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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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

11《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

12《粉煤灰在混凝土及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28;

1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119;

14《烧结普通砖》GB5101;

15《烧结多孔钻》GB13544;

16《蒸压灰砂砖》GB11945;

17《粉煤灰砖》JC239;

18《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13545;

19《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8239;

20《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15229;

2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11968;

22《建筑生石灰》JC/T479;

23《建筑生石灰粉》JC/T480;

24《混凝土拌合用水》JGJ63;

25《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砂浆》JC860;

26《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灌孔混凝土》JC861。

在砌体工程中,应用合格的材料才可能砌筑出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

材料的产品证书和产品性能检测报告是工程质量评定中质量保证资料之一,因此特提出了要求。

此外,对砌体质量有显著影响的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主要材料应进行性能的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2术语

2.0.1 

施工质量控制等级controlgradeofconstructionquality

 

按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若干要素对施工技术水平所作的分级。

2.0.2 

型式检验typeinspection

确认产品或过程应用结果适用性所进行的检验。

2.0.3 

通缝continuousseam

砌体中,上下皮肤材搭接长度小于规定数值的竖向灰缝。

2.0.4 

假缝supposititiousseam

为掩盖砌体竖向灰缝内在质量缺陷,砌筑砌体时仅在表面作灰缝处理的灰缝。

2.0.5 

配筋砌体reinforcedmasonry

网状配筋砌体柱、水平配筋砌体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砂浆面层组合砌体柱(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组合墙以及配筋块砌体剪力墙的统称。

2.0.6 

芯柱corecolumn

在砌块内部空腔中插入竖向钢筋并浇灌混凝土后形成的砌体内部的钢筋混凝土小柱。

2.0.7 

原位检测inspectionatoriginalspace

采用标准的检验方法,在现场砌体中选样进行非破损或微破损检测,以判定砌筑砂浆和砌体实体强度的检测。

3基本规定

3.0.1 

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尚应有材料的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0.2 

砌筑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0.2的规定。

表3.0.2 

放线尺寸的允许偏差

长度L、宽度B(m)

允许偏差(mn)

L(或B)≤30

±

5

60<L(或B)≤90

30<L(或B)≤60

10

L(或B)>90

20

3.0.2基础砌筑放线是确定建筑平面的基础工作,砌筑基础前校核放线尺寸、控制放线精度,在建筑施工中具有重要意义。

3.0.3 

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

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

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

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槎、接槎。

3.0.3基础高低台的合理搭接,对保证基础砌体的整体性重要。

从受力角度考虑,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与荷载、地耐力等有关。

故本条规定,对有高低台的基础,应从低处砌起,在设计无要求时,也对高低台的搭接长度做了规定。

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同时砌筑可以保证墙体的整体性,从而大大提高砌体结构的抗震性能。

从震害调查看到,不少多层砖混结构建筑,由于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接槎不良而导致外墙甩出和砌体倒塌。

因此,必须重视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砌筑。

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本规范规定留槎并做好接槎处理。

3.0.4 

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

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地区建筑物的临时施工洞口位置,应会同设计单位确定。

临时施工洞口应做好补砌。

3.0.4在墙上留置临时洞口,限于施工条件,有时确实难免,但洞口位置不当或洞口过大,虽经补砌,也必须削弱墙体的整体性。

为此,本条对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作了具体的规定。

3.0.5 

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

120mm厚墙、料石清水墙和独立柱;

过梁上与过梁成60°

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砌体门窗洞口两侧200mm(石砌体为300mm)和转角处450mm(石砌体为600mm)范围内;

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

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3.0.5经补砌的脚手眼,对砌体的整体性或多或少会带来不利影响。

因此,对一些受力不太有利的砌体部分留置脚手眼做了相应规定。

3.0.6 

施工脚手眼补砌时,灰缝应填满砂浆,不得用于砖填塞。

3.0.6脚手眼的补砌,不仅涉及到砌体结构的整体性,而且还会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故施工时应予注意。

3.0.7 

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

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

3.0.7建筑工程施工中,常存在各工种之间配合不好的问题。

例如水电安装中应在砌体上开的洞口、埋设的管道等往往在砌好的砌体上打凿,对砌体的破坏较大。

因此本条在洞口、管道、沟槽设置上做了相应的规定。

3.0.8 

尚未施工楼板或屋面的墙或柱,当可能遇到大风时,其允许自由高度不得超过表3.0.8的规定。

如超过表中限值时,必须采用临时支撑等有效措施。

表3.0.8 

墙和柱的允许自由高度(m)

墙(柱)

(mm)

砌体密度>1600(kg/m3)

砌体密度1300~1600(kg/m3)

风载(kN/m2)

0.3(约7级风)

0.4(约8级风)

0.5(约9级风)

190

1.4

1.1

0.7

240

2.8

2.1

2.2

1.7

370

5.2

3.9

2.6

4.2

3.2

490

8.6

6.5

4.3

7.0

3.5

620

14.0

10.5

11.4

5.7

注:

1、本表适用于施工处相对标高(H)在10m范围内的情况。

如10m<H≤15m,15m<H≤20m时,表中的允许自由高度应分别乘以0.9、0.8的系数;

如H>20m时,应通过抗倾覆验算确定其允许自由高度。

2、当所砌筑的墙有横墙或其他结构与其连接,而且间距小于表列限值的2倍时,砌筑高度可不受本表的限制。

3.0.8表3.0.8的数值系根据1956年《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范》第二篇中表一规定推算而得。

验算时,为偏安全计,略去了墙或柱底部砂浆与楼板(或下部墙体)间的粘结作用,只考虑墙体的自重和风荷载,进行倾覆验算。

经验算,原表一的安全系数在1.1到1.5之间。

为了比较切合实际和方便查对,将原表一中的风压值改淡0.3、0.4、0.6N/m2三种,并列出风的相应级数。

施工处标高可按下式计算:

H=H0+H/2

式中H—施工处的标高(m);

H0--起始计算自由高度处的标高(m);

h—表3.0.8内相应的允许自由高度值(m);

对于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的墙或柱,其砌筑高度在未达到圈梁位置时,h应从地面(或楼面)算起;

超过圈梁时,h则可从最近的一道圈梁处算起,但此时圈梁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达到5N/mm2以上。

3.0.9 

搁置预制梁、板的砌体顶面应找平,安装时应座浆。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采用1:

2.5的水泥砂浆。

3.0.9预制梁、板与砌体顶面接触不紧密不仅对梁、板、砌体受力不利,而且还对房顶抹灰和地面施工带来不利影响。

目前施工中,搁置预制梁、板时,往往忽略了在砌体顶面找平和座浆,致使梁、板与砌体受力不均匀;

安装的预制板不平整和不平稳,而出现板缝处的裂纹,加大找平层的厚度。

对此,必须加以纠正。

3.0.10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应分为三级,并应符合表3.0.10的规定。

表3.0.10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项目

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A

B

C

现场质

量管理

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

非施工方质量监督人员经常到现场,或现场设有常驻代表;

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人员齐全,并持证上岗

制度基本健全,并能执行;

非施工方质量监督人员间断地到现场进行质量控制;

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并持证上岗

有制度;

非施工方质量监督人员很少作现场质量控制;

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砂浆、混

凝土强度

试块按规定制作,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小

试块按规定制作,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较小

试块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大

砂浆拌

合方式

机械拌合;

配合比计量控制严格

配合比计量控制一般

机械或人工拌合;

配合比计量控制较差

砌筑工人

中级工以上,其中高级工不少于20%

高、中级工不少于70%

初级工以上

3.0.10由于砌体的施工存在较大量的人工操作过程,所以,砌体结构的质量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的因素。

施工过程对砌体结构质量的影响直接表现在砌体的强度上。

在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中,材料的强度设计值系由材料标准值除以材料性能分项系数确定,而材料性能分项系数与材料质量和施工水平相关。

在国际标准中,施工水平按质量监督人员、砂浆强度试验及搅拌、砌体工人技术熟练程度等情况分为三级,材料性能分项系数也相应取为不同的三个数值。

为逐步和国际标准接轨,参照国际标准的有关规定及其控制实质,根据我国工程建设的实际,在《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98中,已将本条的内容纳入规范中。

去年完成修订工作并即发布实施的《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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