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安全教育手册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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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教育、后上岗"
,"
先防护、后施工,不防护、不施工"
的管理制度。
4、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坚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1、贯彻实施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责任目标考核,严格遵守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施工方案编审、落实安全生产防护措施、施工机械设备验收等各项制度。
2、控制大气、粉尘、噪声、废水、污水污染,做到施工区道路硬化、场地净化、生活区绿化,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业健康、环境管理要求。
3、遵守职业纪律、珍惜职业信誉,重视安全生产,实现文明施工,厉行增产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珍惜一砖一木,做到工完场清;
团结互助,提倡遵师爱徒,学习上进,掌握建筑技术,密切联系群众,关心职工生活。
(三)、项目部安全管理职责
1、建立健全安全组织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组织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审核后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3、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组织项目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负责进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中的项目、班组二级安全教育、考试及培训工作。
5、召开项目安全例会,组织班组安全活动,组织项目定期、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6、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立即报告上级单位,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对各类事故必训查清原因和制定改进措施,作到四不放过。
二、建筑工人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一)、建筑工人安全职责
1、牢固树立"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的思想,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增长安全知识,做到持证挂牌上岗作业。
2、严格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执行标准、规范,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增强安全技术素质,提高自我防护的能力。
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3、工人之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互相监督。
对初上岗工人要热情传授安全生产技术知识,虚心学习安全生产经验,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4、认真开展班组岗前教育、岗前交底、岗前检查和岗后检查。
做好文明施工,各种机具设备及时维修保养。
5、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等,自觉维护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爱护安全标志、坚守岗位职责,不违章作业,不冒险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6、工人有权越级报告一切违章违纪行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7、发生伤亡事故,立即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实向项目部管理人员或班组长报告。
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二)、建筑工人一般安全须知
1、施工作业人员要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施工操作过程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2、电工、架子工、电焊工、施工电梯司机、起重机司机、起重指挥工、打桩机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操作培训,经考试和体检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准上岗作业。
3、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扣好安全带;
在没有任何防护设施的高空、陡坡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
高处作业(高度距地面2米及2米以上)要有防护栏杆、拦脚板和安全网防护。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施工现场严禁赤脚或穿三鞋(拖鞋、硬底鞋、高跟鞋)。
4、爱护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安全警示牌,不得擅自搬移或拆除。
需要搬移或拆除的,必须经安全员审查并报项目经理同意,但应采取其他有效预防措施。
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
四口"
(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
五临边"
(无外架的屋面周边、无外架的框架结构楼层周边、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跑道斜道的两侧边、缷料平台的两侧边)等危险处,应设置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通道口搭设双层防护棚,并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6、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
危险地带要悬挂"
危险"
或"
禁止通行"
牌,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7、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根据土质、边坡、支护形式、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施工机械设备距坑边水平距离(一般不小于1米)和材料堆放高度(不超过1.5米)。
往坑槽运材料,应由专人指挥。
8、高处作业时,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工具、材料、物品要放置平稳,使用的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传递物件严禁上下抛掷。
9、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应拴挂在牢固的挂点上,严禁在未固定牢靠的支架、结构上栓挂安全带。
没有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梁、石棉瓦屋面、刨花板或三合板顶棚及其他构件上行走和作业。
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信装置或联络信号,并有专人指挥。
10、梯子、升降架、吊篮及各种脚手架、平台、马道等,使用的材料及绑扎、制作、设置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斜道和脚手板应设置防滑。
乘人用的电梯、吊篮等要有可靠的安全装置。
高处作业要按指定的通道上下,不准随意攀爬,严禁乘坐起重机械、提升机及运料的吊篮、提升平台等上下。
11、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
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
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
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
单向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两人同时在梯上作业。
人字梯底脚要拉牢。
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12、悬空作业采用的吊篮、挑架、须经专门设计。
吊篮周围须设有防护栏杆、踢脚板或挂立网,设置两道以上的安全绳。
挑架外侧应严密封闭立网。
不准将起重设备作吊篮使用,也不准将操作吊篮(架)挂吊在起重机臂杆上。
13、施工现场的起重机、井架、龙门架等机械设备和钢管脚手架,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则应安装防雷装置。
若最高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其保护范围按60°
计算能够保护其它设备,且最后退出现场,则其它设备可不设防雷装置。
14、及时清理高处作业的废料及安全网上的坠落物。
15、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及恶劣天气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起重机和打桩作业。
16、在施工现场,不懂机电设备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拨弄机电设备。
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设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17、如达不到要求的安全操作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加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在加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
18、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取三相五线制、TN-S接零保护系统,三级配电,三级保护。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19、施工现场的各种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防雨设施,门、锁齐备,固定式配电箱底边距地高度宜在1.3-1.5m之间,移动式底边距地高底宜在0.6-1.5m之间,配电室(房)门应向外开,无人值班时应上锁,室内不准堆有杂物、住人或作为电气检修间。
20、用电机械设备必须"
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并装设漏电保护装置,严禁带电移动电气设备或配电箱,禁用倒顺开关。
架设与拆除电线、安装与检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两名以上电工进行。
21、作业场所安装临时照明时,室外灯具距地面(作业层)高度不得低于3m;
室内灯具距楼地面不得低于2.4m。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22、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视力良好,无听力障碍,无妨碍操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3、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维修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机械操作时要束紧袖口,女工头发要挽入帽中,严禁他人擅自启动和操作。
24、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各种机械设备的机座必须稳固,性能良好,传动部位及刃口等可能造成操作人员伤害之处,必须装设有安全装置,设备的各种防护、保险、信号装置必须齐全完好,灵敏可靠,作到"
有轮必有罩、有轴必有套"
。
25、机械操作人员要严守岗位,遵守交接班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室内。
施工机械运转时,不得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清理。
26、起重机械"
十个不准吊):
1)超载和斜拉不准吊。
2)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准吊
3)无指挥、乱指挥和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4)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准吊
5)吊物上站人和堆放零散物件不准吊
6)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准吊
7)安全装置失灵不准吊
8)雾天和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准吊
9)高压线下面和过近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27、作业中突然断电,应立即切断电源,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断电上锁。
28、进行电气、仪表、管道、设备试运转时,必须严格按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试运转时,应观察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应停机修理,严禁边运转边修理,或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查看摸试。
29、工地所用电气线路和设备,必须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专职电工(即负责该工地用电的电工),负责该工地的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维修、送电、拆迁等全部工作,非电工不得擅自安装、维修、拆迁电气设备和线路(包括生活用电)。
(三)、文明施工须知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设置进出口大门、围墙,执行门卫制度。
严禁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大门口配备车辆冲洗设备,保持环境整洁。
2、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地控制粉尘、噪音、固体废弃物、泥浆、强光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3、工程施工的废水、泥浆应经流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集水池统一沉淀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和污染施工区域以外的河道、路面。
4、施工现场实行作业清扫和卫生保洁制度。
作业区内搞好落手清工作,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生活垃圾盛放在容器内,及时清理,污水不乱泼乱倒,确保周围环境整洁、卫生。
5、建筑材料、物件、料具,必须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堆放,要做到砖成堆,砂成方,大型工具一头见齐,钢筋、模板、构件等应堆放整齐并用方木垫起。
作业区和仓储间堆料整齐统一,标示醒目。
6、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混放,除现场有集中存放处外,班组使用的零散的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有关规定存放。
7、严禁在在建工程施工楼层内、配电间、厨房间等处住人。
工地临时宿舍内保持通风、整洁、卫生,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工具放入工具间。
浴室、厕所专人清扫、冲洗。
8、建筑物内和施工现场应保持卫生,不准随地大小便。
9、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办理健康证,并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
纱门纱窗齐全,生熟视频分开存放,保持食堂整洁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