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总平面设计管理标准Word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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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3
5.1 本标准依据的流程 3
5.2 工程总平面布置设计原则 3
5.3 工程总平面布置图设计要求 3
5.4 工程总平面布置图编制与审批 4
5.5 检查及考核 5
5.6 资料归档 5
6 重要风险识别与控制 6
7 检查与考核 7
8 报告与记录 7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流程图 8
前言
本标准是按照Q/GDW46-005─2012-00701(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管理标准编写规范)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基建部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吴凤吉、佟德利。
本标准审核人:
王洪玉、李富春。
本标准审定人:
黄悦照。
本标准批准人:
林铭山。
本标准2012年10月首次发布(或本标准2012年10月首次发布,×
年×
月第一次修订,×
月第二次修订)。
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总平面设计管理的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和方法、重要风险识别与控制、检查与考核、报告和记录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本部及基建项目单位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总平面设计管理。
常规水电站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新源基建【2012】296号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现场生产附属(辅助)建筑、生活文化福利设施及永临结合工程设置标准
新源基建【2011】243号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抽水蓄能电站办公、生活设施建设管理指导意见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工程总平面
是指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枢纽、生产附属(辅助)建筑、生活文化福利设施及永临结合建筑物、施工设施等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总布置。
3.2 枢纽工程
是指以抽水和发电为主要任务,由上/下水库及大坝,地下(地面)厂房,输水及调压系统,开关站等建筑物所组成的综合体。
3.3 电站生产运营期永久设施
是指生产及附属(辅助)设施,如电站上下水库及大坝、地下厂房、输水系统、办公楼、中控楼、继保楼、上/下水库进/出水口启闭控制房、坝上观测房、坝上配电房、生产库房、消防站等设施。
3.4 工程征地红线图
是指工程建设永久和临时占用的土地(耕地、林地、滩地、草地等)边界线及范围图。
3.5 施工临建设施
是指工程建设期间为工程施工服务的临时性用房及辅助设施,工程完建后需拆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其中包括(不限于)施工生产和生活临时用房、砂石骨料生产系统、混凝土拌合系统、施工供电、施工给排水、施工期通信、网络、环保水保等临时设施。
3.6 永临结合设施
是指临建工程永久使用,工程建设期服务于工程建设,工程完建后对其进行改造及装修,又服务于电站生产运营的设施。
3.7 生活文化福利设施
是指工程(电站)建设及生产运营人员使用的宿舍、食堂、文体活动中心、培训中心等设施。
3.8 电站入口区
是指电站的进厂大门管理区域,其主要建筑有进厂大门、门卫室、停车场、公共卫生间等设施;
3.9 生产管理区
是指电站进行电力生产的管理区域,其主要建筑有地下厂房、公司办公及会议楼、中控楼、档案楼、监理和设代办公楼、中心实验室、车库、消防站等;
3.10 下水库管理区
是指下水库大坝及水库管理区域,其主要建筑有下库进出/水口、配电房、监测采集用房、下水库管理用房、配电房、门卫室等;
3.11 上水库管理区
是指上水库大坝及水库管理区域,其主要建筑有上库进出/水口、配电房、监测采集用房、上水库管理用房、配电房、门卫室等;
3.12 开关站管理区
是指开关站系统区域,其主要建筑有GIS室、继保楼、柴油发电机房、封闭围墙、门卫室等。
3.13 仓储区
指电站设备及配件、材料存放地,其主要建筑有永久设备仓库、恒温仓库、封闭仓库、封闭型建材仓库、敞棚仓库、露天堆场、封闭围墙、门卫室等,炸药库应单独设置并做为生产期危险品仓库来考虑;
3.14 生活文化区
是指电站生产及管理人员生活及文化活动区域,其主要建筑有职工宿舍、监理和设代宿舍、职工食堂、内部招待所、职工培训中心、文体活动中心、生活及消防用水泵房、水源及锅炉房、物业管理用房、污水处理站等。
4 职责
4.1 本部
4.1.1 分管领导
批准工程总平面布置图。
4.1.2 基建部
4.1.2.1 组织审查工程总平面布置图。
4.1.2.2 监督考核基建项目单位工程总平面布置图实施情况。
4.2 基建项目单位
4.2.1 分管领导
4.2.1.1 负责公司内部组织审查工程总平面布置图。
4.2.1.2 负责审批工程总平面布置图审查申请文件。
4.2.2 工程部(物流中心)
4.2.2.1 组织编制工程总平面布置图。
4.2.2.2 组织公司内部审查工程总平面布置图。
4.2.2.3 起草工程总平面布置审查申请文件。
4.2.2.4 负责工程总平面布置审查意见的落实工作。
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5.1 本标准依据的流程
工程总平面布置图编制与审批管理流程(见附录图A.1)。
5.2 工程总平面布置设计原则
5.2.1 基建项目单位在工程建设可研阶段,对工程总平面及设施规划设计工作,应给予高度重视并积极的进行设计管理,按照工程规模及相应标准设计在工程总平面图上,并将相关费用列入工程概算中。
5.2.2 基建项目单位组织设计单位,依次按照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枢纽布置、电站生产运营期永久设施布置、工程施工总布置、工程征地红线图、工程总平面图的顺序进行规划设计,并充分考虑功能的综合全面及设施的永临结合原则,进行系统的布置。
5.2.3 工程总平面布置,应根据生产、生活、防火、环保、安全等要求,结合地形、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合理地布置区域建筑物和构筑物、绿化及美化设施,按照资产全寿命周期要求进行规划设计。
5.2.4 工程总平面图中应有电站枢纽建筑及构筑物、生产附属(辅助)建筑、生活文化福利设施、交通道路、供电及给排水等全部永久和临建设施,工程征地红线等,在前一阶段总平面设计的基础上,划分功能区进行总平面图的规划设计。
5.2.5 工程总平面图可根据工程地形地质条件和实际环境情况,因地制宜综合使用建筑面积指标,但总面积指标不得超出概算批准指标和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现场生产附属(辅助)建筑、生活文化福利设施及永临结合工程设置标准(新源基建【2012】296号)
5.2.6 基建项目单位按照公司批准的工程总平面图,生产生活区建设宜集中实施(结合实际也可分期实施)及早投入使用,服务于基建期工程管理,同时要满足生产运营期的使用要求。
生产生活营地布置,北方地区宜采用面积集中式布置,南方地区可酌情考虑。
5.3 工程总平面布置图设计要求
5.3.1 工程总平面图,应由一张总平图、若干张按功能区划分的分幅图、上下库电缆走线图、施工及生产生活供水和排水图、设计说明书等组成。
按区域可大致划分如下功能区(也可根据实际环境情况进行合理调整与组合):
a)电站入口区;
b)生产区、仓储区;
c)生活文化区;
d)上水库管理区;
e)下水库管理区;
f)开关站管理区。
5.3.2 工程总平面图应标注指北针,建筑物及设施应标注平面坐标(中心坐标或对角坐标)和地坪高程,标注各功能区域规划占地面积,各建筑物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标注永久征地线和坐标、面积及主要边线。
5.3.3 在总平面图的基础上(1:
5000、3000)应分幅绘制各功能区平面图(1:
1000、500),将电站枢纽建筑、生产附属(辅助)建筑、生活文化福利设施、绿化及美化设施等进行详细标注;
交通道路标注出入口标高、方向箭头、路宽、转弯半径等;
供电线路、供水线路、排水设施标注方向箭头;
详细标注各区域室外配套设施、挡墙、开挖边线、边坡坡度、封闭围墙及大门等。
5.3.4 总平面布置应综合全面考虑其功能设置,建设期与生产期相结合(永临结合建筑物),按电站生产运行期人员定额总体考虑,应执行《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生产附属(辅助)建筑、现场生活文化福利设施及临建工程永临结合设置标准》。
5.3.5 编制的工程总平面设计说明书及实施进度计划,应详细描述各功能区的占地面积、功能区内永久设施设置和建筑面积,面积指标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和批准概算指标,说明所有永久房屋的建筑、结构型式及装饰装修方案,永临结合项目的利用方案(说明生产期用途),绿化及美化设施等实施方案;
生产附属(辅助)建筑、现场生活文化福利设施及临建工程永临结合设施等实施进度计划。
5.4 工程总平面布置图编制与审批
5.4.1 基建项目单位,在可行性研究工作结束后,组织设计单位按照工程相关设计规范及公司相关标准,进行工程总平面布置的规划设计,编制工程总平面设计说明书和总平面图绘制。
5.4.2 工程总平面图报审文件构成:
a)审查申请文件;
b)工程总平面设计说明书(含实施进度计划);
c)工程总平面图(全套图纸中含效果图);
d)实施进度计划。
5.4.3 基建项目单位,应组织对《工程总平面设计说明书》、《工程总平面图》和《实施进度计划》进行预审查,并形成预审查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查签发发送设计单位修编。
5.4.4 设计单位按照预审查意见,修编《工程总平面设计说明书》、工程总平面图和实施进度计划,重新提交基建项目单位。
5.4.5 基建项目单位工程部(物流中心),起草《工程总平面布置审查申请》,经部门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以基建项目单位文件形式,上报公司基建部。
5.4.6 公司本部基建部于15日内,组织工程总平面布置图审查,形成审查意见,经部门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以公司文件形式下发。
5.4.7 基建项目单位收到公司的审查意见后,组织设计单位在30日内按公司的审查意见修改和完善,并形成《工程总平面布置图(审定稿)》。
工程部(物流中心)起草《工程总平面布置(审定稿)审批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以基建项目单位文件形式,上报公司基建部。
5.4.8 公司基建部于15日内,起草《工程总平面布置图(审定稿)批复》经部门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以公司文件形式下发。
5.4.9 基建项目单位根据批复的工程总平面布置图开展各项工作,工程总平面布置图,原则上不得进行修改,若遇特殊情况须专项报批。
5.5 检查及考核
5.5.1 本部基建部监督检查基建项目单位的工程总平面布置落实情况
5.5.2 基建项目单位工程部(物流中心)负责工程总平面布置的落实。
5.6 资料归档
公司基建部和基建项目单位工程部(物流中心),按职责要求,收集、整理资料并归档。
6 重要风险识别与控制
表1给出了基于本标准所依据的流程识别的风险及控制。
表1 工程总平面布置图编制与审批管理流程风险识别与控制表
流程目
标/要求
关键步骤
编号与描述
责任部门、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