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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帝时有一诏书称:

“前世举人贡士,或起刚亩,不系阀阅。

”(《后汉书·

章帝纪》)李贤的注称:

“言前代举人,务取贤才,不拘门地”。

这说明东汉章帝时阀阅之家在选举上已占有一定的特权地位,这是与汉初以来的世家地主不同的。

  东汉后期,出现了一些高门世家。

他们之中有的是靠世代居高官,有的是世代儒门,又有具备两种资格的,既是高官,又是名儒。

弘农杨家和汝南袁家,四世居三公位,而袁氏门生故吏,遍于天下,这是近代史家所常举的事例。

但这种事例,在东汉后期毕竟还不多见。

  三国两晋时期,世家大族和地方豪族的势力大为膨胀。

曹操采取一些措施打击豪门大族的发展,但仍不能不依靠世家大族中的名士来作他的助手。

曹操最得力的辅佐是荀彧,荀彧就是颖川的世家名门。

荀彧向曹操引进的人,有荀攸、钟繇、陈群、司马懿、郗虑、杜袭、辛毗等十多人,多半是世家大族的名士。

①曹操又用“唯才是举”的办法,任用一批有才能而不为乡里清议所取的人,但他仍不能不用那些来自世家名门的才能之士。

  曹丕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制定九品官人之法。

由各郡现任朝官的高门大姓品第本地人物。

这就使高门大姓特别是现任朝官更易于垄断官位。

西晋时就出现“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晋书·

刘毅传》)和“据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孙,即当途之昆弟”的局面。

门阀世族逐渐形成。

  九品官人之法或九品中正制度,保证了门阀世族的政治特权,有助于门阀世族的形成。

但这实际上也是势不得已,当时门阀世族已在逐步形成,九品中正、九品官人之法则是使其在事实上的特权合法化、制度化。

  东晋南朝前期,是门阀世族鼎盛的时期。

北魏孝文帝采取汉化政策,也引进了南朝的门阀世族制度,在北方豪门大族的基础上,建立了北魏的门阀世族制。

  门阀世族的特权身分东晋南北朝的门阀世族,凭借门资通过九品官人之法,占据了朝廷中的高级官位。

《南齐书·

褚渊、王俭传》论:

“贵仕素资,皆由门庆;

平流进取,坐至公卿。

”门阀世族的子弟一出仕就作秘书郎、著作郎。

《初学记》卷十二,《秘书郎》条载,“此职与著作郎,自置以来,多起家之选。

在中朝或以才授,而江左多仕贵游,而梁世尤甚。

当时谚曰:

上车不落为著作,体中如何则秘书。

  魏晋南北朝时期,门阀世族和庶族在法律上还没有不平等的条文规定,但事实上已是不平等的。

南朝宋文帝元嘉年间,宰臣王弘和大臣讨论士庶在法律上的地位时,对在座的八座丞郎说:

“同伍犯法,无士人不罪之科。

然每有诘谪,辄有请诉。

若垂恩宥,则法度不可行;

依事纠责,则物以为苦怨。

宜更为其制,使得忧苦之衷也。

”(《宋书·

王弘传》)王弘在总结讨论时又说:

“寻律令既不分别士庶,又士人坐同伍罹滴者无处无之。

多为时恩所有,故不尽亲谪耳。

”王弘的话,说明当时法律上是不分士庶的,但事实上世族的特权是存在的。

在这次讨论中,就反映出在一些大臣的心目中世族同庶族在法律上是不能平等的;

也反映出一些地方在执行法律时,也是不平等的。

左丞江奥说,“士人犯盗赃不及弃世者,刑竞,自在赃汗淫盗之目,清议终身,经赦不原,当之者足以塞愆,闻之者足以鉴诫。

若复雷同群小,谪以兵役,愚谓为苦。

符伍虽比屋邻居,至于士庶之际,实自天隔。

舍藏之罪,无以相关。

奴客与符伍交接,有所藏蔽,可以得知,是以罪及奴客。

自是客身犯愆,非代郎主受罪也。

如其无奴,则不应坐。

”尚书王淮之说:

“昔为山阴令,士人在伍,谓之押符。

同伍有愆,得不及坐;

士人有罪,符伍纠之。

此非士庶殊制,寔使即刑当罪耳。

..于时行此,非唯一处。

王弘传》)。

在法律上,同伍犯法无士人不罪之科;

但事实上,士庶虽然同伍,士人在伍却谓之押符,同伍庶人有罪,士不及坐:

士人有罪,符伍却要连坐。

这不是山阴一处如此,其他地方也多如此。

  南齐竟陵王萧子良说:

“若罚典惟加贱下,辟书必蠲世族,惧非先王立理之本。

”(《南齐书·

竟陵王于良传》)。

他反对罚典惟加贱下辟书必蠲①参唐长孺《东汉末年的大姓名士》,见《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

  世族,他认为这不是先王立理之本。

他的反对说明,这些情况事实上是存在的。

  士庶之际的界限,像隔着一层天,是非常森严的。

两者之间的婚配是不允许的。

南齐时,世族王源嫁女于富阳满氏。

满氏虽自托高平旧族、曹魏大官满宠之后,然不为世族所承认。

沈约就为此上奏,弹劾王源称:

“王满连姻,寔骇物听,宜寘以明科,黜之流伍,使己污之族,永愧于昔辰。

..请以见事,免源所居官,禁锢终身。

”(沈休文(约)《奏弹王源》,见《文选》卷四○)。

  门阀世族的婚姻,完全依据门第的高低。

王谢等世族高门的婚姻,多在他们这几家高门间婚配。

(参看王伊同《五朝门第》下编第七章三节,“婚姻”)

  士庶两个等级不但不通婚,而且不相交接。

《宋书·

张劭传附子敷传》载:

“中书舍人秋当、周赳,并管要务,以敷同省名家,欲诣之。

赳曰:

“彼恐不相容接,不如勿往。

当曰:

吾等并已员外郎矣,何优不得共坐。

敷宅设二坐,去壁三、四尺。

二客就席,敷呼左右曰:

移吾远客。

赳等失色而去。

”《宋书·

蔡廓传附子兴宗传》载:

“中书舍人王弘为太祖所爱遇,上谓曰:

卿欲作士人,得就王球坐,乃当判耳。

殷、刘并杂,无所知也。

若往诣球,可称旨就席。

球举扇曰:

若不得尔。

弘还,依事启闻。

帝曰:

我便无如此何。

”《南史·

王球传》:

“时中书舍人徐爰有宠于上,尝令球及殷景仁与之相知。

球辞曰:

士庶之别,国之章也。

臣不敢奉诏。

上改容谢焉。

”王弘是刘宋开国元勋,未曾任中书舍人,他与王球是同宗弟兄。

从《南史·

王球传》看,王弘可能是徐爰之误。

  从这几个故事看,门阀世族同庶族不相交接是很清楚的。

门阀世族、豪门大姓的人口荫附和土地兼并

尽管三国两晋南北朝的世族有这样那样的特殊地位和身分,他们的经济基础还是很重要的,这就是他们的人口荫附和土地兼并。

在这一点上,豪门大姓也有共同之处,但他们不具有世族的那些特权,他们同世族的身分就不同了。

  门阀世族占有大量人口,也占有广大土地。

西晋的王戎,“性好兴利,广收入八方田园水碓,周遍天下”(《晋书·

王戎传》)。

谢家,“谢混,仍世宰相,一门两封,田业十余处,僮仆千人”(《宋书·

谢弘徽传》)。

宋时的沈庆之,“有园舍在娄湖。

沈庆之一夜携子孙徒居之。

以宅还官,悉移亲戚中表于娄湖,列门同闬焉。

广开田园之业,每指地示人曰:

钱尽在此中。

身享大国,家素富厚,产业累万金,奴僮千人”(《宋书·

沈庆之传》)。

常为史家所举的孔灵符,“产业甚广。

又于永兴立墅,周回三十里,水陆地二百六十五顷,含带二山,又有果园九处”(《宋书·

孔灵符传》)。

  田园之外,他们也与东晋的大土地所有者一样,封占山泽。

如《宋书·

羊玄保传》载:

“山湖之禁,虽有旧科,民俗相因,替而不奉。

熂山封水,保为家利。

自顷以来,颓弛日甚。

富强者兼岭而占,贫弱者薪苏无托。

至渔采之地,亦又如兹。

蔡兴宗传》:

“会稽多诸豪右,不遵王宪。

..封略山湖,妨民害治。

”这些世族和豪门族的大土地所有,常是几代不衰的。

东晋时一门两封,田业十余处的谢混家,刘宋时仍然“田畴垦辟,有加于旧”。

到谢混之妻晋陵公主死时,仍是“资财巨万,园宅十余所。

又会稽、吴兴、琅邪诸处,太傅司空琰时事业,奴僮犹有数百人”(《宋书·

北朝高门大姓也都占有大量土地。

如赵郡李显甫“集诸李数千家于殷州西山,开李鱼川方五六十里居之,显甫为其宗主”(《北史·

李灵甫传》)。

一般说来,北方未垦殖的荒地比较多,劳动人手比土地更重要。

有了人,土地容易解决。

所以争夺人口,在北方比在南方更突出。

  当然,这是就南北双方的情况对比而言的,专就北方说,也不是没有土地争夺。

北魏孝文帝均田制度实行以前,土地兼并的情况已出现了。

《魏书·

李安世传》就说在均田制实行前“民困饥流散,豪右多有占夺”。

李安世的上疏说的更详细。

他说:

“州郡之民,或因年俭流移,弃卖田宅,漂居异乡,事涉数世,..易生假冒。

强宗豪族,肆其侵凌,远认魏晋之家,近引亲旧之验。

..争讼迁延,连纪不判。

良畴委而不开,柔桑枯而不采。

..欲令家丰岁储,人给资用,岂可得乎?

愚谓今虽桑井难复,宜更均量,..令细民获资生之利,豪右靡余地之盈。

则无私之泽。

乃播均于兆庶;

如阜如山,可有积于比户矣。

”北齐时,土地兼并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

《关东风俗传》载:

“其时强弱相凌,恃势侵夺,富有连畛亘陌,贫无立锥之地”。

“富饶之处,悉是豪家”,“编户之民,不得一垄”(《通典》卷二引)。

官府的户口争夺

门阀世族和豪门的依附民是不交纳租税不服徭役的,其结果是多一户依附民,国家就少一户编户民。

当然其时还有既不归国家编户,也不在世族或豪门家籍的流民,有时流民数量还很多,但这并不妨碍世家、豪门与官府间对劳动人手的争夺。

从官府的立场上说,把依附民夺回来变为编户,这是对世族和豪门的尖锐斗争。

  东晋南渡,流民过江者“多庇大姓以为客”。

由于“编户虚耗”的问题异常突出,当时南方地方官的治绩之一就是查出豪族大姓私藏人口。

如《晋书·

颜含传》载:

“(含)除吴郡太守。

王导问含曰:

卿今蒞名郡,政将何先?

答曰:

王师岁动,编户虚耗,南北权豪,竞招游食,国弊家丰,执事之忧。

且当征之势门,使反田桑,数年之中,欲令户给人足。

”又如山遐为余姚令,当时豪族多挟藏户口以为私附,山遐绳之以法,到县八旬,出口万余。

王彪之为会稽内史,在郡八年,豪右敛迹,亡口归者三万余口。

这些地方官吏都代表了朝廷的利益,与世族和豪门争夺人口。

东晋南朝,实行过几次土断,其中最重要的一次是桓温主政下的晋哀帝兴宁二年三月的庚戌土断。

所谓土断,就是把世族和豪门荫庇和挟藏下的依附民户夺回来编入郡县户籍。

土断的实质,就是国家向世族和豪门争夺户口。

  南朝对户口荫附打击得最严厉的是刘裕。

武帝纪中》:

“晋自中兴以来,治纲大弛,权门并兼,强弱相凌,百姓流离,不得保其产业。

桓玄颇欲厘改,竞不能行。

公既作辅,大示轨则,豪强肃然,远近知禁。

至是,会稽余姚虞亮复藏匿亡命千余人。

公诛亮,免会稽年史司马休之。

”晋、宋之际是南朝门阀世族势力升降的一个转折时期。

东晋时期,门阀世族政治上有实权,而且还掌握兵权。

王、谢、庾、桓四大家族都掌握政权和兵权。

王敦以后,王氏已无人掌兵。

庾氏在庾翼以后,后继无人。

桓氏在荆楚势力最大,桓玄被刘裕消灭后,在荆州还挣扎过一段时间。

谢氏顽强地抓住兵权不放,最后也被刘宋打垮。

刘宋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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