资产通常的使用方法使用托管资产的。
D.托管资产发生的正常损耗、老化、破损、折旧等。
5)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合托管物业毁损、灭失的,乙方有权直接减少、扣除相应金额的经营收入分成款或解除本合同。
6)乙方应当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经营收入分成款,并在托管期满后10日内将托管资产交还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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