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课改各新课改省份高考改革方案比较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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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广东省在2009年高考方案的基础上推出了2010年高考调整方案,江苏省2009年高考方案也将进行局部调整。
综观已经出台的山东、广东、海南、宁夏、江苏、天津、浙江、辽宁、福建与安徽等省(市、区)的高考改革方案,我们不难看出,各地都在紧密结合当地教育实际,力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背景下的高考改革。
这些方案既有共同点,又各具地域特色。
●各省份高考改革方案的共同点
共同点之一:
统一考试科目的设置都以“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为主体
“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含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生物)”是近年来我国各省份高考统考科目设置的主流模式。
由于高考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本着积极、稳妥的改革方针,2007年宁夏、山东,2009年天津、浙江、辽宁、福建与安徽的高考改革方案都保持了原有高考模式的延续性,即将统考基本科目都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海南省的文史类考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理工类考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也是以“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为基础,只不过把文科综合与理科综合所含的学科分开考试而已。
广东省2007年~2009年高考方案中的文科基础(政治、历史、地理占70%,物理、化学、生物占30%)与理科基础(物理、化学、生物占70%,政治、历史、地理占30%)则是对文科综合与理科综合的拓展,但2010年广东省又将回归到“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模式。
共同点之二:
统一考试内容都包括必修与选修两个部分
由于高中新课程各科内容都包括必修与选修两个部分,所以各省份新高考的统一考试内容也都包括必修模块与部分选修模块,且以必修模块为主。
尽管各地选修课程开设情况不完全一致,但目前被纳入高考范围的选修模块都属于选修Ⅰ课程系列。
除了安徽省2009年高考暂时对选修课程指定必考外,其他省份基本上都采取了选修、选考的命题方式。
共同点之三:
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标准,逐步构建高校招生录取的多元综合评价体系
为了体现多元评价的特点,海南、江苏、天津、浙江、辽宁、安徽与福建等省(市、区)的高考改革方案都无一例外地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到了高校招生录取综合评价体系,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参考依据。
如安徽省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6个方面评价,以学生主要行为表现的实证材料为依据,综合评价结果及其实证材料进入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各省份高考改革方案的不同点
不同点之一:
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的考试科目有自己的特点
山东省自2007年高考开始,增加了一项基本能力测试,内容涉及高中课程的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等,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生活和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
试卷分必做和选做两部分,必做题考查必修内容,选做题考查选修内容。
江苏省2008年高考采用“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的模式,与其他省份相比较为复杂。
其中的“3”指语文、数学、外语统考科目(语文、数学每科160分,外语120分,总分440分。
包括语文、数学各设附加题40分),“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选修测试科目两科与必修测试科目5科。
浙江省2009年高考则实行在全科会考基础上的分类测试、分批选拔、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选拔模式。
第一层次招生院校、专业为全国重点本科院校(包括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高校等),统考科目在“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基础上,加试自选模块;
第二层次为普通本科院校、专业,统考科目维持了传统的“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第三层次为高职高专院校,统考科目只测试“语文+数学+外语+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考生自主选择报名和参加考试的相应类别,分批填报志愿,分批录取。
不同点之二:
各地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和对其成绩的运用方式不同
山东、安徽、天津等省市实施全部科目考试,考试科目覆盖了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等11个科目,基本上都采用A、B、C、D等级制的方式来呈现考生的成绩;
其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时的参考依据。
其中,安徽省2009年高考还明确要求应届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C等级或补测合格,方能被二本及以上院校录取。
大多数省份都鼓励高校在高考分数相同的考生中,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A等级多的考生,而海南、江苏等省的学业水平考试则实施部分科目测试。
海南省的学业水平考试称之为基础会考,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学科,实行文理科“反向考试”。
文史类、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学科的基础会考;
理工类、体育类的考生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学科的基础会考。
其成绩折算为10%的分数(满分40分)计入高考总分。
江苏省2008年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7科,其中选修测试科目两科(文科必测历史、理科必测物理,再从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中选择一科),剩余的5科为必修测试科目。
不同类别的高校在录取时对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设置不同的等级要求,且7科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6A且技术合格的考生增加10分投档。
不同点之三:
各地高校招生录取方式各有特色
除了江苏省2008年高考针对不同类别的院校设置不同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门槛、浙江省2009年高考实行分类测试与分批选拔之外,福建省2009年高考积极探索以高考成绩为主的多样化的选拔录取制度,在将高中毕业生的综合评价结果纳入高校招生选拔评价体系的同时,还积极开展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
经批准试点的高校,可划出一定招生比例,试行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测试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的选拔办法;
符合条件的高职高专院校可确定适当招生比例,依据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与院校测试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招生选拔模式的改革。
天津市2009年高考方案规定:
“本市部分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试行自主招生,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试行自主招生学校(专业)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学校以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实施录取工作;
被试行自主招生学校(专业)录取的考生可以不参加高考。
”
●教育部指导意见为高考改革明确方向
2008年1月出台的《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是各省份制定与调整高考改革方案的基本依据。
该指导意见将新一轮高考改革的主要任务界定为:
“促进高校招生考试改革与高中课程改革相结合,促进国家统一考试改革与高中综合评价改革相结合,促进考试改革与高校录取模式改革相结合,逐步建立和完善在国家统一考试录取基础上的全面、综合、多元化的考试评价制度和高等学校多样化的选拔录取制度。
具体地说,该指导意见将本轮高考改革的主要内容明确为以下三项:
首先是建立和完善对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评价制度,并逐步纳入高校招生选拔评价体系。
各地要加快建设在国家指导下由各省份组织实施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且切实做到可信可用,逐步发挥其对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管理和监控,对高中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客观评价,以及为高校招生选拔提供参考依据的作用。
其次是进一步深化统一考试内容改革。
考试内容改革是高考改革的重点。
考试内容要实现与高中新课程内容的衔接,进一步贴近时代、贴近社会、贴近考生实际,注重对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
再其次是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选拔录取模式和方式改革。
高校在招生录取时要在高考成绩基础上逐步增加对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及综合素质的考查。
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要深化自主选拔录取改革,在选拔综合素质高、有创新精神和潜质的人才方面,进一步探索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与学校测试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选拔办法;
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条件成熟的省市要进一步探索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选拔模式,可将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学校组织的考试成绩相结合作为录取依据;
各地要进一步总结、完善和推广在统一考试录取中的平行志愿等录取方式,提高考生志愿满意度。
从已经出台的各省份高考改革方案来看,虽然各省的方案都有自己的地域特色,但它们都在努力朝着“逐步建立和完善在国家统一考试录取基础上的全面、综合、多元化的考试评价制度和高等学校多样化的选拔录取制度”这一高考改革方向迈进。
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逐步深入,“唯分录取”的坚冰正在被打破,高考改革一定会在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有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和有利于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基本原则下,逐步实现从单一考试向综合评价的转变,一定能构建起更加科学与公正的人才综合评价体系。
(刘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