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施工总承包合同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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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与甲方指定分包单位的配合
17.销售配合
18.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本合同无)
19.不可抗力
20.保险
21.履约保证金(本合同无)
22.文物和工程障碍
23.违约、争议及诉讼
24.合同解除
25.合同生效与终止
26.合同附件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广州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能够按时保质完成,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广州市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若施工合同(指政府备案合同)与本合同有不相符合的地方,以本合同为准。
1.1.甲方:
广州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1.2.乙方:
1.3.设计单位:
中国建筑研究院东北院深圳分院
1.4.质检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1.5.监理单位: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6.本工程:
广州万科南湖项目一期示范区总承包施工工程
1.7.本合同:
广州万科南湖项目一期示范区总承包施工合同
1.8.合同价款:
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9.图纸:
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并经甲方审批,满足乙方施工所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0.书面形式:
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1.11.通知、同意、批准、证书和决定:
除另有规定之外,合同文件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书或决定均应以书面形式体现的,任何这种书面形式均不应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延误。
1.12.天:
指日历天。
2.1.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2)甲方驻工地总代表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3)本合同;
4)中标通知书(或定标书);
5)经双方协商认可的投标书及其附件;
6)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双方来往的书面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报价清单或者预算书;
9)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2.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2.1.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监理组织有关专家论证认可后执行。
2.2.2.双方各自购买自己所需的本条所发生的标准、规范。
2.3.图纸
2.3.1.甲方向乙方于合同签订后7日之内提供图纸8套(含制作竣工图所用图纸3套),乙方须在施工现场随时保留一整套图纸,以供甲方、监理有关人员查阅。
2.3.2.如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完整的,乙方应在该项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前7日之前向甲方提交补充图纸及资料的使用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条件下,甲方在整个工期内应向乙方提供补充的图纸及资料的种类及最后期限。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须以书面形式及早向甲方进行提示。
2.3.3.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2.3.4.乙方不得将图纸的任何部分泄漏给其它无关的第三方。
甲方保留依法追究乙方泄漏甲方图纸给其他方或者乙方非法使用本图纸的权利。
3.1.工程概况
3.1.1.工程名称:
广州南湖项目一期示范区总承包工程,南湖项目一期示范区总建筑面积为34679.2平方米
3.1.2.工程地点:
广州市大源黄庄南路32号
3.1.3.结构形式:
框剪结构
3.2.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即由中国建筑研究院东北院深圳分院设计的广州南湖项目一期示范区的建筑、结构、水电施工图)中全部内容,以及私家花园、化粪池等主体建筑包括的工程内容,甲方分包项目工程内容除外(铝合金门窗、防火门的堵补工作属于甲方分包内容),但是甲方分包构件安装后的堵补和收口工作属于总包范围。
线管须穿通铁丝,此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乙方不得另行向甲方索赔或签证。
承包方式为大包干形式,包工、包料、包检验、包措施费、包安全文明施工等,但由甲方另行分包的工程除外,详见合同条件。
3.3.甲方分包工程、甲供材料设备、甲方指定品牌乙供材料设备详见下表1。
表1
序号
项目名称
一、甲方分包工程(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工程)
1
桩基础工程
2
变配电及高低压接驳、发电机及其降噪工程、燃气工程
3
电视安装工程、电话、宽频安装工程、智能化系统
4
园林景观、泳池设备及安装、室外管线及道路、污水处理
5
消防、空调
6
地下室人防工程
7
电梯供货及安装
8
铝合金门窗、空调百叶
9
防水工程
10
阳台栏杆、楼梯扶手工程
11
入户门
12
屋面瓦工程
13
外墙涂料工程
14
二次装修工程
二、甲供材料设备(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材料设备)
内外墙涂料、外墙腻子、骨浆
商品砼
外墙面砖、楼梯地砖、楼地面砖、花岗岩、大理石
楼梯间灯具、开关、PVC电线管、UPVC排水管、开关插座、PP-R给水管、发电机组
配电箱(三箱)
电线电缆
三、乙供甲方实时限价材料(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材料)
成品烟道
聚苯乙烯保温板
外墙门窗上成品塑料滴水槽
外墙分割缝专用塑料条
备注:
限价材料的价格为甲方招标文件中列明的价格,乙方的其他费用在报价清单中考虑。
总包配合费包干,但分包的水电费用不包括在配合费中,由分包向总包直接交纳。
甲供材料由材料供应商负责材料检测费用及有关部门检测报告,但是商品砼现场试块及限价材料检测费由乙方负责。
上述表格以外的其他材料按照施工期间《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执行。
3.4.甲方另行分包的工程,乙方如有相应施工资质,则可参与投标,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考虑由乙方中标。
4.1.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价款暂定为:
¥元,大写人民币。
工程量按实结算,土建工程按《2003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3广东省装修工程综合定额》定额,安装工程按《2002年广东省安装综合定额》,依据工程总价计价表及双方约定取费方式税前下浮费率计取。
4.2.工程承包方式及计价依据
4.2.1.承包方式
4.2.1.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图纸、装修标准、技术说明、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本工程所在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等情况均已详细研究了,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投标报价的取费标准已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的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等要求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包装运输、施工技术、管理、利润、税金等各项因素并计算了全部费用,保证投标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乙方负责。
4.2.2.本工程按定额计价,双方约定取费方式税前下浮%计取。
4.2.3.计价依据
发生变更、签证时,按《2003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3广东省装修工程综合定额》、安装工程按《2002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招标文件中甲方限定的材料价格及施工期间《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当地政府最新文件关于人工费用规定,双方约定费率方式(同主体)计取。
4.2.4.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收等部门缴纳。
4.3.合同价款的调整
4.3.1.价差调整:
4.3.1.1.本工程人工、材料和机械的价格按照当地政府最新文件关于人工费用规定、《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广州市造价信息》相应时期机械台班价调价差。
4.3.1.2.所有规格钢筋暂定价4000元/吨,上浮或下浮系数a(上浮为正数,下浮为负数),投标时按照该系数调整后报钢筋主材价格[4000*(1+a%)];
结算时以基础开工至主体封顶施工期间(从开工至结构封顶)广州市每月钢材信息价算术平均值b为基数,以投标时系数调整,b*(1+a%)即为结算钢材价。
三级钢筋同二级钢筋的价差投标单位在其它费用中考虑。
4.3.2.工程量调整:
本工程按施工图工程量计算。
乙方领到甲方施工图30天内提供预算书,甲乙双方应在30天内将预算核对完毕。
乙方上报的预算总额,不得高出甲方审定额的5%,否则,乙方支付甲方超出部分的10%的违约金,全部造价咨询费用由乙方承担,上述费用在结算工程总价款中扣除,并降低乙方在甲方承建商评估体系的排名。
4.4.工程款支付
4.4.1.本工程无预付款。
4.4.2.工程进度款(本合同选择A按月支付方式)
1)A按月支付方式:
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完成工程(包括已完工并且其补充预算已经审核的工程变更)进度款申报表(进度款申请表必须按照甲方统一发放格式),监理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报甲方,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审定并支付。
B按形象进度支付方式:
乙方在完成并通过监理和甲方验收如下分项工程后,监理3工作日内审核完成乙方提交的相应分项工程进度款申请报告;
甲方在7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并支付;
各节点支付时间如下:
(略)。
2)进度款与质量挂钩,报送工程进度报表时附《万科地产分部分项工程及关键工序质量验收单》,若所报工程的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
3)每期进度款支八留二,暂扣20%,同时扣除甲方代付款、违约金、罚款;
工程款累计支付达合同价款及已审定的补充预算总额的80%,即停止支付。
4)各种对乙方的违约金、罚款及合同规定应扣款项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4.4.3.在办完验收交接和结算手续后15天内支付到合同总价的95%,留合同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进行两年后,支付4.5%保修金,同时扣除乙方相应责任款,保修期满五年,经监理工程师确认乙方完成应保修的工作内容后15天内办理保修金结算。
4.4.4.安全生产措施费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
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经当地街道、城管部门、质检站等相关单位验收通过后支付。
5.双方人员设备
5.1.甲方
5.1.1.甲方驻工地总代表为李键先生,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甲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甲方项目部公章后递交乙方。
5.1.2.甲方委托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驻工地总代表为贾万民先生,具体行使职权的范围由甲方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给乙方,乙方必须遵守。
5.2.乙方
5.2.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组织施工,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
如需对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2000元,其中如项目经理与投标承诺不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0元。
5.2.2.本工程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为先生,其它管理人员名单按乙方的投标文件。
5.2.3.乙方项目经理为乙方驻工地总代表,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