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公司西中岛项目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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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法人安全职责
二、公司(业主)项目部安全职责
三、建设管理单位安全职责
四、监理项目部安全职责
五、勘察设计企业安全职责
六、施工项目部安全职责
七、项目安全委员会安全职责
第三章安全文明目标管理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第五章安全制度管理
第六章施工安全、环境管理
第七章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
第八章安全检查
第九章安全例会管理
第十章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划分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适应XX集团公司、XX公司基建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的要求,规范本公司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建设工程安全和作业人员健康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特制定本方案。
二、本方案明确了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目标、职责和工作内容,规定了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管理关系和基本原则。
三、本公司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实行XX集团公司、XX股份公司和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三级管理模式,推行建设管理标准化体系。
四、本公司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范围包括工程项目所属监理、设计、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
五、本公司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施工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实行项目安全目标管理,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建设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各级(监理、设计、施工企业)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对项目施工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六、本方案适用于XX公司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二章安全职责
(一)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安全负总责,承担项目建设安全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职责。
(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
(三)对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项目,负责(或委托建设管理单位)组建项目安委会:
(1)同时有两个及以上施工企业在建设工地施工。
(2)建设工地施工人员总数超过100人。
(3)项目工期超过180天。
项目安委会由项目法人单位(或建设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业主项目部经理担任常务副主任,总监理工程师、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担任副主任,安委会其他成员由工程项目监理、设计、施工企业的相关人员及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的安全、技术负责人组成。
(四)确定工程项目安全目标。
(五)确定合理工期,按基建程序组织工程建设。
(六)在组织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同时,组织审查标书、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内容及奖罚条款,签订合同和安全协议。
(七)负责在招标过程中按规定计列安全生产费用,且不得列入投标竞争性报价。
(八)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
(九)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不称职的施工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监理人员,有权提出撤换的要求。
(十)组织或参与施工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一)负责工程项目现场安全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协调,负责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落实相应的安全职责。
(二)参加工程项目安委会,落实安委会会议决定。
(三)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制定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批准施工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批准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和强制性条文实施监理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审批施工项目部报送的分包计划和申请,监督施工项目部对分包安全的全过程管理。
(六)对两个及以上施工企业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作业活动,组织签订安全协议。
(七)组织开展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性评价工作。
(八)开展安全风险管理,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对工程项目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价,制订预控措施,并监督落实。
(九)组织编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
(十)审批施工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的使用计划,并监督现场使用情况。
(十一)组织安全例行检查、专项检查和随机检查活动,监督安全隐患闭环整改情况。
(十二)负责对监理、设计、施工项目部进行安全管理工作考核与评价。
(十三)负责工程项目安全信息的收集与报送。
(十四)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不称职的施工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监理人员,提出撤换要求。
(十五)参与并配合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一)建设管理单位应建立项目安全管理体系,配备安全管理专职人员,组建业主项目部,负责落实本单位及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订年度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策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受项目法人委托,具体履行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职责。
(四)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目标和主要保证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受项目法人委托,组建项目安委会。
(六)参加招投标工作,受项目法人委托,签订合同和安全协议。
(七)负责监督施工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施工安全生产费用。
(八)提供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基本条件,包括完成征地、拆迁和四通一平(水、电、路、通讯畅通及平整场地);
向施工项目部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工程项目建设相关证件、批件;
为施工现场周围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提供保护。
(九)负责按合同约定追究未能认真执行承包合同或委托监理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单位的责任,对造成不良后果的,终止合同执行。
(十)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不称职的施工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监理人员,要求相关单位予以撤换。
(十一)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十二)参与基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一)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监理工作,履行监理合同中承诺的安全监理职责。
(二)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三)编制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
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方案,明确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安全监理的工作范围、内容、程序和相关监理人员职责以及安全控制措施、要点和目标。
(四)编制强制性条文实施监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项目监理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施工项目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六)审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七)审查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风险、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及其控制措施是否满足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的要求。
(八)审查施工项目部报审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等安全策划文件。
(九)审查施工分包队伍的安全资质文件,对施工分包进行全过程监督。
资质文件应包括:
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原件;
2、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
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5、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械的分包单位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
6、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含起重机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十)审查施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监督其持证上岗。
(十一)检查现场施工人员及设备配置是否满足安全文明施工及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
(十二)负责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进场审查。
(十三)审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的使用计划,检查费用使用落实情况。
(十四)协调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
(十五)对工程(项目)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特殊作业和危险作业进行旁站监理。
(十六)实施监理过程中,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项目部整改;
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项目部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项目部;
施工项目部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建设管理单位报告。
(十七)组织或参加各类安全检查,掌握现场安全动态,收集安全管理信息,并在安全会议上点评施工现场安全现状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要求和具体措施,督促责任方落实。
(十八)负责安全监理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并督促施工项目部及时整理安全管理资料。
(十九)参与并配合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勘察设计企业基建安全职责
(一)勘察设计企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专职人员,负责落实本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施工提供与设计相关的技术服务和支持。
(二)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设计规范、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进行勘察设计,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勘察设计文件;
明确项目实施范围内地面、地下建筑物、地下管线的具体情况,提交完整的工程所在地气象、水文、地质等相关资料,满足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的需要。
(三)严格执行勘察作业相关规定,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
(四)根据施工及运行安全操作和安全防护的需要,增加安全及防护设施内容设计,设计文件中要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及应采取的施工技术措施,提出防范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
(五)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特殊结构的工程项目,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事故的措施和建议。
(六)工程设计时考虑土石方堆放场地,制定避免水土流失措施、施工垃圾堆放及处理措施、“三废”(废弃物、废水、废气)及噪声等排放处理措施,使之符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七)参与或配合基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一)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履行施工合同及安全协议中承诺的安全职责,是项目施工安全的责任主体。
(二)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和业主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目标,制订施工项目部安全目标。
(三)建立施工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按规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台帐。
(五)编制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使用计划等文件,并报监理项目部审查,经业主项目部批准后,在施工过程中贯彻落实。
(六)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并向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七)负责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制定避免水土流失措施、施工垃圾堆放与处理措施、“三废”(废弃物、废水、废气)处理措施、降噪措施等,使之符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规定。
(八)开展风险识别、评价工作,制订预控措施,并在施工中落实。
(九)建立现场应急救援队伍,编制各类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评价演练结果,保证持续改进。
(十)建立现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施工机械管理人员,落实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责任,对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的安全状况进行准入检查,并对施工过程中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重要吊装、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督;
负责施工队(班组)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送检工作。
七、项目安全委员会安全职责
(一)组织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