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100问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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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办婚丧喜庆事宜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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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比达标表彰活动36
工会经费开支及福利41
慰问活动46
公务卡结算48
财务票据50
公务接待
1.党政机关什么情况下可以公务接待?
答:
根据《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鄂办发〔2014〕1号),对有公函的公务活动,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
2.公务接待就餐的场所有何规定?
所有公务接待工作餐一律安排在单位内部食堂,单位内部无食堂的可安排在区党校食堂或区机关食堂,也可在定点饭店安排,执行协议价格。
3.公务接待的就餐标准是多少?
参照省、市公务接待目前把握的标准,区四大家公务接待工作餐标准为早餐30元/人,中、晚餐分别为80元/人;
区各部门、各单位公务接待工作餐标准为早餐30元/人,中、晚餐分别为70元/人。
4.公务接待就餐的审批及报销程序是怎样的?
公务接待就餐审批及报销程序如下:
(1)派出单位提供公函及相关资料;
(2)接待单位安排公务接待就餐前,应填写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及接待方案,连同派出单位公函一并报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批,审批单内容包括填报单位、承办部门及承办人、派出单位名称、接待事由、就餐安排和经费预算等;
(3)就餐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填写公务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批。
接待清单内容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就餐时间、场所、费用等;
(4)公务接待报销实行一事一结,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包括财务票据(含消费票据、消费明细清单)、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和公务接待清单等。
5.同城是否可以接待?
《中共湖北省关于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
“严禁同城吃请,各部门、单位之间不得用公款宴请。
”同城之间,原则上不安排接待就餐。
确因工作原因造成部分远城区单位的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误餐的,按40元/人·
次的标准在单位内部食堂或定点饭店安排自助餐或桌餐。
6.陪餐人数有何规定?
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
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7.公务接待饮酒方面有什么规定?
《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规定,各级领导干部除外事和对外商务活动外,工作日午餐一律不准饮酒。
公务接待晚餐可视情况适量饮酒,不得饮高档酒(单瓶价格超过300元的),酒水类消费列入以上就餐标准之内,提倡不饮酒。
商务接待
1.什么是商务接待?
根据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鄂财行发〔2015〕75号)规定,商务接待是指接待单位在招商引资等国内经贸活动中,接待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它商务来访人员的接待活动。
2.商务接待审批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接待单位应当建立商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
东西湖区党政机关商务接待活动前,需填写《日常开支事前审批单》,审批单内容包括:
接待事由、活动安排和经费预算等;
商务接待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商务接待清单》,清单内容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陪同人员等。
3.商务接待乘车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商务接待交通安排应当注重安全、经济,提倡公共交通方式。
离汉赴省内有关地方的,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火车可乘坐软席(软座、软卧)或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轮船可乘坐二等舱,飞机可乘坐经济舱。
其他人员火车可乘坐硬席,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可乘坐三等舱,飞机可乘坐经济舱。
4.商务接待住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商务住宿应当注重安全、舒适,不追求奢华。
依据鄂财行发〔2015〕75号文,商务接待住房原则上安排单间或标准间,价格标准上限为每天480元。
特殊情况需要安排套间的,价格标准上限为每天800元。
5.外出招商住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厅局级干部及相当职务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其他人员住标准间。
省内出差的,厅局级人员住宿标准上限为每人每天480元,其他人员住宿标准上限为每人每天350元(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的最新标准)。
省外出差的,住宿费标准按财政部统一发布的标准执行。
6.外出招商交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外出招商城市间交通费(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他人员
火车硬席,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省外80元/人·
天、省内50元/人·
天包干使用。
如省外交通费用过大,则取消80元/人·
天补贴,根据的士或租车费用据实结算。
7.商务接待伙食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商务接待应遵循节约原则,提倡采用自助餐形式,伙食费标准上限为300元/人·
天。
除日常伙食外,确属需要,可安排工作餐一次,工作餐标准上限为200元/人·
次。
接待单位陪餐人数应控制在来宾人数的1/3以内,最多不超过5人。
8.外出招商伙食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外出招商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省内出差的,伙食补助费为100元/人·
省外出差的,按财政部统一发布的2016年1月1日执行的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9.商务接待礼品赠送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商务接待一般不赠送礼品,特殊情况下确需赠送礼品的,严格执行有关部门确定的标准。
省内商务接待不得相互赠送礼品。
10.商务接待报销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商务接待报销实行一事一结,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或邀请函、电话记录等)、商务接待事前审批单和商务接待事后清单。
差旅费
1.出差人员差旅费报销如何规定?
答:
根据《武汉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武财〔2014〕459号)通知的规定:
(1)交通费。
出差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即:
省部级及相当人员乘坐火车一等软座,轮船一等舱,凭票报销;
厅局级及相当人员乘坐火车二等软座,轮船二等舱;
其他人员乘坐火车三等软座,轮船经济舱,凭票报销。
(2)住宿费。
省内住宿费标准上限350元/人·
天(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的最新标准),武汉市市内350元/人·
天,省内其他地区320元/人·
天,省市有新标准的按省市标准执行。
省外出差的,住宿费标准上限按财政部统一发布的标准执行。
(3)伙食补助费。
省内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100元。
省外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按财政部统一发布的标准执行。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
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4)市内交通费。
省外80元/人·
天包干使用,省内50元/人·
天包干使用,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当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
(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单位:
元/人.天
序号
地区
(城市)
住宿费标准
淡旺季浮动标准建议
伙食补助费标准
旺季
期间
旺季上浮价
上浮
比例
部级
司局级
其他
人员
司局
级
1
北京市
1100
650
500
100
2
天津市
800
480
380
3
河北省
(石家庄)
450
350
4
山西省
(太原)
5
内蒙古
(呼和浩特)
460
6
辽宁省
(沈阳)
7
大连市
490
7-9月
960
590
420
20%
8
吉林省
(长春)
9
黑龙江省
(哈尔滨)
540
10
上海市
600
11
江苏省
(南京)
900
12
浙江省
(杭州)
400
13
宁波市
14
安徽省
(合肥)
15
福建省
(福州)
16
厦门市
900
17
江西省
(南昌)
470
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