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库管理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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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员要求
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语言文明规范;
配备对讲装置;
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
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
2、巡逻岗
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并做好巡查记录。
巡查时间:
5:
00-24:
00之间两小时巡查一次
24:
00-5:
00之间在3:
00时巡查一次
3、固定岗
在车库出入口值班固定24小时值守,对出入的车辆进行规范管理,在早、晚车辆出入高峰期时段内值班人员立岗值守,体现管理形象。
高峰期时段:
7:
00-9:
00、11:
30-15:
00、17:
00-19:
00
4、车辆管理
确认有车库使用权的车辆方可使用停车场。
引导车辆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做到停放有序。
巡视检查车库使用人的行为是否规范,有违规现象及时提醒或制止。
巡视检查车库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提醒使用人规范使用,发现有损坏或故障及时处理或汇报。
三、规章制度
1、车库使用管理规定
(1)、进入车库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车辆号牌应与办理车位车辆号牌相符。
(2)、进入车库的车辆,须按进出库程序进入车库,车辆要求高度小于2米,吨数小于2吨,限速5公里/时,遵守一车一杆,进入车库后禁止鸣笛。
并按已购或已租指定的车位停放,严禁将车辆停放在车库口,单元门口,公共车道,以及各消防设施门前。
(3)、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4)、进库车辆严禁在车库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车库内学习驾驶车辆。
(5)、进库车辆司机要保持车库内清洁,禁止在车库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车库内吸烟。
(6)、进库人员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车库。
(7)、禁止超过车库限高规定的车辆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车库。
(8)、进库车辆因车主个人原因造成本身车辆受损的,后果自负。
(9)、车库内设有固定、临时停车位,业主需在固定车位停放车辆。
外来车辆进入车库时应按规定停放在临时停车位内,并缴纳一定的停车费用。
(10)、车库对临时停放车辆实行有偿服务,物业公司只收取车位维护费,不承担车辆及财物的保管义务。
对车库内车损事故,物业公司协助有关部门作好理赔工作,不承担车主的车损赔偿责任。
(11)、非停车位禁止停放任何车辆,因违章乱停乱放造成事故或失窃的,由车辆使用人自行负责;
因违章停车,造成车辆堵塞及其它责任的,物业公司有权报请并协助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12)、车主在停放车辆后,应及时锁好门窗,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得将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对违反规定造成失窃的,物业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车库管理配置规定
(1)、车库必须有专职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收费标准悬挂在车库的出入口明显位置。
(2)、车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由小区工程部消防负责人定期检查,由车管员负责管理使用。
(3)、车库和小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4)、车库出入口处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5)、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营运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车库。
(7)不准损坏车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车库使用管理规约》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特制定本公约,对有关车库的使用、维护、管理、车位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做出约定。
2、本公约对物业公司、车位业主和车位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遵守本车位的管理公约等管理制度及车位的相关使用守则:
本车库车辆限速5公里/小时,限高2米。
(1)车主须按规定办理停车手续,并把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不准压线、越线、不把车停在其他人的车位上
(2)依据《停车位租赁或转让协议》向物业公司交纳车位维护费用。
(3)不得占用和损坏本车库的公用部位、非本人车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4)不得私自转让车位,特殊原因确需转让时,应事先通知物业公司,告知受让方与物业公司签订本协议及车位管理相关协议。
(5)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车位的管理规定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车位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7)业主有责任确保车辆及公共区域的安全防火工作,如因自身原因导致火灾,应承担一切责任,包括给他人造成的损失。
业主应遵守物业公司所规定的消防安全制度,严禁占用堵塞公共区或和防火通道,如违反所产生的后果由责任人负责,物业公司有权移走占道物品及拖走占道车辆并有权限制车位的使用。
(8)业主车辆保险手续完备,应将保险情况告知物业公司,按所签定的合同约定的车位停车,每个车位仅对应唯一一辆车的号牌,若有更换车辆或号牌及联系方式、住址等,应及时通知物业公司进行变更,如因变更未通知物业公司而无法联系所产生的后果由业主负责,如因随意窜位停车所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9)业主车辆入库后应自行检查车辆,锁紧车门、关闭车窗、关闭车灯,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10)业主要对车内物品进行必要的检查和保管,贵重物品勿放在车内,如造成物品丢失和损坏,其后果自负。
(11)业主如因酒驾、毒驾车辆,对自身及其他车辆和库内公共设施造成损害,应承担全部责任。
(12)因车库有许多公用设备设施,需要物业公司维修影响业主及车位使用人停放车辆时,物业公司应为业主及车位使用人安排临时车位停放车辆,业主及车位使用人需要无条件配合,不得拒绝,不得因临时车位调整的安排,向物业公司索赔。
(13)车辆应按指定的路线行驶,限速为5公里/小时,进入车场后不得高速行驶及鸣喇叭。
(14)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
(15)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应保持清洁,车主不得在车场洗车及清扫车上的杂物,不得在场内吸烟。
(16)禁止超高、超重以及漏油、漏水车辆进入车场。
(17)严禁车辆在停车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等,严禁在车场内学车练车。
(18)地下车库属专用停车场,禁止闲杂人等在车库内溜狗、锻炼、等其他与车辆使用无关的行为。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