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局自查报告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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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三股势力”的反动本质认识不够深刻
在此之前,我总是认为只要自己保持清醒的头脑,认清“三股势力”的本质,与他们划清界限,不同流合污就行。
但是,学习了“三股势力”的各种分裂活动之后,我认为作为一名人民教师,不仅要努力提高自己,辛勤劳作,勇于创新,让学生学好各门科学文化知识,更主要的是教他们如何做人,如何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我们既要帮助学生树立热爱党、热爱祖国、追去真理的感情,又要指导他们自觉地“调节”、克服脆弱的感情,真正做到思想行动上筑造反分裂反渗透的钢铁长城。
3、对学生的爱心没有很好的培养和树立
爱心的激发不够而出现敷衍塞责现象;
对事业的感情、对学生的热情、对生活和工作的激情等方面都有待提高。
平时没有更多的教育学生学习本次教育活动的内容,个人修养方面有待提高,思想行动上有从众心理,没有严格要求自己,身教注重不够,律己不够严格,语言规范性有优待加强,缺乏对为人师表是教育事业对教师人格提出的特殊要求的理解。
4、民族团结有待进一步加强
新疆是一个以维吾尔族为主的多民族自治区。
新疆各族人民在维护祖国统一,增进民族团结方面肩负着重大的责任。
人民在维护祖国统一,增进民族团结方面肩负着重大的责任。
为此,要不断加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教育,克服各种不利于民族团结的错误思想。
在新疆,民族团结是大局,是各族人民长远的根本利益。
没有民族团结,就不会有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就不可能进行经济建设和其他事业的建设。
作为一名教师,我要配合班主任开展好民族团结活动,还要
教育好学生,让每一位学生都能懂得民族团结的重要性,
5、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要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不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关心学生。
二、原因分析
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一直以来,我认为我只是一个普通教师,只要教好书,上好课,管好学生,对得起学生和家长,完成领导分配的工作,就算是尽职尽责了。
国家大事是领导们关心的事,少我一个人关心,地球照样转,除了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外,平时在这方面学习较少,认为国家大事与我无关,学校大事虽有心而力不足,心想领导也不会听我的。
二是学习知识不够全面,总喜欢看自己有关教学业务方面的书籍,其它书看得较少,特别是一些理论性的看得较少。
认为那些理论书籍看起来枯躁无味,看了也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因此,就存在着一种不着急的心态。
三、改进方法
1、树立牢固的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增强个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严格按照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要求,统一思想、规范行为,发挥教师的带头和纽带作用。
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坚持做到每天工作有计划,每周工作有重点,分清轻重缓急,内外兼顾,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2、提高政治理论学习,促进业务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克服厌学思想,坚持集中学习与自我学习相结合,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各方面的理论知识,丰富自己的知识层面,提高综合素质。
3、从思想行动上筑造反分裂的钢铁长城,旗帜鲜明的和“三股势力”斗争到底,严格要求自己,积极投身于教育事业,坚守自己的政治思想立场,做到了言传身教,在向学生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一定要深入细致地对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教育青少年把爱国主义思想和加强民族团结、反对分裂意识扎根于青少年心中,教育学生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永远跟党走!
总之,我们要进一步高举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旗帜,按照新疆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自觉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
暴恐活动,烧毁公共财产,危害群众生命财产,严重破坏老百姓的生活,我们一定在思想行动上筑造反分裂的钢铁长城,敢于亮剑,敢于同反动势力斗争到底。
为教育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真正做到教书育人。
篇二:
宗教执法检查报告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我县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和《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报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县人大常委会于2009年8月6日至9日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就我县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和《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的情况进行了一次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乡、村三级宗教管理网络进一步完善。
一是强化了县级宗教事务管理主体建设,将原来的宗教办于2005年升格为正科级的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核定编制5名,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同时,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宗教工作及抵御渗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宗教工作及抵御渗透工作的领导。
二是各乡镇成立了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政法和统战工作的领导分管宗教工作,村级成立了宗教事务联络办,由村支部书记任宗教事务联络员。
三是充分发挥宗教团体的积极性,引导他们更好的实现宗教界的自我管理,并协助他们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我县佛教协会和道教协会成立以来,在调解宗教界矛盾纠纷、团结信教群众、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
以上措施,我县的宗教工作管理主体得到强化,工作力量得到加强,管理网络基本形成。
(二)强化宣传培训,社会氛围进一步优化。
“两个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县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学习宣传工作。
一是大力培训。
多次组织了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和乡镇分管领导参加市、县举办的宗教工作培训班,深入学习“两个条例”和党的宗教政策。
“两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县共举办培训班15期,培训6000余人次;
二是广泛宣传。
近四年来,我们共印发宣传“两个条例”的资料2400余份,发放到村组、各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及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中,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
同时,每个宗教活动场所都在显眼位臵张贴了“两个条例”原文,方便信教群众学习。
三是把“两个条例”列为全县干部普法的重要内容,组织普法学习和考试,提高了各级干部对“两个条例”的知晓率。
通过以上措施,增强了各级干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宗教法律意识,为贯彻实施“两个条例”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坚持依法行政,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进一步规范。
一是依法强化了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首先,我们对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和登记、举办大型宗教活动、改建或新建建筑物等宗教事务,严格依法进行了审批和监督。
其次,督促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了民主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
要求定期张榜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有效杜绝了以教敛财、教财乱用的现象。
再次,对宗教教职人员和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进行了登记备案,纳入规范管理轨道。
二是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专项整治工作。
组建了整治“两乱”(乱建庙宇、乱设基督教聚会点)工作领导小组,对“两乱”现象进行了专项整治,使“两乱”现象得到有效遏止。
三是确保宗教活动安全有序举行。
每年我县主要宗教活动场所举办较大规模宗教活动时,宗教、公安等有关部门都会亲临现场,帮助维持秩序,保证了宗教活动的安全有序开展。
多年来,未发生一起因举办宗教活动而引起的意外事故。
四是积极抵御宗教渗透和严厉打击非法宗教。
对于抵御宗教渗透和打击非法宗教,我们实行部门联动机制,民族宗教、公安、610办等部门相互配合,严密防范境外基督教的渗透,严厉打击法轮功、三元教等邪教和非法宗教。
“两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县共处臵宗教渗透和非法宗教事件4起,确保了全县宗教大局稳定。
(四)实行区别对待,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管理有序进行。
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在我县分布广泛,在群众中影响较大,我们根据其特点,与一般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区别管理。
一是从源头上进行管理。
规定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原则上不新建,已毁的一般不再重建,个别历史悠久、影响很大、确有必要重建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须报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
门同意后再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从事宗教活动。
从而有效杜绝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无序建设的现象。
二是严格登记。
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登记条件和程序严格按照《湖南省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操作,凡是未达到规定条件的,一律不予上报和登记。
《暂行办法》实施以来,我县共登记民间信仰活动场所16处,全部依法依规进行。
三是严格落实民主管理。
每个经登记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都成立了由信教群众推选产生并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同意的民主管理组织,对本场所的民间信仰活动、财务收支及内部事务进行民主管理,确保了安全有序运行。
(五)挖掘宗教积极因素,引导宗教界为和谐社会建设作贡献。
日常工作中,我们注重正确引导宗教界人士爱国爱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活动,为社会的发展和稳定作贡献。
一是加强与宗教界人士联系。
采用多种形式举办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座谈会,积极引导宗教人士融入经济社会建设。
二是保障宗教界人士政治权益。
目前,全县有1名宗教界人士成为县政协委员,宗教界人士参政议政权利得到保障。
三是引导宗教界人士投身社会公益事业。
我们积极引导和鼓励各宗教活动场所及宗教人士支助孤儿和困难家庭,赞助社会公益事业。
多年来,我县宗教界支助了多名孤儿上学,并热心参与修路架桥等公益事业,得到了群众的肯定,为我县社会建设贡献了力量。
二、存在的问题
(一)群众法制意识尚需进一步提高。
目前,我县信教群众法制意识不强的现象还较普遍的存在,部分信教群众封建愚昧和迷信思想尚未彻底根除,法制宣传尚需进一步深入普及。
(二)基层宗教工作力量尚需继续加强。
全县基层宗教工作力量总体上还比较薄弱,仍存在个别乡镇、村工作任务不落实、责任不明确的现象,导致一些宗教问题难以得到有效处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两个条例”的贯彻落实。
(三)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我县的佛教和道教两个协会尚没有专门办公场所和设备,其功能难以充分发挥。
同时,教职人员缺乏,存在严重的青黄不接现象,现有教职人员大多数也年龄偏大、文化素养和宗教学识不高。
篇三:
寺庙简介和自查报告
平湖市法华寺自查报告
寺院简介:
法华寺俗称“法华庵”。
在新仓镇北关帝弄北面(眉家路108号)离镇约500米,现占地58宇亩。
据镇志查考,始建于明崇祯间,前后两殿,主持“明正”三际重修。
该殿雄壮宽广,夏天期间镇上居民都去纳凉休息、舒适清静。
1954年秋,新仓乡镇政府为建礼堂将该寺拆除。
1999年,重建投入使用
兴盛时的法华寺占地约50亩,青灰色筒瓦殿宇,分前、中、后三座大殿,殿次之间石级相连。
三门门楣高悬时刻“法华寺”三个大字,中间大雄宝殿3建,双层重檐斗拱式建筑,殿前中间伫立巨型宝鼎一座,香烟缭绕。
设置南北厢房数间,供寮、库、僧房、客堂、经房、书房之用,情景十分壮观。
由于历史的原因,在土改期间,相当规模的“法华寺”毁于一旦。
寺院僧人弃寺流落他乡,文物已无一存。
1999年经人民政府批准,法华寺陆续重建并正式开放!
经过多方募化,新建其的三门殿、天王殿、济公殿、厨房5间、僧寮48间。
迎请了弥勒菩萨,韦陀菩萨,四大天王,药师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