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系(院、部)绩效考核指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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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淄博职业学院2014年度系(院、部)绩效考核指标

指标

主要观测点和计分办法

数据采集提供

1.公共指标

(20分)

1.工作纪律(1分):

教职工出勤率达95%以上,上班期间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出勤率每低1个百分点减0.2分,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看电影等每人次减0.2分。

组织人事处、CRP

2.院级会议(1分):

部门无无故缺勤和迟到早退现象。

每有1人次无故缺勤减0.2分,每有1人次迟到或早退减0.1分,每有1人次违反会场纪律减0.2分。

办公室、CRP

3.值班情况(1分):

按规定参加学院干部值班、部门值班、公寓值班等。

迟到1人次减0.2分,缺勤1人次减0.5分,值班记录或报告不规范每次减0.1分,公寓值班迟报1次减0.05分。

办公室、学生处、CRP

4.财务管理(1分):

本部门无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现象,每发生1次减0.2分;部门或个人受到经济责任追究的,每人次减1分。

财务处、审计处、CRP

5.资产管理(1分):

有专人负责资产管理,本部门资产账实相符,办公面积不超标。

每有1项资产帐实不符减0.1分,办公用房总体面积每超过国家规定的1%减0.1分。

资产处、CRP

6.安全管理(2分):

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书。

每发生1次校内处理的一般性责任事件、案件、事故减0.1分,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案件每人次减0.2分,被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案件每人次减0.5分。

部门教职工受到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每人次减1分。

保卫处、CRP

7.廉政效能(2分):

落实廉政责任书,年内无违法违纪违章事件发生。

每发生1人次一般性违法违纪违章事件减0.2分;出现违法违纪违章事件受到学院及上级有关部门处理的,每人次减1分;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事件或四风问题,被学院通报每次减0.5分,被上级通报每次减1分;党员干部未按规定参加廉政教育活动,每人次减0.1分;不落实群众路线、工作效能低、工作态度不好、管理服务不到位、不作为等被投诉且被查实每次减0.2分。

纪检监察室

质控与绩考办

CRP

8.党员发展(1分):

发展党员工作被投诉每次减0.5分;失职受到责任追究的,每人次减1分。

组织人事处、CRP

9.文化环境(1分):

本部门没按要求开展文化建设或各场所文化环境差,每被通报1次减0.2分。

宣传统战部、CRP

10.卫生环境(1分):

维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卫生维护不及时,办公室、教室及实践场所卫生环境差,每被通报1次减0.1分。

工会、学生处、教务处、CRP

11.节约型校园(1分):

遵守节约校园相关规定,违反节约校园规定每被通报1项次减0.1分。

后勤处、CRP

12.宣传报道(1分):

按学院规定完成本部门宣传报道任务,网站更新及时。

宣传报道任务每少完成1篇减0.2分。

网站更新不及时每被通报1次减0.2分。

被市级及以上媒体负面报道,此项不得分。

宣传统战部、CRP

13.数字化校园(1分):

遵守学院校园网、一卡通、信息安全及CRP管理规定,认真履行CRP职责,按时填报相关数据。

违反规定每被通报1人次减0.2分,未按时填报CRP数据每发生1人次减0.05分。

信息办、CRP

14.数据采集(1分):

按照要求及时完成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高基报表、专业建设管理平台、专业评估等相关数据采集任务。

数据采集不及时、数据采集出现失误,每被通报1人次或1项次减0.1分。

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后的相关数据出现漏填或明显错误,每发生1项次直接责任部门减0.1分、管理审核部门减0.05分。

办公室、教务处、CRP

15.院务公开(1分):

按照淄职院政字[2013]27号文件规定及学院其他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每发生1次没按时进行业务公开减0.2分。

办公室、财务处

16.档案建设(1分):

按学院规定及部门内部管理规定建档,并及时向学院上报档案。

档案管理不规范或上报不及时,每被通报1项次减0.1分。

办公室、CRP

17.科研工作量(1分):

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科研工作量人数的比例计分。

科研工作量依据学院发布的文件计算,专业技术人员及职称以档案工资为准。

科技与规划发展处、组织人事处

18.问题与整改(1分):

对被通报的问题及师生反映的问题等,改进不及时每项减0.1分,未整改每项减0.2分,改进不到位致使同一问题再次发生每问题减0.2分。

注:

确属客观原因的问题不计。

质控与绩考办

2.业务指标

(55分)

2.1招生情况(5分):

(1)录取报到率1分:

大专录取报到率(专业调整前)达92%以上,每低1个百分点减0.1分。

(2)高职规模稳定性2分:

按当年新生数达到上年水平的比例计分。

(3)总体规模稳定性1分:

按当年全日制在校生数达到上年水平的比例计分,中专生折半计算。

(4)招生工作落实1分:

按照招办要求积极做好生源基地建设和招生各项工作,工作不积极不配合,每被通报1次减0.2分。

招办、CRP

2.2教学项目(3分):

当年每有1个院级教学项目计0.5分、厅市级计1分、省级计1.5分、国家级计3分。

教学项目包含示范课、公开课、教改项目、中高职本科衔接项目等,具体以教务处规定为准。

已立项的教学项目当年无进展每项减0.2分。

教务处

2.3纵向课题与研发平台(3分):

当年每有1项院级课题立项计0.5分、厅市级立项计1分、省级立项计1.5分、国家级立项3分;当年每有1个课题按期结题计0.5分;当年每有1个课题成果得到应用计1分。

当年每有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批计3分、每有1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批计2分、每有1个院级创新团队获批计1分。

已立项的纵向课题及研发平台当年无进展每项减0.2分。

科技与规划发展处

2.4横向项目(2分):

当年每有1个符合学院管理规定的一般横向项目立项计基本分0.2分,10000元以上的横向项目加0.5分,20000元以上的横向项目加1分,50000元以上的横向项目加1.5分,100000元以上的横向项目得满分。

已立项的横向项目当年无进展每项减0.2分。

科技与规划发展处

2.5校企合作项目(2分):

积极推进以项目为载体的校企合作,当年每有1个符合学院规定的校企合作项目计0.5分(包含订单培养、合作办学等,具体以校企合作就业处规定为准)。

已立项的校企合作项目当年无进展每项减0.2分。

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

2.6教学管理与教研活动(4分):

(1)严格执行各项教学管理制度,抓好教学运行、师资队伍、实验实训室管理、学籍管理、教材管理等工作,管理不到位每被通报1次减0.05分。

(2)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专业教学团队全体人员(包括人文素养课教师)参加的教研活动,每少1次减1分,抽查发现作假每次减2分。

(3)发生Ⅰ级教学事故每人次减2分、Ⅱ级教学事故每人次减1分、Ⅲ级教学事故每人次减0.5分。

(4)学籍出现差错,每人次减2分。

教务处、CRP

2.7学生管理服务(4分):

严格执行学生管理各项制度,积极主动做好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加强班级制度建设,学生管理制度不执行、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不到位或不主动、班级制度建设不落实,每被通报1次减0.05分。

学生处、CRP

2.8学生违纪处理(2分):

认真及时做好违纪学生的处理,并按要求上报处理结果或处理意见。

对违纪学生处理不及时、不按规定上报或隐瞒不报,每发生1次减0.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减1分。

学生处、CRP

2.9社团及共青团工作(2分):

(1)管理与活动1分:

团组织、社团建设管理规范,各项任务及文体实践活动按时按量按质完成。

管理不规范、不能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各项任务,每被通报1次减0.1分。

(2)社团建设1分:

鼓励建立专业类社团,在校生人数达到100人以上的专业需建立相关的专业社团,每有1个符合要求的专业没有相关专业社团的减0.2分。

团委、CRP

2.10学宿费收缴(2分):

当年学宿费收缴完成率11月30日达到95%以上,每低1个百分点减0.2分。

财务处、CRP

2.11办学成本(2分):

(1)教职工人数和学生数比例不高于4%,每高1个百分点减0.1分。

(计算时,不含公共课教师),满分0.5分。

(2)宿舍床位数、教室个数符合学院规定,每超1个床位数减0.05分,每超1个教室数减0.2分,满分0.5分。

(3)能源消耗不超过学院规定的标准,每高1个百分点减0.1分,满分0.5分。

(4)学生座椅等损坏报修不及时每件减0.01分,人为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每件减0.05分,满分0.5分。

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资产处、后勤处、CRP

2.12综合创收(3分):

人均创收纯收入每1000元计1分,公共课教师人数折半计算,满分3分。

财务处、组织人事处

2.13职业资格证获取率(3分):

高职毕业生职业资格证书获取率,各专业均达到98%,每有1个专业不达标减0.5分。

(若专业以行业证书为主,可按行业证书统计)。

按照学院规定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不按规定参加鉴定,每被职能部门通报1次减0.1分。

继续教育学院、CRP

2.14普通话测试和证书获取率(1分):

高职毕业生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获取率,各专业均达到95%,每有1个专业不达标减0.2分。

按照学院规定参加普通话测试工作,不按规定参加测试,报名出错率每达1个百分点减0.1分。

继续教育学院、CRP

2.15体质达标率(1分):

当年参加《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学生体质达标率达95%以上,每低1个百分点减0.2分。

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测试,组织不力每被通报1次减0.1分。

思政与体育部、CRP

2.16就业率(6分):

(1)正式就业率3分:

年终各专业毕业生平均正式就业率不低于90%,总体就业率不低于97%,每低1个百分点减0.5分。

(2)就业对口率2分:

平均就业对口率不低于60%,每低1个百分点减0.5分。

(3)就业工作1分:

全面做好就业及毕业生审核工作,工作不到位每被通报1次减0.1分,毕业生审核出现差错每人次减0.1分。

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CRP

2.17校友满意度(2分):

上届各专业毕业生对母校的满意度达85%以上,每有一个专业不达标减0.2分。

因答题样本数少无统计数据的每专业减0.1分,毕业生少于10人的专业若无数据不减分,无高职毕业生的专业不计。

麦可思报告、CRP

2.18就业竞争力指数(2分):

上届各专业就业竞争力指数平均值达80%以上,每有一个专业不达标减0.2分。

因答题样本数少无统计数据的每专业减0.1分,毕业生少于10人的专业若无数据不减分,无高职毕业生的专业不计。

麦可思报告、CRP

2.19双主体办学(2分):

(1)非全日制学历教育1分:

按完成规划中的继续教育任务或学院当年分配任务的比例计分。

(2)专升本1分:

当年应届高职毕业生专升本率达2%以上,每低0.1个百分点减0.1分。

(无对口专升本的专业不计)

继续教育学院

升学部

2.20社会培训(2分):

积极组织开展各类社会培训工作,全面完成学院规划中的培训任务。

按完成学院分配任务的比例计分。

继续教育学院、CRP

2.21国际合作(2分):

(1)参与率1分:

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国际合作项目,本年度各类普适性项目的参与率达100%,每有1个项目没积极参与减0.1分。

(2)成效与资源引进1分:

境外实习、升学、就业、交换生、来华留学等每人次计0.1分,每引入国际证照、专业课程等1项国际优质教育资源计0.5分。

国际学院、CRP

思政与体育部业务指标见本指标附件1-1,升学部业务指标见本指标附件1-2。

3.精细化与执行力(10分)

3.1运行机制的精细化规范化(2分):

对本部门职责进行了细分,明确了各项职责下的具体工作,并且明确了各项工作的责任者;建立了各项工作的基本规范,明确了各项工作的工作程序、质量标准、工作记录、工作数据和监督人;编制了各个岗位的说明书;明确了涉及教职工、学生及需要多部门协作的重要工作的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了适合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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