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资、合伙企业法pptPPT推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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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限责任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以自己个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这实际上是将企业的责债务时,投资人应以自己个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这实际上是将企业的责任与投资人的责任连为一体。
任与投资人的责任连为一体。
3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内部机构设置较为简单,决策程序也理方式灵活内部机构设置较为简单,决策程序也较为灵活。
较为灵活。
4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却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却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从事民事活动。
(二)
(二)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个人独资企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个人独资企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个人独资企业法,广义的个人独资企业法,是指国家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各种法律规范是指国家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的总称;
狭义的个人独资企业法,狭义的个人独资企业法,是指是指1999年年8月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自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年1月月1日起施行的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我国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依法保护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
依法保护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
财产所有权、名称权、自主经营权、平等竞争权、拒绝摊派权等。
(2)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依法缴纳国家税收和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各项税款。
(4)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招用职工。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招用职工。
签订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
(5)个人独资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个人独资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签订合同权、合理休息权、获取劳动报酬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享受保险福签订合同权、合理休息权、获取劳动报酬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享受保险福利权等劳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权利。
利权等劳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权利。
个人独资企业职工依法建立工会,工会依法开展活动。
二、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一)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叫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叫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不得使用不得使用“有限有限”、“有限责任有限责任”或者或者“公司公司”字样。
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生产经营场所包括企业的住所和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处所。
住所是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企业的法定地址。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即要有与其生产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二)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1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投资人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投资人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投资人身份证明,主要是身份证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企业住所证明和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企业住所证明和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件,如土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
如土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部门的批准文件。
2工商登记工商登记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日内,对符合对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发给营业执照;
对不符合对不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条件的,不予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登记,并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
企业成立日期。
在领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前,投资人不得以在领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前,投资人不得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分支机构登记分支机构登记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请设立登记。
分支机构的登记事项应当包括分支机构的名称、经营场所、负责人姓名和居分支机构的登记事项应当包括分支机构的名称、经营场所、负责人姓名和居所、经营范围及方式等。
所、经营范围及方式等。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登记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关提交下列文件:
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印件;
经营场所证明;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按规定提交的设立申请文件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按规定提交的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
不予登记的,发给登记驳回通知书。
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将登记情况报该分支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将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
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
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比照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一)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为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为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如果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如果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二)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
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所谓所谓“第三人第三人”,是指受托人或被聘用的人员以外的与企,是指受托人或被聘用的人员以外的与企业发生经济业务关系的人。
业发生经济业务关系的人。
所谓所谓“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是指第三人在有关经济业务事项交,是指第三人在有关经济业务事项交往中,没有从事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串通,故意损往中,没有从事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串通,故意损害投资人利益的人。
害投资人利益的人。
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
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
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挪用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