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修订620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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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副总经理签批成立,50-100万的设计变更由业主总经理签批成立,较大以上变更(含100万元以上设计变更)报川高公司和交通厅审批后成立,相关表格见附表。
第五条按合同文件及有关规定,以下情况(不仅限于)不予办理工程变更
1、因承包人施工前未及时发现设计错、漏等而盲目施工,造成返工或数量增加的;
2、因承包人未按照规范、设计要求、监理指令、业主指令等实施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而返工的;
3、因施工方法不正确、施工组织不合理或保障措施不到位导致工程返工或数量增加的;
4、缺乏安全、环保措施以及缺少相应设施导致费用增加的;
5、利用清单细目不平衡报价,为牟利而变更施工方案产生的工程费用增加;
6、虚假数量、串谋增加数量或改变填料、结构物型式等的;
7、对施工图的理解不够或错误,或对地质、地形、气候条件不熟悉导致方案改变、工程返工、数量增加;
&
承包人未经同意在施工图和技术规范要求以外实施的工作量;
9、合同中虽未明确但按技术规范和施工工艺要求必须实施的辅助工作内容;
10、对能够预见的特殊事件未采取措施,或不可预见的特殊事件发生后未及时米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或米取措施不力的;
11、按合同文件规定,应包含在保险中的自然灾害等风险因素造成的损失;
12、在进场复测时,对路基土石方数量及土石成分按照以下原则处
理:
(a)、路基土石成分比例不予变更;
(b)、以每个合同段为一核查单元,如果实际土石方超出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规定范围,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设计代表和业主共同核查,经过核查无误后,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修正,按变更程序处理;
在共同核查前,原地面线已被破坏,其超出设计的工程数量一律不予认可。
第六条工程变更分类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重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分为一般变更、较大变更和重大变更三类和抢险工程、隧道工程的动态设计与“0#”变更。
办理变更应按变更的分类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审查、审批手续,本项目工程变更原则上按变更申请、立项、变更审核、变更令签发等三阶段程序办理。
第七条由于施工现场的自然条件(含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与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不一致,或设计图纸与招标文件存在差异,(或设计图纸与招标文件存在差异,或设计图纸本身的错、漏、碰、缺项),由业主统一组织设计单位、承包人和监理单位参与的设计修改、调整或补充,称为“0#变更”。
第八条设计变更的办理程序
(一)一般变更的办理程序
1、提出设计变更(立项),形成立项申请表。
根据实际情况可由承
包人或建设单位提出,也可由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提出。
0-10万元的设
计变更由业主代表签批成立(表7-C-1),10-30万元的设计变更由工程部负责人签批成立(表7-C-2),30-50万元的设计变更由分管副总经理签批成立(表7-C-3),50-100万的一般设计变更或较大重大变更由业主总经理签批成立(表7-C-4),立项申请审批同意后,召集四方会审;
若不同意,将立项申请退回申请单位。
2、四方会审(四方即业主、设计、监理、施工)。
四方会审需对方案、经济进行论证和比选,同时形成现场核对纪要(监表7-D)。
根据实际情况,在立项申请审查(批)的同时,如条件具备,可以一并组织四方会审。
现场核对纪要签字栏中施工方必须由项目经理、总工签字,监理方必须由专监(10万元及以下)、驻地监理工程师(10-30万元)、总监理工程师签字(30万元及以上),设计方由设计代表签字,业主方0-10万元原则上由业主代表签认,10-30万元原则上由工程部负责人签认,30-50万元原则上除工程部负责人签字外还必须由业主分管领导签字,50-100万元的一般设计变更或较重大变更原则上由业主负责人签认,也可授权给分管副总进行签认。
设计单位对设计的修改、补充根据实际情况可不再组织四方会审,但仍需办理立项申请。
3、工程变更申请审核。
监理单位按程序初审变更申请,初审不通过将变更申请退回申请单位,审查通过后报业主审批。
其中0-30万元设计变更申请由业主分管领导签审(监表7-A-1),30-100万元一般设计变更立项以及100万元以上的较重大变更立项由业主负责人审批(表7-A-2)。
单项工程变更增加金额小于10万元且变更方案较为简单的一般变更,变更立项会审原则上由业主代表主持;
单项工程变更增加金额介于10万元与30万元之间且变更方案较为简单的一般变更,变更立项会审原则上由业主工程部负责人主持,也可授权业主代表主持,但工程部负责人应在现场核对纪要上签名确认;
单项工程变更增加金额大于30万
元,以及变更增加金额虽小于30万元但技术较为复杂的一般变更,变更立项会审原则上由业主分管领导主持,也可授权业主工程部负责人主持,但分管领导应在现场核对纪要上签名确认。
针对单项设计变更增加金额超过30万元且技术较为复杂的一般变更,要求咨询单位提交的专家咨询意见,并作为变更立项的附件。
4、设计单位根据四方会审纪要的要求作出施工图设计。
变更方案较
为简单的一般变更,可由施工单位做出变更设计图纸,监理和设计代表
审核签字认可。
5、承包人报批设计变更资料。
6、监理、业主审批变更资料。
若通过,总监下达变更令(表7);
若不通过,将设计变更资料退回申请单位。
(二)较大以上设计变更的办理程序
1.对可能产生的较大以上变更进行预案报告,驻地办、总监办、业主工程、技术部逐级签署意见,然后提出设计变更(立项),形成立项申请表(7-C-4)。
根据实际情况可由承包人或建设单位提出,也可由监理
单位或设计单位提出。
2.监理单位按程序初审立项申请。
初审不通过将立项申请退回申请单位,审查通过后报工程部审核,工程部报业主分管领导审批,若同意,召集四方会审;
若不同意,将立项申请退回申请单位。
3.四方会审(四方即业主、设计、监理、施工)。
四方会审要求对方案进行论证并形成相关建议方案纪要。
4.设计单位根据四方会审意见完成方案设计。
5.业主工程、技术部召集专家组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形成专家咨询意见。
6.设计单位根据专家咨询意见完善方案设计。
业主将设计变更方案上报川高及交通厅审批。
7.设计单位根据审批意见完成施工图设计。
业主工程、技术部召集专家组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并形成专家咨询意见。
8.设计单位根据专家咨询意见完善施工图设计。
业主将施工图设计上报川高及交通厅审批
9.承包人报批设计变更资料。
10.业主、监理审批设计变更资料并下达变更令。
1)对需进行动态设计的变更在完成上述第
(一)条的1-3[或第
(二)条的1-6]后承包人可组织实施变更工程,在变更工程实施完成后10日内设计单位提交最终的修正施工图设计。
2)对较大变更实行预案管理,任何单位在申报较大变更前必须按照“重大、较大设计变更预案报告单”的内容要求进行预案报告。
3)设计变更办理流程见附表。
(三)对0号变更的办理规定。
1、施工现场的自然条件与施工图设计文件一致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由施工单位依据施工图中的工程数量,按招标文件、补充技术规范、承包人的投标文件、合同文件的规定在业主给定的标准工程量清单归类汇总,与合同清单相比工程细目发生增减或工程细目数量发生增减时,由承包人按业主给定格式的标准工程量清单直接申报,经驻地办、总监办、业主代表处(工程部)、设计单位审查、丽攀公司审批后下达。
2、施工现场的自然条件与施工图设计文件不一致的,由施工单位提出、监理单位审查、丽攀公司组织设计单位编制“0#”变更汇总文件,由川高公司组织审查后报省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达到重大设计变更标准的,还应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批。
第九条工程抢险工程变更
工程抢险性质的变更,如果时间紧迫,一般变更可在征得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工程部和分管领导的同意后立即组织实施,较大变更和重大变更应在征得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和业主负责人同意后立即组织实施。
抢险工程实施前应留下必要的影像资料备查。
工程抢险性质的变更最迟应在实施后一周内补报变更立项申请,严格按照变更审核程序办理。
第十条四方会议
四方会议指在工程建设中为解决设计变更的方案、争议等问题而召开的由业主、设计、监理、承包人等参加的专题会议。
四方会议建立在
“少数服从多数,民主集中”的原则上。
(一)四方会议的召集。
隧道工程的局部加强由总监理工程师召
集,隧道工程的围岩级别变更由业主工程部召集;
路基、桥涵工程的一般变更由总监理工程师召集;
工程的较大变更由业主工程部召集。
(二)对分歧意见的处理。
在四方会议中如对变更方案存在分歧意见,原则上少数服从多数,若僵持不下由业主召集专家会确立。
对四方会议中的分歧意见本人意见可以保留,但对四方会议确定的方案必须签字认可。
(三)四方会议对设计变更审查的要点包括原设计情况、变更原因、变更方案,尤其对变更的原因要进行充分、准确的论述。
(四)四方会议纪要一旦形成,变更工程即可组织实施(重大、较大变更除外)。
第十一条设计变更图纸
(一)对一般设计变更,四方会议方案确定后应明确变更图设计绘制单位及完成时间,由原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由设计单位下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变更图纸由施工单位绘制的,应报监理、设计代表审查签认,业主保留进一步组织审查的权利。
(二)对较大设计变更,由设计院出施工设计图,业主组织专家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变更文件编号
1、《监表7-D工程变更现场核对纪要》由各合同段承包人自编号,格式为“合同段号-HD该合同段核对纪要顺序号”。
如“C3-HD00”
2、《监表7-C-1、2、3、4工程变更立项申请表》由各合同段承包人
自编号,7-C-1、2、3格式为“合同段号-YLQ该合同段立项申请顺序号”,如“C3-YLQ001,7-C-4格式为“合同段号-Y(30-100万)、J(较大)、Z(重大)LQ该合同段立项申请顺序号”,如“C3-Y、J(较大)、Z(重大)
LQ001'
。
3、《监表7-B工程变更申请表》由各合同段承包人自编号,如果为
一般变更格式为“合同段号-YBQ该合同段变更申请顺序号”,如
“C3-YBQ001,如果为较重大变更格式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