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稿富顺县富世镇钟秀街等九条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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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3

第一章招标公告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

1.总则 15

2.招标文件 17

3.投标文件 18

4.投标 21

5.开标 22

6.评标 22

7.合同授予 23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3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4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0

评标办法前附表 31

1、评标方法 33

2、评审标准 34

3、评标程序 35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40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40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41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51

第二卷 52

第六章图纸 52

第三卷 53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53

第四卷 54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54

目录 55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9

二、授权委托书 60

三、投标人响应性承诺书 61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2

五、施工组织设计 63

六、项目管理机构 70

七、资格审查资料 错误!

八、其他材料 72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富顺县富世镇钟秀街等九条道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富顺县富世镇钟秀街等九条道路改造工程已由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富发改函[2010]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富顺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富顺县城市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富发改函[2010]23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项目在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10101850)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富顺县富世镇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为九条道路机动车道路面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人行道进行重新铺装,完善配套的附属设施对局部的路灯、绿化、停车点等进行改造,九条道路改造长度共计7.76公里,面积约22.23万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改造道路长度约7公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

三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施工1:

富州大道、吉祥路、十字岭路、钟秀路、柏杨路、海棠路、望云路、北湖南路、晨光路共九条道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改造;

施工2:

钟秀路、海棠路、望云路、晨光路共四条道路人行道改造;

施工3:

富州大道、吉祥路、柏杨路、北湖南路共四条道路人行道改造。

监理1:

九条道路人行道改造及黑化工程全程监理。

2.5计划工期:

45日历天;

监理工期同整个项目工程的施工工期及工程缺陷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1、施工2及施工3标段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施工1标段近三年已完成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不低于1000万元及以上投资规模的道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工程;

施工2、3标段近三年已完成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不低于500万元及以上投资规模的市政公用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监理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近三年已完成1个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采用强制性标准法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0月28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0年11月03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

028-85569858)。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150元。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1月17日13时00分,地点为富顺县政务服务中心招投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和富顺政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富顺县富世镇釜江大道518号

联系人:

章先生

电话:

0813-7203691

传真:

0813-7203305

开户银行:

账号:

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市成华区二环路东三段40号一幢402

古女士

028-84352226

028-84352226

2010年10月25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富顺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

富顺县富世镇釜江大道518号

联系人:

章先生

电话:

0813-7203691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市成华区二环路东三段40号一幢402

古女士

028-84352226

1.1.4

项目名称

1.1.5

建设地点

1.2.1

资金来源

国家政府投资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45天

计划开工日期:

以具体开工时间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以具体竣工时间为准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验收一次性合格标准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财务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总则第3.5.2项)

业绩要求:

施工1标段近三年已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

施工1标段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不低于1000万元及以上投资规模的道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

施工2、3标段近三年已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

施工2、3标段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不低于500万元及以上投资规模的市政公用工程。

信誉要求:

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建造师资格:

建造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级别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建造师,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其他要求:

(1)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2)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施工1投标人应有主要施工设备:

沥青混凝土摊铺机、胶轮压路机、双钢轮压路机2台及相应的拌合和运输设备。

(4)主要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需要提供最近2年本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并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

注:

以上证明、证件须携带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备查。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限制投标的情形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本章总则1.4.2条规定的12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3)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14)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15)近半年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

(16)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

(17)近3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

(18)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0年11月04日17时(北京时间)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修改、补充

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将在《四川建设网》、《富顺政务网》网站(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补遗书、澄清通知书(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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