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煤层自燃发火的措施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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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本矿实际情况,主要选择以下几种防止煤层自然发火的方法:
一、优化巷道布置,减少辅助巷道,选择合理的开采顺序,尽可能缩短煤层的暴露面积和暴露时间。
二、建立合理的通风系统,合理调配、控制风量,减小通风阻力,减少漏风,杜绝各类巷道呈现微风、无风状态。
三、及时封闭采空区及废弃巷道,废弃巷道应在10日内封闭,采空区必须在10日内封闭完毕。
四、有效处理巷道高冒顶区,及时清理巷道内的浮煤。
五、加强监测监控,及时发现自燃发火隐患,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煤炭自燃发火经常发生在采空区、停采线、断层、煤柱等丢煤区,巷道高冒顶处、通风不良的联络巷及其它辅助巷道、封闭不严的密闭墙附近等。
我矿现计划开采的9#煤层自燃发火倾向II类,自燃煤层,需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防为主、防灭并重”的原则。
从开拓开采、通风管理、监测监控、加强日常管理等多方面入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杜绝或减少煤层自燃火灾的发生,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井巷布置及巷道支护方面的措施
(一)、简化巷道布置系统
(1)生产规模的建设必须与矿井的产销量相匹配,切忌出现生产规模过大而产销量较少,这样势必增加煤层的暴露面和暴露时间,给煤层自燃发火防治带来更大的困难。
2、尽量减少生产辅助巷道,及时对用途不大或不用的巷道进行封闭。
3、尽量少掘探煤巷、泄水巷等措施巷道,若必须掘时,巷道使用后必须及时密闭。
(二)、两条平行巷道及上下交叉巷道间的净煤柱不应小于20m,防止两巷之间出现漏风,造成煤层自燃发火。
(三)、工作面运输巷及回风巷只能采用单巷布置,简化生产系统,减少漏风。
(四)、选择合理的巷道支护方式。
井筒、井底车场、变电室等永久性巷道、主要硐室必须采用金属支架喷射混凝土支护或砌碹全封闭支护,以便使煤层与空气隔绝。
采区主要巷道若服务年限较长(超过5年)也应考虑全封闭的支护形式。
二、通风措施
坚持“以风治火,以风防火”的原则,建立健全合理完善、便于防火管理的通风系统,从源头上预防自燃发火的发生。
(一)简化通风设施和通风网络,以便于进行调压控制。
各采区、回采工作面建立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减少联络巷道,减少通风设施,有利于通风网络的稳定可靠,有利于风量、风压的调节。
(二)加强通风设施管理。
一是临时风门的安装和管理,及时掌握风门的开关状况,防止风流短路;
二是每组风门不得少于4道,即2道正向风门,2道反向风门,并保证做到过一道、关一道;
三是临时风门过车或行人等要安排专人看守和维护。
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造成风流短路、“负压喘息”现象。
四是每班必须有通风工对井下通风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及时修复损坏的通风设施;
五是风筒安装负压传感器,及时监测风筒风量。
(三)强化风量管理,每旬(10天)至少对全矿主要进(回)风巷道及各用风地点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合理分配风量,杜绝出现微风巷道或盲目加大回采工作面风量的现象发生。
(四)及时封闭采空区及废弃巷道。
1、废弃巷道及用途不大的联络巷道必须在决定废弃后10天内进行密闭。
2、采空区必须在停采后10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3、密闭墙的施工必须符合质量要求,保证做到严密不漏风。
(五)加强井巷维修工作,减小矿井通风阻力,减少因负压过大而造成的漏风。
三、掘进巷道防灭火措施
(一)掘进巷道的开口点应尽可能选择在巷道帮顶完好的地方,防止因控顶面积过大而造成大面积冒顶。
(二)巷道高冒顶区必须进行规范接顶,接顶区不得有浮煤堆积,保证接顶区域有足够的通风散热空间,便于人员观测和加强通风吹散热气,严禁铺假顶。
若冒顶区域过大,应根据巷道用途及服务年限,考虑进行全封闭砌碹或在冒顶区壁上喷洒阻化剂。
(三)服务年限较长的煤巷掘进应尽可能不放炮,防止因放炮导致巷道帮顶松散破碎或造成片帮冒顶。
掘进过程中使用前探支护,缩小空顶距,减少冒顶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风筒管理,减少漏风,保证掘进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及时带走巷道壁煤层氧化产生的热量。
(五)及时清理巷道内的浮煤浮矸。
(六)不得留有盲巷。
四、回采工作面防灭火措施
我矿井采煤方法为综采放顶煤采煤法,回采工作面及采区均为后退式采煤。
在回采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措施预防煤炭自燃发火。
(一)采用先进的工作面支护形式及回采工艺,加快工作面回采速度,尽可能在自燃发火前将工作面采完封闭。
(二)回采工作面应做到连续生产,即一个工作面回采未结束时,不得停产。
若因市场或其它原因不得不停产达一个月以上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在工作面回风巷(距采面20m左右的地点)增设调节风窗,一是可以适当减少工作面风量,从而减少采空区漏风;
二是可以减小工作面风压差,从而使工作面处于相对均压状态,减少采空区漏风。
2、在工作面以外20m左右的地方平行于工作面开掘联络巷。
一是可以有效减小工作面风量及风压,减少采空区漏风;
二是当工作面出现自燃发火征兆时,可将工作面支架及设备及时回撤到新开掘的联络巷内,及时封闭原工作面发火区域。
(四)提高工作面回采率,减少采空区丢煤,并采取措施使采空区老顶充分冒落,隔绝采空区余煤与空气接触。
(五)必须对工作面上下出口的顶板管理,以有效隔断采空区漏风通道。
(六)采煤工作面必须安装消防管路,消防栓,以便于发生火灾时有充足的水源进行灭火。
(七)建立健全完善的防尘系统,工作面回风巷安设防尘水幕,进风巷安设净化水幕,以便于及时进行洒水。
五、监测监控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58条的规定,所有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一)为做到对自燃发火的预测预报,我矿确定在以下地点安装一氧化碳、温度等自燃发火标志性气体传感器。
1、掘进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风流、以及回风顺槽中;
2、采区总回风巷;
3、矿井总回风巷;
4、发热点附近及其回风流中。
(二)当一氧化碳传感器显示有一氧化碳气体时,无论浓度高低,都必须立即进行人工测定对比,若确认存在一氧化碳气体,必须迅速查明火源,进行分析,采取措施进行防灭火处理。
(三)当温度传感器显示温度变化异常,特别是温度过高时,应迅速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四)每班瓦斯检查员必须对井下火区、密闭墙等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灭火检查,发现有发火隐患时,立即向当班调度员进行汇报。
六、管理措施
(一)矿井成立以矿长为组长,安全矿长、通风矿长为副组长,通防部所有成员为成员的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定期召开防灭火工作会议,认真分析矿井防灭火形势,落实各职人员责任,做到群防群治,严防矿井火灾的发生。
(二)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必须把矿井防灭火计划作为重点编制并认真贯彻实施。
(三)在进行矿井开拓延伸设计、采区设计、工作面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煤层自燃发火的特性,从巷道布置、支护形式,矿井生产系统等方面充分考虑预防煤层自燃发火的需要。
(四)坚持防灭火方案集体会审制,由矿总工程师主持,明确责任施工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期限。
(五)每月进行矿井安全大检查时,把防灭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六)对井下火区、密闭墙实行建档跟踪管理,直至隐患彻底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