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办法》的通知〔2011〕109号Word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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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需作调整时,应经相应层面的技术负责人批准。
第五条本办法编制依据为国家现行项目管理规范及国家部委、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同时不超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范围。
主要遵循的文件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326-200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专项技术方案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对专项技术方案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建设〔2006〕179号)《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对专项技术方案的规定
第六条《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评审、实施、检查各项工作均应符合本办法要求,当工程项目所处行业、地方主管部门另有规定时,应同时执行。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七条《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应严格遵守国家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技术规范规程以及公司各项有关规章制度,科学合理地组织实施。
第八条《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是对《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范围和框架内特定的难点和重点工程项目施工的策划,各项指标和技术措施必须满足合同的要求,保证工程各项目标的最终实现。
第九条《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评审、实施,应优先考虑应用成熟先进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方法,推广行之有效的科技成果,科学确定施工方案,提高管理水平,突出安全,保证质量,兑现工期,降低成本,注重环境保护。
第十条充分利用现有施工机械和设备,提高施工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
第十一条尽可能利用永久性设施和组装式设施,减少临时工程建造量;
科学规划施工平面,尽量减少施工临时用地。
第十二条编制内容力求重点突出,表述准确,取值有据,图文并茂。
第十三条《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原则上与《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同时编制、评审,并在工程开工之前完成。
在实施过程中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报审。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部是《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实施主体,应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技术方案》要求的内容组织施工,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章术语
第十五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是工程项目实施的大纲,包含施工技术内容和项目管理内容。
在《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策划期间应确定其框架内必须以《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形式出现的具体施工项目,对常规施工项目不建议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第十六条《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针对《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实施过程中有特殊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难点和重点所编制的专门施工方案,如深水桥梁基础施工、大跨度连续梁临时支撑系统、大型或复杂站场施工过渡、大跨度或复杂钢结构施工、长大隧道或地质复杂隧道施工等,如下列情况:
(具体内容见局《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并视实际情况确定或增加)
(一)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
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大体积土石方工程:
指开挖深度超过10m(含10m)的土石方开挖和填筑,且必须使用非常规并较为复杂的施工技术手段。
(三)复杂模板工程:
指必须采用复杂技术手段的滑模、爬模施工,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复杂起重吊装工程:
指采用常规施工手段无法完成,必须要采用以往没有成熟经验的施工方法进行的起重吊装工程。
(五)复杂临时工程
指采用常规施工手段无法完成,必须要采用以往没有成熟经验的施工方法进行的临时工程,列举如下:
(不局限于此)
1.大跨度连续梁临时支撑系统;
2.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大跨度、大空间结构;
3.复杂深水栈桥;
4.复杂深水桥梁基础围护系统;
5.复杂地质条件的隧道施工临时支护。
(六)复杂的拆除、爆破工程:
指采用较为复杂施工方法的采用人工拆除和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八)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第四章管理职责
第十七条子分公司(局直属项目部)是具体组织项目经理部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并进行评审工作的主体单位,相应层面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审核和签字;
如需报局评审,必须由子分公司(局直属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定和签字;
子分公司(局直属项目部)报审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范围应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在报局评审前必须完成自身范围内的评审和签认。
第十八条局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指导子分公司(局直属项目部)进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规划,并确定须由《专项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延伸和补充的具体工程项目。
局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指导子分公司(局直属项目部)编制第十六条框定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局总工办、科学技术、勘察设计、安全质量、物资设备、人力资源等相关部门参与进行。
第十九条局总工办负责组织对子分公司(局直属项目部)申请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专家评审工作,报请局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成立一次性专家论证组并组织专家论证工作,局工程管理、科学技术、勘察设计、安全质量、物资设备、人力资源等相关部门参与进行。
第二十条局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对子分公司(局直属项目部)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实施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局总工办、科学技术、勘察设计、安全质量、物资设备、人力资源等相关部门参与。
第五章工作流程
施组策划,确定专项方案编制项目
改进
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审批
实
施
评
审
定
稿
编制依据
重大变更
第六章《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
第二十一条《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
《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由项目经理部编制,项目总工程师主持编写,并在项目部相关部门进行会签。
(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对特殊分部分项工程和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专业性强的项目等编制施工方案,制定《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编制计划。
(二)《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编制范围执行第十六条的规定。
(三)《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编制计划按照下表纳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编制计划表
序号
专项方案名称
编制人
负责人
计划完成时间
备注
(编制原因)
1
2
3
第二十二条编制内容及要求
《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应与《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同时进行策划,编制应考虑到周边相关部位影响因素,叙述内容力求简单明了,应附必要的计算和验算。
(一)基本结构
1.编制依据★
2.工程概况★
3.施工安排★
4.施工方法★
5.进度安排与控制
6.质量标准与控制
7.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
8.必要的设计计算、安全验算★
注:
带“★”条目必须包含,其他条目根据实际情况简要编制,条目顺序可以灵活调整。
(二)内容要求
1.对“工程概况”的内容要求
主要说明工程总体概况,《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涉及的分部分项或特殊过程具体情况。
包括:
分部分项或特殊过程项目名称,建筑、结构等概况及设计要求,工期、质量、安全、环境等要求,施工条件和周围环境情况,项目难点和特点等。
必要时应配图说明。
2.对“施工安排”的内容要求
主要说明《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涉及部位施工的安排,与前后、周边施工过程及部位的次序关系。
主要可参考以下内容:
(1)确定《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和实施的主要人员;
(2)确定施工队伍,根据施工工艺要求提出不同工种需求计划;
(3)确定施工方法;
(4)确定施工工艺流程;
(5)选择施工机械;
(6)确定物资的采购,建筑材料、预制加工品、施工机具、生产工艺设备等需用量、供应商;
(7)确定安全施工措施,包括自然灾害、防火防爆、劳动保护、特殊工程安全、环境保护等措施。
3.对“施工方法”的内容要求
根据工艺流程顺序,提出各环节的施工要点和注意事项。
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项目,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应作重点说明,并绘制详细的施工图加以说明。
对具有安全隐患的工序,应进行详细计算并绘制详细的施工图加以说明。
4.对“进度安排与控制”的内容要求
工期安排:
根据工艺流程顺序,编制详细的进度,以横道图或网络图表示。
保证措施主要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等。
措施内容应简要并具针对性,一般不重复叙述施工组织设计中相关内容。
5.对“质量标准与控制”的内容要求
(1)质量标准
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分别规定检验数量、检验频次、检验方法和合格标准。
(2)保证措施
主要包括对人员的控制、材料设备的控制、施工设备的控制、施工方法的控制、技术资料的控制等,措施内容应简要并具针对性,一般不重复叙述施工组织设计中相关内容。
6.对“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控制”的内容要求
针对《专项施工技术方案》项目的特点、施工现场环境、施工方法、劳动组织、作业使用的机械、动力设备、变配电设施、架设工具以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等制定确保安全施工、保护环境,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从方案执行角度采取的预防措施,措施内容应简要并具针对性,一般不重复叙述施工组织设计中相关内容。
7.对“必要的计算和验算”的内容要求
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必须附具详细的计算过程以及安全验算结果。
第七章《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的评审
第二十三条评审流程
项目部编制、会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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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分公司(局直属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评审
是否为重大、特殊工程
否是
局安质部等相关部门评审
局总工办组织评审
局工程管理部评审
总工程师按授权批准
返回修改
返回修改
第二十四条评审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