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Word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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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理工作流程………………………………………………………………………
3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
4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5附件…………………………………………………………………………………
1编制依据(亦为监理工作依据)
1.1设计文件:
包括施工图纸、地质勘探报告、设计院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图纸会审纪要等。
1.2业主和监理编审的工程管理性文件,如《工程管理制度汇编》、《施工组织总体设计》、《创优策划》、《创省级文明工地规划》、《质量考核办法及细则》、有效的“会议纪要”、有关的质量标准文件等。
1.3监理合同及招投标文件。
1.4施工合同及招投标文件。
1.5监理规划。
1.6监理大纲。
1.7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管理手册》(2016版)。
1.8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质量保证手册》(Q/JL-2014版)。
1.9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工作程序》
1.10国家、行业、地方关于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文件,包括规程、规范、标准、管理条例、管理规定、管理办法等。
(通用文件:
)
1.10.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第46令,2011年4月22日)。
1.10.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10.3《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10.4《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
1.10.5《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2014版);
1.10.6《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1.10.7《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
1.10.8《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建筑工程2013年版)。
1.10.9《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表格》(电力工程部分,含建筑工程)。
1.10.10《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5434-2012)。
1.10.11《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2006年版)。
(专用文件:
1.10.12《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DLT5210.1-8—2012)
——第一部分:
土建工程
——第二部分:
锅炉
——第三部分:
汽轮机
——第四部分: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
——第五部分:
管道
——第六部分:
水处理及制氢装置
——第七部分:
焊接
——第八部分:
加工配制
——DL/T5161.1-5161.17-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1.10.13《火力发电厂工程测量技术规程》(DL-T5001-2014)。
1.10.14《电力工程地基处理技术规程》(DL/T5024-2005)。
1.10.15《砼结构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DL5007—92)
1.10.16《火力发电厂锅炉烟气袋式除尘器滤料滤袋技术条件》(DL/T1175-2012)
1.10.17《火力发电厂锅炉汽包水位测量系统技术规程》(DL/T1393-2014)
1.10.18《火力发电厂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验收测试规程》(DL/T655-2017)
1.10.19《火力发电厂汽轮机控制及保护系统验收测试规程》(DL/T656-2016)
1.10.20《火力发电厂汽轮机防进水和冷蒸汽导则》(DL/T834-2003)
1.10.21《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技术监督导则》DL/T1056-2007
1.10.22《火力发电厂管道支吊架验收规程》DL/T1113-2009
1.10.23《火力发电厂管道超声导波检测》DL/T1452-2015
1.10.24《发电厂水处理用离子交换树脂验收标准》(DL/T519-2014)
1.10.25《发电厂水处理用活性炭使用导则》DL/T582-2016
1.10.26《火力发电厂焊接接头超声衍射时差检测技术规程》(DL/T1317-2014)
1.10.27《火力发电厂焊接热处理技术规程》(DL/T819-2010)
1.10.28《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69-2012)
1.10.29《发电厂电力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5226-2013)
1.10.30《水力发电厂电气试验设备配置导则》(DL/T5401-2007)
1.10.31《电除尘器节电导则》(JB/T11268-2012)
1.10.32《火力发电厂电除盐水处理装置验收导则》(DL/T1260-2013)
1.10.33《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1.10.34《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J104—2011)。
1.10.3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2016)。
1.10.3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1.10.37《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1.10.38《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1.10.39《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1.10.40《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1.10.4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1.10.42《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1.10.43《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1.10.44《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1.10.4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10.4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1.10.47《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1.10.48《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10.49《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78—2008)。
1.10.50《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1.10.5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1.10.5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10.53《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GB50212—2014)。
1.10.54《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1.10.55《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1.10.5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1.10.57《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10.58《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
火力发电厂DL5009.1-2014。
2监理工作流程
2.1执行“强条”的工作流程:
第一步,项目监理部组织相关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学习“强条”并讨论落实“强条”措施,使相关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管理层及相关管理人员了解掌握“强条”,掌握落实“强条”的方式方法,了解监理的控制措施等。
第二步,项目监理部编制“强条”监理实施细则并报业主审批;
施工单位编写“强条”实施计划(依据并参照《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表格》〈电力工程部分,含建筑工程〉,简称“强条表格”)并报项目监理部审批。
第三步,施工单位根据“强条”实施计划在工程施工单位过程中实施“强条”,做好“强条实施记录”,项目监理部根据“强条”实施细则开展“强条”监理工作,全面检查“强条实施记录”。
第四步,施工过程中,对于“强条”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项目监理组织各方讨论商定,确定解决方案并实施;
对于施工单位的问题,项目监理部提出整改要求并闭合;
项目监理部接受业主和上及单位的检查并整改问题。
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单位或个人,采取控制措施,强制执行管理决定。
控制措施一般有:
口头批评、通报批评、罚款、停工、通知责任单位本部处理责任人、暂停工程款、清理责任人等。
第五步,工程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根据业主要求,项目监理部编制“强条”实施报告
第六步,工程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结束后,总结“强条”实施经验与教训,持续改进。
2.2“强条”个体实施流程
施工单位编制“强条”实施计划,监理工程师审批——施工单位执行“强条”条款并以既定的表格格式填写“强条”记录表——监理工程师在检查验收每一个检验批工程施工质量时,同时检查“强条”执行情况及记录表——一个分部工程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对该分部工程“强条”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填写既定的“强条”执行检查表——一个单位工程完成后,业主单位组织对该单位工程“强条”执行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并填写既定的“强条”执行验收汇总表。
3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
3.1“强条”监理工作标准化
按照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制定的《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表》建立的工作体系落实《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使该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保证《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全面实施。
监理目标为:
《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在工程开始前完成并通过审批;
《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记录表”与每一个分项工程验评同时完成;
《建设工程强制性条件》“检查表”与每一个分部工程验评同时完成。
同时,在严格遵守《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表》编号的同时,项目监理部对每一类“表格”建立工程识别编号。
3.2监理工作全面化
在监理过程中,全面执行下列国家和行业管理条例,避免将《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孤立起来,使监理工作体系化、全面化。
这就是之所以在编制依据(亦是监理工作依据)中列出大量“条例”、规程、规范、规定、标准的原因。
3.3保证“强条”执行效果
通过教育,使每一位监理工程师均能够按照“强条”执行体系认真监理,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保证每一款“强条”的实施与记录。
特别强调,坚决杜绝过程中不作为,工程结束时,急急忙忙补资料的现象。
4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4.1成立项目监理部实施“强条”领导小组
4.1.1组织机构
建立项目监理部“强条”实施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总监理工程师-李振;
常务副组长:
副总监理工程师-许永清;
执行组长:
各专业组长(包括安监组-张岩;
汽机组-周瑞民;
锅炉组-陈明贵;
电气组-李振;
土建组-王玺尧;
);
成员:
各专业组全部成员。
4.1.2职责
建立“强条”实施领导小组;
全面领导项目监理部“强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