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乡联建帮促”和“四帮四促”活动考核激励办法的通知(1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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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卫食药监党发〔2011〕12号
江口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开展“城乡联建帮促”和“四帮四促”活动考核激励办法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党支部:
为深入开展“城乡联建帮促”和“四帮四促”活动,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根据县委《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城乡联建帮促”和“四帮四促”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卫生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考核办法和激励措施。
一、考核范围
考核范围为参加“城乡联建帮促”和“四帮四促”活动的县直各医疗机构党支部。
二、考核内容
考核以城乡党组织共创“五个好”为目标,以三年联创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为主要依据,以党员群众满意为基本要求。
主要从以下10个方面进行考核:
1、“联建帮扶”和“四帮四促”规划执行和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本年内确定的联创工作计划是否符合联创村实际,计划执行和任务完成情况如何。
2、部门、单位对“联建帮促”和“四帮四促”工作重视情况。
联建部门、单位负责人是否按时参加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联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是否定期到联建村开展调查研究,驻村调研周制度是否落实好;是否定期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群众。
3、联合党组织开展工作情况。
联合党支部是否按规定召开会议共同研究党建工作;联建双方党组织年内是否组织党员共同开展活动。
4、联络员指导党建工作情况。
是否定期到联建村指导工作;是否认真组织党员群众学习科学发展观,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定期走访村民群众,了解村情民意,开展民情恳谈活动。
5、机关党建资源向农村流动情况。
是否发挥机关自身优势,将机关党员学习资料、电教设备等党建资源向农村转移,做到资源共享;是否发挥机关人才、技术、信息等优势,向联建村群众提供政策支持、技术指导、技能培训、劳务输出等服务。
6、村级班子建设情况。
是否加强对村党支部班子和村级组织建设的指导,有无缺职少员现象;村党支部班子能否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员能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7、联建村稳定工作情况。
是否把确保农村稳定作为联创工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在房屋拆迁、占地补偿、宅基地规划和土地承包等方面有无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有无越级上访、计划外生育、严重社会治安案件等问题的发生。
8、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是否根据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是否帮助联建村加强文化阵地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是否开展普法宣传、移风易俗教育,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9、推动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情况。
是否把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作为重要任务,联建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较往年是否有明显增长;本年内为联建村办了几件实事。
10、联络员自身建设情况。
联络员是否认真落实联创工作八项制度,严格按要求开展工作;是否注意加强自身建设,自觉遵守群众纪律,树立机关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三、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日常督导检查、半年集中检查和年底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日常督导检查。
根据县委联创活动办公室对各联建村日常督导检查情况确定。
每次检查都要依据联创任务和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给出分值或等次,要有详实的检查记录。
2、半年集中检查。
局联创活动办公室每半年对全局联创工作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
通过听取情况介绍、实地查看、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联创工作情况并确定分值或等次。
3、年底集中考核。
局联创活动办公室组成考核组,按照评分标准,逐一到村进行考核。
各单位要对照机关党组织“五个好”目标要求,对全年联创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写出书面总结,报局联创活动办公室备案。
四、组织领导
加强对“城乡联建帮促”和“四帮四促”活动的考核,是统筹城乡党的建设、落实联创工作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
县直部门、单位“城乡联建帮促”和“四帮四促”活动考核工作,由局机关党支部负责,局联创活动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纳入部门年度党建工作责任考核体系,作为评价部门、单位年度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
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把开展“城乡联建帮促”和“四帮四促”活动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与机关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指导本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扎实做好联创工作。
二O一二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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