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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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交接表》上接交人、监交人要签字确认;
工作交接内容清单、客户信息资料、工作物品等要由接交人、监交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留存用人部门。
离职岗位或部门撤并划转的,应在离职审批环节确认接交部门和接交人。
第四条离职审批意见要求离职审计的,要进行离职审计,审计结果确认后,方可离职。
第五条员工离职后,人事专员发布员工离职公告。
第三节劳动合同
第一条签订程序:
1)人事专员接到入职通知,准备劳动合同签订工作。
2)人事专员向员工解释说明劳动合同文本内容和签订注意事项;
3)员工签写劳动合同文本,人事专员负责审核;
4)人事专员提交用人部门负责人签字,报人力资源经理审核后,交于法人或法人盖名章,然后加盖公司公章。
5)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发给员工(送达签收),一份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二条劳动合同文本
1)中、高管理层和特殊岗位需签订:
劳动合同正本、劳动合同附加条款、保密协议、承诺书、竞业禁止协议;
2)一般员工需签订:
劳动合同正本、保密协议、承诺书;
3)根据不同的用工形式,确定不同形式的劳动合同文本;
4)根据国家、地方法规或公司有关规定,需要签订其他专项用工合同的,根据规定办理。
第三条劳动合同甲方签约主体:
第四条劳动合同续签与改签
人力资源部在员工劳动合同终止日前两个月,通知用人部门负责人对合同到期人员进行评估,确认本部门续签人员名单,上报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办理续签工作。
员工因工作岗位、工作部门、工作地点、劳动合同期限等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主要因素发生变化,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经与员工协商,办理劳动合同改签工作,改签程序同签订程序。
并收回原合同,如原合同丢失或其它原因无法收回的,双方约定原合同作废。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人事专员根据离职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为员工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手续,员工有需要的,人事专员可以开具符合劳动关系口径的离职证明,离职证明经用人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人力资源经理审核后,可以盖章。
离职证明一式两份,一份发给员工(签收),一份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六条劳动合同日常管理
人事专员负责对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续签的劳动合同文本、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离职证明进行编号、分类、存档管理;
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账,保证月度更新,作为员工工资、保险等核对依据。
第四节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考勤总则
1)《考勤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其他因业务性质、特殊岗位等差异因素不能完全按照本制度执行的,可以在本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专项的考勤办法,经公司审批后作为本的附加办法使用。
2)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统一进行管理。
3)考勤管理是公司员工管理的重要基础,是员工出勤状况的事实认定依据,考勤结果是公司核算工资的重要凭证之一。
4)公司以考勤签到表作为考勤认定的原始依据。
第二条作息时间规定
公司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正常休息,具体休息安排以公司的放假通知为准。
第三条考勤规则及具体办法
1)考勤周期以公司结算月口径为单位计算,即1日起至31日止。
2)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定时工作制,每周工作5天,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8:
00-12:
00,下午15:
00--18:
00。
3)用人部门在具体工作、人员管理过程中,都应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遇临时性的工作安排需要调整员工考勤时间的必须提前以申请报告的形式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获得批准方可执行;
遇紧急情况不能提前提交申请报告的,需事前电话与公司人力资源部沟通,获得批准后可以先执行后补办申请报告程序。
第四条员工因个人原因申请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等假期的,按照公司《请销假管理规定》进行办理,公司人力资源部做好相应的考勤信息录入。
第五节加班管理规定
公司希望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1、加班时间限制:
1)工作日加班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时不超过3小时;
2)每月累计加班上限为36小时。
3)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4)凡需加班者,均须填写《加班登记表》申请加班。
5)员工加班需经总经理审批。
6)加班完毕员工应在加班记录表中填写加班情况。
7)部门负责人应在月底汇总本部门全部加班纪录,填写部门加班记录汇总表,送人力资源部存档。
8)人力资源部应在月底汇总本公司全部加班纪录,填写公司加班记录汇总表,报送公司领导审批后存档、计算加班费用。
9)加班费用的计算。
10)平日加班:
加班工资=本月每小时工资额(本月工资额/21天/8小时,以下同)×
1.5倍×
加班时间。
11)双休日加班:
加班工资=本月每小时工资额×
2倍×
12)法定节日加班:
3倍×
第六节请销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员工应遵守事前请假的基本原则,如有特殊、紧急情况无法事前请假的须在第一时间与用人部门取得联系申请假期。
3、请销假管理
1)员工可申请的假种包括:
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工伤假等。
A、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应提供相应证明;
B、工伤假应组织上报相应的事实说明资料。
2)假期审批权限规定:
A、员工请假,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请假申请单。
请假天数在3个工作日(含)以内的,应提前1个工作日请假;
请假天数在4个工作日(含)以上的,应提前3天请假。
确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没来得及提前请假的,应委托他人代为填写请假单。
B、病、事假期限。
到岗后的试用期员工事假每月不可超过2个工作日(含),病假每月不可超过3个工作日(含),试用期间的病、事假合计不可超过5个工作日(含),否则公司有权终止试用,予以辞退。
正式员工1年内事假不可超过15个工作日(含带薪事假),否则公司将保留采取处理措施的权利。
C、审批权限。
一般员工事假1个工作日以内(含)、其他休假3个工作日以内(含)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
事假1个工作日以上、其他休假3个工作日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3)请假假期结束后,员工应及时到部门考勤经办人员处办理销假手续,员工销假当日提交《员工请/销假单》流程,员工请假、销假结束。
4、请销假的要求及处理方法
1)员工请假应说明具体明确事由,不应含糊不清;
销假应及时通知部门考勤经办人员,不应拖延滞后。
2)员工请假应做好具体的工作衔接,当日提交《员工请/销假单》流程并做好流程审批的催办及督促工作。
3)无请假或续假手续而出现异常脱岗状况的,按旷工处理,旷工三天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4)各类假期的薪酬支付
A、事假:
因事而不能正常出勤者,需请事假,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才能离岗。
事假是无薪假,按照标准工资扣减工资,不支付餐费补助、通勤补助。
B、病假:
员工因病不能正常上班的,须请病假。
病假超过1天(不含)者,须提供医院开具的有效证明。
公司正式员工1年内可以享受3个工作日(含)的全薪病假,即发放全额日薪基本工资;
1年内病假超过3个工作日(不含)者,病假超出期间发放日薪基本工资的60%;
超过5个工作日(不含)者,病假超出期间发放日薪基本工资的30%;
超过10个工作日(不含)者,扣除病假超出期间的工资。
C、婚假:
公司正式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婚假。
婚假为3个工作日,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为7个工作日,婚假需在结婚年度使用。
婚假按照大庆地区基本保障工资支付工资,不支付餐费补助、通勤补助,也可以和年休假合并使用,婚假期间的路费自理。
D、产假:
公司女员工生育,可以享受90天(自然日)产假,特殊情况下(难产、剖腹产)可增加15天(自然日)。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加假期15天(自然日)。
产假期满后无故不到岗者,以旷工处理。
女员工怀孕期间,累计享受15天(自然日)的带薪产检假。
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根据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可以享受15天—30天(自然日)的假期。
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可以享受42天(自然日)产假,超出天数按病假处理,公司承担因流产所发生的医药费用。
E、陪产假:
是公司的有薪假,按照大庆地区基本保障工资支付工资,不支付餐费补助、通勤补助;
F、哺乳假:
产假期满后,本人申请可以休哺乳假,但累计不能超过一年,哺乳期工资发80%。
凡有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在哺乳期间,每天可以享受1个小时的带薪哺乳假,可以分两次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G、工伤假:
员工因工负伤的,由所在部门上报人力资源部,经大庆市市劳动部门工伤认定或工伤等级认定后,结合工伤鉴定部门的认定报告及公司工伤管理委员会的最终决议为依据办理后续事宜,人力资源部门按医院鉴定报告给予工伤假期。
H、丧假:
员工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去世,可休丧假。
丧假一般为3个工作日,可给一定的路程假,但累计不超过5个工作日,丧假在亲属丧亡后1个月内使用。
丧假按照标准工资支付工资,不支付餐费补助、通勤补助,但路费自理。
I、年休假:
凡是在公司工作满5年的员工,每年可以享受5天(工作日)的休假,之后工作每增加1年,年休假增加1天(工作日),年休假最长不超过15天(工作日);
员工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了15个工作日或者旷工1天以上,不得享受年休假。
员工年休假可在下一自然年度使用,可集中使用,也可分割使用。
年休假当年有效。
因工作需要,公司有权随时召回正在休假的员工。
员工因为工作原因放弃年休假的,则应发给相应的报酬,发放标准为当月日薪基本工资的两倍。
J、法定的节假日:
员工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有薪节假日,具体安排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节劳动申诉与劳动仲裁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和已经从公司辞职的员工。
公司和上述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和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尽量避免劳动申诉和劳动仲裁。
公司及所有员工应认真对待劳动合同,清楚合同条款的含义,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
(一)劳动申诉
1、本制度所指劳动申诉是指员工因为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劳动报酬以及伤病等原因引起不满,而向公司提出的申请处理的请求。
2、发生劳动申诉时当事人双方应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面对事实,寻找双方都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以免进入仲裁程序。
3、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劳动申诉,双方必要时可以进入仲裁程序。
(二)劳动申诉程序
1、申诉条件:
员工对于工作环境、工作时间、工作强度、工作报酬有异议时,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员工申诉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