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强制性条文检查表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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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文件
施工图审查
1
建筑物
窗墙
面积比
窗墙面积比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1-621-2005第3.1.5条或DB11/687-2009第3.1.5条规定的限值,超过限值时,按要求进行“权衡判断法”计算判定
□符合
□不符合
2
建筑物屋顶
透明部分
面积比例
屋顶透明部分面积比例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1-621-2005第3.1.6条或DB11/687-2009第3.1.6条规定,若不符合时,应进行“权衡判断法”判定
3
围护结构
传热系数
屋顶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
甲类建筑必须符合DBJ01-621-2005的表3.2.1-1的规定;
或应符合DB11/687-2009的表3.2.1-1的规定,若不符合时,应使用权衡判定法,判定围护结构的总体热工性能
乙类建筑应符合DBJ01-621-2005或DB11/687-2009的表3.2.2-1的规定,若不符合时,应使用权衡判断法,判定围护结构的总体热工性能
丙类建筑必须符合DB11/687-2009的表3.2.3的规定
外墙传热系数
甲类建筑必须符合DBJ01-621-2005的表3.2.1-2的规定;
或应符合DB11/687-2009的表3.2.1-2的规定,若不符合时,应使用权衡判断法,判定围护结构的总体热工性能
乙类建筑应符合DBJ01-621-2005或DB11/687-2009的表3.2.2-2的规定,若不符合时,应使用权衡判断法,判定围护结构的总体热工性能
单一朝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传热系数及遮阳系数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传热系数
非采暖空调房间与采暖空调房间的隔墙或楼板传热系数
变形缝(两侧墙内保温)传热系数
甲类建筑应符合DB11/687-2009的表3.2.1-2的规定;
若不符合时,应使用权衡判断法,判定围护结构的总体热工性能(DBJ01-621-2005无规定)
乙类建筑应符合DB11/687-2009的表3.2.2-2的规定;
若不符合时,应使用权衡判断法,判定围护结构总体热工性能(DBJ01-621-2005无规定)
丙类建筑无规定
4
外窗和透明
幕墙气密性
外窗和透明幕墙的气密性应符合DBJ01-621-2005第3.2.3条或DB11/687-2009第3.2.4条的规定
5
采暖空调
负荷计算
采暖空调冷热负荷计算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1-621-2005第4.1.1条或DB11/687-2009第4.1.1条的规定
6
冷热计量
采用区域性冷源和热源时,建筑物冷热源入口处应设冷热源计量装置,《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1-621-2005第4.1.3条或DB11/687-2009第4.1.3条
7
全空气空调系统最大新风比
全空气空调系统可调新风比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1-621-2005第4.3.3条或DB11/687-2009第4.3.6条的规定
8
采用土建
风道的要求
空调风系统应限制使用土建风道,当条件受限确实需要时,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1-621-2005第4.3.6条或DB11/687-2009第4.3.15条的规定
9
集中空调
系统热回收
集中空调系统热回收的设置应符合DBJ01-621-2005第4.4.3条或DB11/687-2009第4.3.9条的规定
10
采暖期建筑物内区供冷
采暖期建筑物内区进行供冷时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687-2009第4.3.12条的规定
11
采用电采暖
采用直接电采暖,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1-621-2005第4.5.1条或DB11/687-2009第4.4.2条的规定
12
设备效率
锅炉额定效率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1-621-2005第4.5.2条或DB11/687-2009第4.4.3条的规定
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性能系数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1-621-2005第4.5.3条或DB11/687-2009第4.4.3条的规定
单元式空调机组能效比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1-621-2005第4.5.5条或DB11/687-2009第4.4.5条的规定
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制冷性能参数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1-621-2005第4.5.6条或DB11/687-2009第4.4.6条的规定
13
设备选择
制冷设备总装机容量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1-621-2005第4.1.1条或DB11/687-2009第4.1.1条及《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第7.1.5条的规定
循环水泵的选择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1-621-2005第4.1.1条、第4.5.12条或DB11/687-2009第4.1.1条、第4.4.12条的规定
14
风机盘管自控
风机盘管系统应设房间温度的自动控制装置,《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1-621-2005第4.6.7条或DB11/687-2009第4.5.8条
15
照明功率密度
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第6.1.2条~第6.1.6条的规定
说明:
2010年10月1日前报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DBJ01-621-2005;
2010年10月1日后报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DB11/687-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