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管理办讲解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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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自然因素引起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
(三)因为测量和计算精度所造成的实际计量的工程量和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差异,仅在增减数量超出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可对合同价格调整的比例时,按变更处理。
(四)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和其他承包人实施)。
(五)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六)改变工程建筑物的形式、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七)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程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顺序。
(八)追加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
工程变更依据其性质与对工程项目的影响程度,分为重大工程变更、较大工程变更、一般工程变更三类。
第十一条重大工程变更
涉及总体工程规模、工程特性、运行标准、工程总体布置、工程主要设备选择以及工程完工工期的变更、变更估价总额大于等于200万元(通乡公路及临建项目为大于等于100万元)的变更属重大工程变更。
第十二条较大工程变更
仅涉及单位或分部工程的局部布置、结构形式或施工方案的改变,属较大工程变更。
第十三条一般工程变更
一般工程变更包括常规设计变更(简称设计修改),一般工程变更仅涉及分部分项工程细部结构、局部布置或施工方案改变,且变更估价总额在5万元及以下。
第十四条设计修改指由于设计条件或设计方案不适应工程施工实际情况,或由于设计文件本身的错误,或为优化设计目的所提出的属于一般变更范围以内的对工程设计的调整与修改。
第三章变更的处理权限
第十五条重大工程变更
重大工程变更一般由设计方以专题报告方式提出,陈述工程变更的理由,说明工程变更对工程量、工程造价和工期以及对工程整体的影响。
重大工程变更由公司审查,报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审批后实施。
必要时由公司计划合同部按原设计审查程序组织审查。
第十六条较大工程变更
由工程变更的提出方(设计、监理或施工方)提出工程变更方案,5万至20万的变更由公司工程部、计划合同部联合审查,分管工程、计划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后实施;
20万元以上变更经公司分管工程、计划副总经理签署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七条一般工程变更
由工程变更的提出方(设计、监理或施工方)提出工程变更方案,报公司项目部审查,经公司项目部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同时报公司计划合同部、工程技术部和分管副总备案。
第十八条需要紧急处理的变更项目,或合同文件中对合同责任和风险归属规定不明确,短时间内难以分析清楚的变更项目,可按必要的、合理的原则,监理人以临时书面变更指示的形式先决定进行变更,同时向公司汇报。
第四章变更的处理程序
第十九条变更处理程序:
变更的提出与确定→确认变更单价→确认变更工程量及费用。
第二十条变更的提出与确定
工程变更可以由业主单位、监理机构提出,也可以由设计单位或工程承建单位提出变更要求和建议报经业主单位或由业主单位授权监理机构按工程合同文件规定审查和批准。
当认为原设计文件、技术条件或施工状态已不适应工程现场条件与施工进展时:
(一)业主单位或监理机构可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有关规定发出工程变更指令。
业主单位或监理机构发出的工程变更指令以《工程变更通知单》的形式下达。
(二)设计单位可依据业主单位或监理机构的要求,或自行根据工程进展和实际情况提出工程变更建议。
设计单位可依据有关法规或合同文件规定在责任与权限范围内提出对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通知。
设计单位发出的工程变更指令以《设计修改通知》的形式下达。
(三)工程承建单位可依据业主单位或监理机构的指示,或根据施工进展和实际情况自行提出对工程施工的变更建议。
工程承建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工程变更申请报告》(格式由监理单位制定)的形式提出。
承包人未经监理人批准,不得进行任何性质的变更,但承包人可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建议对合同的任一项目和任一工作内容做出变更。
承包人提出变更建议,要向监理人提交一份详细的《工程变更申请报告》。
承包人在变更建议中要求调整合同价格时,应接受合同及本管理办法规定的变更报价计算原则,并按此原则估价。
变更估价必须和变更方案相吻合,达到可以评价方案是否可行以及分析合同价格变动幅度的深度要求。
变更估价工程量清单与批准变更实施后的变更报价工程量清单项目基本一致。
《工程变更申请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变更的原因及依据
(二)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三)变更估价单(要分析变更对原合同价格的影响)
(四)估算变更工程量计算书
(五)变更项目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要分析对合同控制进度目标的影响,即工期提前或延误天数。
)
(六)为监理人与发包人能对变更申请进行有效审批必须的图纸、文字资料、影像资料、或其他资料。
承包人的《工程变更申请报告》不能提供上述的完整资料,监理人有理由拒绝承包人的变更申请,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监理人在接到承包人《工程变更申请报告》后填写《工程变更审批表》。
如果该变更经审批后通过,由监理人签发《工程变更指示单》,承包人应遵照执行。
变更的确认见附图1《变更确认流程图》。
第二十一条变更项目单价的确定
(一)变更项目单价计算原则
合同《工程量清单》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项目,直接采用该项目的合同单价。
合同《工程量清单》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项目,但是有可以参考的类似项目,以《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合同单价为基础,计算变更项目的单价。
合同《工程量清单》没有相同和可以参考的项目,则按以下原则计算变更项目的单价:
(1)人工、材料、施工机械使用费等基础单价采用合同价格;
(2)其他直接费率、间接费率、利润率与合同水平相同;
(3)人工、施工机械效率、一般消耗性材料和周转性材料的消耗量参考定额数量,按合同水平进行调整;
(4)装置性材料,包括构成实体的混凝土材料、填筑料、砌筑量按实体用量加计损耗用量计算;
(5)税金按本工程执行税率计算。
变更项目承包人应填写《工程变更单价申报表》,监理人收到该表后审核并填写《工程变更单价审批表》。
(二)变更项目单价确定的程序
变更项目单价确定程序见附图2。
第二十二条变更工程量及变更费用的确定
(一)变更工程量的确定
承包人对变更工程量应提供详细的工程量计算书及相应的工程量证明附件、计算依据,报送至监理人,经监理人及业主审核后的工程量作为变更最终工程量。
(二)变更费用的确定
依据审定的变更单价及变更工程量,承包人填报工程变更申请报告单报至监理人,监理人及业主最终审定的变更费用,作为该项变更最终变更费用。
第五章变更项目的计量
第二十三条变更项目与合同内项目计量程序、方法相同,但合同外变更项目在结算报表中应单独反映。
第六章管理细则
第二十四条工程技术部根据本办法制订相应的管理细则。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六条附加说明
(一)本办法由计划合同部起草、修订。
(二)本办法由计划合同部负责解释。
附件:
1~4、工程变更审批表
5、工程变更指示单
6、工程变更单价申报表
7、工程变更单价审批表
8、工程变更费用申报表
9~12、工程变更费用审批表
13、附图1(变更确认流程图)
14、附图2(变更报价确定流程图)
×
****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沿河通乡公路工程
×
标工程变更项目审批表
编号:
合同名称
卡基娃新建段C1标段
合同编号
MLH-TXGL-SG-C1
单位工程名称
****沿河通乡公路工程
分部工程名称
变更项目名称
****沿河通乡公路卡基娃新建段k137+440~k142+010的设计变更通知
变更指令编号
木卡路c1字第003号
施工单位
中铁十五局C1项目部
监理审核说明:
因原设计图k137+440~k142+010段地形与实际地形差异较大,不能满足施工要求。
2007年7月14日对此段重新设计,进行了变更。
经审核:
变更后的线型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同意变更。
主要工程量变更如下:
路基土石方127310m3,比原设计增加45387m3;
路基填方5221m3,比原设计减少1675m3;
路基防护及排水工程数量6510.2m3,比原设计减少2929.2m3。
按设计土石比计算:
该段工程费用减少4.581元.
监理单位(章):
监理工程师:
日期: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业主项目部审查意见:
技术负责人:
合同负责人:
项目经理:
注:
1、本表一式五份。
2、本表适用于5万元以下变更。
3、本表应附变更指令。
****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沿河通乡公路工程
C1标工程变更项目审批表
****沿河通乡公路卡基娃新建段k143+269.84~k144+440的设计变更通知
木卡路c1字第006号
因原设计图k143+269.84~k144+440段地形与实际地形差异较大,不能满足施工要求。
2007年7月25日对此段重新设计,进行了变更。
路基土石方54937m3,比原设计增加14763m3;
路基填方1918m3,比原设计增加659m3;
路基防护及排水工程数量4084.99m3,比原设计增加1004.71m3。
按设计土石比计算该段工程费用增加14.662万元.
业主项目部:
合同负责人:
项目经理:
工程技术部:
经办人:
负责人:
计划合同部:
副总经理:
2、本表适用于5-20万元的变更。
3、本表应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