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管理专项检查表8月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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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果
整改单位
责任人
一、电气安全管理
1
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有电气设备操作规程和巡检记录。
2
健全电气管理台帐:
有系统模拟图;
操作票、临时用电票;
有相应的检修、运行、试验、事故、设备缺陷记录。
3
工作票填写清楚,不涂改、缺项,执行完毕划√或盖已执行章。
4
从事电气作业中的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在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特种作业操作证)
5
临时用电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有专人负责管理,限期拆除。
二供配电系统设置及电气设备设施
企业的供电电源满足不同负荷等级的供电要求:
1.一级负荷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电源不同时受到损坏。
2.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供电,符合下列要求:
除由双重电源供电外,增设应急电源,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设备的供电电源的切换时间,满足设备允许中断供电的要求。
3.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供电。
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6kV及以上专用的架空线路供电。
消防泵、关键装置、关键机组等重点部位以及符合中的特别重要负荷的供电满足《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所规定的一级负荷供电要求。
供配电系统设计按照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等条件进行设计。
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
供配电系统设计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高效节能、环保、安全、性能先进的电气产品。
不使用国家已经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设施(YB系列、Y系列等属于强制淘汰设备)。
变配电室设备设施、配电线路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如:
1.变配电室的地面采用防滑、不起尘、不发火的耐火材料。
变配电室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操作面地面铺设绝缘胶垫。
2.用电产品的电气线路具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并定期检查。
3.变配电室设置防止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变配电室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4.通往室外的门向外开。
设备间与附属房间之间的门向附属房间方向开。
高压间与低压间之间的门,向低压间方向开。
配电装置室的中间门采用双向开启门。
5.变配电室出入口设置高度不低于400mm的挡板。
(6)变配电室设置有明显的临时接地点,接地点采用铜制或钢制镀锌蝶形螺栓。
6.变配电室内设有等电位联结板,配电柜关键部位设置浪涌过载保护。
7.变配电室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的备用充电电源的放电时间不低于20min。
6
爆炸危险区域内防爆电气设备符合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的要求。
7
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能,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如:
1.现场临时用电设置临时用电源箱,符合规范要求,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
2.设备的金属外壳采取防漏电保护接地;
3.PE线若明设时,选用不小于4平方毫米的铜芯线,不使用铝芯线;
4.PE线若随穿线管接入设备本体时,选用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铜芯线或不小于4平方毫米的铝芯线;
5.PE线不搭接或串接,接线规范、接触可靠;
6.明设的沿管道或设备外壳敷设,暗设的在接线处外部有接地标志;
7.PE线接线间不涂漆或加绝缘垫。
8
电缆有阻燃措施。
电缆桥架符合相关设计规范。
1.电力线路及设施完好;
2.电缆防火措施完善,烟雾报警装置准确;
3.变电站(所)电缆进出口、电缆隧道防止进水、渗水及排水设施完好;
4.现场电缆桥架不存在腐蚀严重、接地连线断裂、缺盖少底等现象。
9
隔离开关与相应的断路器和接地刀闸之间,装设闭锁装置。
屋内的配电装置,装设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的设施。
(具有“五防”功能)。
10
重要作业场所如消防泵房及其配电室、控制室、变配电室、需人工操作的泡沫站等场所设置有事故应急照明。
事故照明装置能正常切换。
11
变压器整体运行检查:
1.温度计、温度信号装置齐全、完好,本体温度计、远方测温温度计指示与本体实际温度一致;
2.油浸式变压器充油套管、储油柜的油面、油色正常,套管及本体渗漏油现象;
3.油浸式变压器的气体继电器、瓦斯保护中间端子盒和室外端子箱防潮、防水措施;
4.变压器防火措施符合规定;
5.冷却装置完好;
6.其他部位无异常。
12
设备编号、标志及安全设施:
1.户内高压配电装置各间隔(开关柜)前后双重名称编号;
2.常设警告牌齐全;
3.控制开关、按钮、表计、熔断器、二次回路压板、端子排名称正确、标志清晰。
13
装置低压配电及现场用电设备:
1.设备、运行状况正常;
2.运行环境符合要求;
3.电气设备编号、位号齐全、准确、清晰;
4.现场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完善;
5.现场防爆电气设备符合要求。
14
UPS管理:
1.有UPS巡检记录;
2.UPS接线方式正确;
3.UPS运行环境达到要求;
4.按规定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记录。
5.蓄电池按规定周期进行放电试验。
三、防雷防静电设施
工艺装置内露天布置的塔、容器等,当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mm时,不设避雷针保护,必须设防雷接地。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钢罐,设防雷接地,并符合下列规定:
1.甲B、乙类可燃液体地上固定顶罐,当顶板厚度小于4mm时设避雷针、线,其保护范围包括整个储罐;
2.丙类液体储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必须设防感应雷接地;
3.浮顶罐(含内浮顶罐)不设避雷针、线,但将浮顶与罐体用两根截面不小于25mm2的软铜线作电气连接;
4、压力储罐不设避雷针、线,但作接地。
可燃液体储罐的温度、液位等测量装置,采用铠装电缆或钢管配线,电缆外皮或配线钢管与罐体作电气连接。
宜按照SH9037-2000在输送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安装防静电设施。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可燃固体的管道在下列部位设静电接地设施:
1.进出装置或设施处;
2.爆炸危险场所的边界;
3.管道泵及泵入口永久过滤器、缓冲器等。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装卸场所,设防静电专用接地线。
可燃液体、液化烃的装卸栈台和码头的管道、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的金属构件和铁路钢轨等(作阴极保护者除外),均作电气连接并接地。
四、现场安全
变配电设备设施、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及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防雷击、防静电接地系统等完好有效,功能正常。
电气安全用具及消防器材管理:
1.安全用具配置、摆放、使用、保管、定期试验、试验标志等符合要求;
2.消防器材配置、定期检查、检查标志、台帐等符合要求;
3.接地线编号、摆放等符合要求,管理到位;
4.警示牌规范。
事故管理:
1.管理部门有事故台帐及事故报告,事故报告内容详实;
2.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
主控室有模拟系统图,与实际相符。
高压室钥匙按要求配备,严格管理。
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
不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电缆必须有阻燃措施。
电缆沟防窜油汽、防腐蚀、防水措施落实;
电缆隧道防火、防沉陷措施落实。
临时电源、手持式电动工具、施工电源、插座回路均采用TN-S供电方式,并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暂设电源线路,采用绝缘良好、完整无损的橡皮线,室内沿墙敷设,其高度不低于2.5米,室外跨过道路时,不低于4.5米,不借用暖气、水管及其他气体管道架设导线,沿地面敷设时,加可靠的保护装置和明显标志。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内钢管配线的电气线路作好隔离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