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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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采用二级、三级和四级公路三个技术等级。
县城通达乡(镇)公路采用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
连接乡(镇)与乡(镇)的公路采用三级或三级以上公路;
乡(镇)通达行政村的公路采用四级或四级以上公路。
表1.0.4列出农村公路的一般适宜等级。
公路等级
适应的交通量(辆/日)
设计行车速度(km/h)
预测年限(年)
适宜农村公路层次
二级公路
5000~15000
80
15
县通乡公路
60
县通乡或乡际公路
三级公路
2000~6000
40
乡际或通村公路
30
四级公路
双车道:
<
2000单车道:
400
20
10
通村公路
表1.0.4农村公路的等级及适应情况
注:
适应的交通量是指对应等级的公路在预测年限所能适应的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
农村公路中未达到《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规定的等级标准的路段不应纳入等级公路统计。
1.0.5农村公路设计交通量的预测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的有关规定,其中四级公路的设计交通量推荐按10年预测。
1.0.6农村公路建设要贯彻环境保护,充分利用旧路资源的原则,尽量减少占地,保护基本农田;
工程设计要合理选用具体技术指标,尤其是路线平、纵、横设计,在满足交通要求的情况下,尽量选用中、低值。
农村公路应与其周围环境相协调,满足公路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在对农村公路进行建设的过程中,应将对公路沿线环境的破坏减少到最低程度。
2控制要素
2.0.1根据农村公路的实际情况,结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本《指导意见》采用的设计车辆为小客车、载重汽车和鞍式列车,其外廓尺寸规定如表2.0.1,并以小客车为标准车型进行交通量换算以确定公路等级。
表2.0.1设计车辆外廓尺寸
车辆类型
总长(m)
总宽(m)
总高(m)
前悬(m)
轴距(m)
后悬(m)
小客车
6.0
1.8
2.0
0.8
3.8
1.4
载重汽车
12.0
2.5
4.0
1.5
6.5
鞍式列车
16.0
1.2
4.0+8.8
2.0.2农村公路设计行车速度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各级农村公路的设计行车速度见表1.0.4。
县通乡公路,一般选用60km/h的设计行车速度,交通量较大及具有干线功能时可选用80km/h的设计行车速度;
乡际公路一般选用40km/h的设计行车速度,交通量较大时可选用60km/h的设计行车速度,条件受到限制时也可选用30km/h的设计行车速度。
通村公路,一般选用20km/h的设计行车速度,交通量较大时可选用30km/h或40km/h的设计行车速度。
2.0.3各级农村公路不同路段交通量变化较大时可采用不同标准分段实施,需改变设计行车速度时,应设置过渡段。
设计行车速度变更点的位置,应选择在驾驶人员能够明显判断路况发生变化而需要改变行车速度的地点,如村、乡(镇)、交叉道口、车站或地形明显变化等处,并应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2.0.4新建农村公路路堤两侧排水沟外边缘(无排水沟时为路堤或护坡道坡脚)以外,路堑坡顶截水沟外边缘(无截水沟为坡顶)以外不小于1m的土地为公路用地范围;
在有条件的地段,通乡公路外侧宽度可要求不小于2m。
高填深挖路段,为保证路基的稳定,应根据计算确定公路的用地范围。
公路用地还应包括服务设施、安全设施、交通管理设施、停车设施、公路养护管理及绿化和苗圃等工程的用地范围。
2.0.5农村公路每侧绿化带宽度应不大于3m。
城镇出入口路段可适当加宽绿化带的宽度,每侧栽植2行以上的乔木,且栽植的乔木要选用大苗、壮苗。
绿化树种的选择应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引种外来树种时,应注意外来树种与当地树种的共生性。
绿化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要同时做到公路绿化与沿线环境相互协调。
2.0.6农村公路的建筑限界应符合图2.0.6的规定。
EE H LWL
图2.0.6农村公路建筑限界(尺寸单位:
m)
图中:
W——行车道宽度或行车道宽度加中间带宽度;
H——净高。
一条公路应采用一个净高;
L——侧向宽度,其值为各级公路相应的路肩宽度减去0.25m;
E——建筑限界顶角宽度,当L≤1m时,E=L;
当L>1m时,E=1m。
一条路线宜采用同一净高,二级公路为5.00m,三、四级公路为4.50m,经技术经济论证也可适当降低,但应满足当地农村公路的运输需求。
3路线
3.0.1一般规定
1)农村公路路线设计应根据公路的等级及使用任务和功能,合理利用地形,正确适用技术标准,保证线形的均衡性。
不同的路线方案,应对工程造价、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等影响因素进行多方面的技术经济论证。
条件许可时,应尽量选用较高的技术指标。
在进行路线设计的过程中,应对公路的平、纵、横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设计,保证路线的整体协调,做到平面顺适、纵坡均衡、横断面合理;
应考虑车辆行驶的安全性,并注意驾驶人员的视觉和心理反应;
应保持线形的连续性,避免在通乡公路中采用长直线;
应尽量少破坏自然景观,注意与当地环境和自然景观相协调。
2)路线设计,应贯彻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少拆房屋、少动迁公用事业管线;
充分利用原有桥隧,避免大改大调或大填大挖,防止诱发新的地质病害;
方便农民群众出行,服务城镇化;
注意与沿线地形、地物、环境和景观相协调,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
3)应尽量避免穿越滑坡、泥石流、软土、沼泽等地质不良地段,必须穿过时应缩小穿越范围,并采取必要的工程技术处理措施。
应注意粉土、膨胀土路段的工程技术处理。
3.0.2各级农村公路行车道宽度,应符合表3.0.2的规定。
表3.0.2农村公路的行车道宽度
车道数
2
1
行车道宽度(m)
3.75
3.50
3.25
3.00
5.00,4.50,3.50
四级公路单车道路面仅适用于通村公路,虑到广大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本标准为单车道的四级公路制定了三种不同的行车道宽度,其值分别为:
3.5m、4.5m和5.0m。
其中,4.5米为行车道宽度的推荐值,当条件许可时,行车道宽度值也可采用5.0米,3.5米仅适用于乡通单个行政村公路行车道宽度的采用值。
3.0.3各级适宜公路的路肩宽度,应符合表3.0.3的规定。
表3.0.3农村公路的路肩宽度
硬路肩宽度(m)
正常值
1.5(2.5)
0.75(1.5)
-
特殊值
0.75
0.25
土路肩宽度(m)
0.5
0.25(双车道)
0.5(单车道)
0.50
3.0.4通村公路,当采用3.5米宽的单车道路面时,应在适当距离内设置错车道,错车道应设在有利地点,并使驾驶人员能看到相邻两错车道间驶来的车辆。
设置错车道路段,路面宽度应不小于6.00米,土路肩宽度不小于0.25米,路基宽度不小于6.50米,有效长度不小于20米,间距不宜大于500米。
3.0.5农村公路路基宽度为行车道宽度(含中间带)与两侧路肩宽度之和。
路基宽度值如表3.0.5所示。
表3.0.5农村公路的路基宽度
路基宽度(m)
一般值
12.0(15)
10.0(12)
8.50
7.50
6.50
6.00
5.50
4.50
最小值
10.00
表中括号内数值为非汽车交通量较大且地形条件许可时采用的路基宽度。
3.0.6连续的长陡下坡路段,危及行车安全处应设置避险车道。
3.0.7农村公路在平曲线和竖曲线上的停车和超车视距,不应小于表3.0.7的规定。
表3.0.7农村公路的停车与超车视距
停车视距(m)
110
75
超车视距(m)
550
350
200
150
100
各级农村公路一般应满足会车视距的要求,会车视距的长度不应小于停车视距的两倍。
通乡公路,应根据需要并结合地形,在适当的距离内设置具有超车视距的路段。
3.0.8直线路段,应根据路线所处地段的地形、地物和驾驶人员的视觉、心理状态以及保证行车安全等方面进行合理布设。
直线路段的最大与最小长度应有所限制,一条公路的直线路段长度与曲线路段长度的比例应合理。
3.0.9一般路段的最小圆曲线半径、最大纵坡、最小坡长、不同纵坡的最大坡长、竖曲线的最小半径等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4路基路面
4.0.1一般规定
1)路基路面设计应根据使用功能、技术等级、交通量、地形、地质、材料和施工方法等因素综合考虑,尤其应重视排水与防护设施设计,既应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又要经济合理。
2)修筑路基取土和弃土时,应符合环保要求,宜对取土坑、弃土堆加以处理,减少弃土侵占耕地,防止水土流失和淤塞河道。
3)通过特殊地质、水文条件地带的路基,应做好调查研究,并结合当地实践经验,进行特别设计。
4)对于旧路改造,要对原有路基路面进行分析研究处理,充分考虑原有路基路面的材料结构,使之符合路基路面的标准要求。
5)因受自然、经济和其他条件限制不能一次到位的路面工程,应按照总体设计、分期实施的原则先通后畅,使前期工程在后期能充分利用。
4.0.2路基宜采用水稳定性好的材料填筑,一般路段路肩边缘应高出路基两侧地面积水0.5m以上,并确保路基最小填土高度。
沿河及受水浸淹的路段路基标高应高出设计洪水频率的计算水位加壅水高、波浪侵袭高和0.5m的安全高度。
其中,二级公路设计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