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养老服务机构等级管理办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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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室
(1)使用面积。
起居室单人间不小于10㎡,双人间不小于14㎡,三人间不小于18㎡,多人间每张床位不小于5㎡。
(2)采光。
房间窗地比不小于1/9。
(3)通风。
居住空间自然通风,无通风死角,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
(4)卫浴。
配备座便器,设有安全扶手,防滑垫等。
(5)温度调节。
室内配有基本的安全冷暖调节设施。
(6)呼叫设备。
在起居室和卫浴室安装有紧急呼叫设备。
(7)相关电器。
配备电视机等日常电器设备。
2、食堂
(1)设置。
分别设置厨房、餐厅、库房,总使用面积不小于60㎡;
符合环保要求,厨房有充足通畅的排烟和排风换气设备;
各种食品分类存放。
(2)卫生。
排污设施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
有垃圾分类设施并保持其封闭;
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杀蚊蝇、蟑螂和老鼠等虫害的设备及药剂。
(3)餐厅。
总餐位数与机构老人及探视人员就餐相适应,布局合理。
3、医疗
配备急救箱、体温表、血压计、常规消毒用品;
有一级合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具备及时诊断和救治养老机构内老年人常见病、突发疾病的能力。
4、公共区域
(1)接待室。
有专门的接待室,并提供文字、实地参观等多种形式的介绍。
(2)阅览室。
设有阅览室,布局合理,环境安静、舒适;
订阅报纸、刊物5种以上,图书不少于200册。
(3)活动场所。
设置棋牌活动室、公共电视房;
设置室内外健身、康复活动场所,室内活动场所使用总面积不小于50㎡。
(4)过道楼梯。
老年人通行的过道、楼梯应平整防滑无障碍,界限鲜明。
(5)洗衣房。
建筑面积不少于25㎡;
布局合理,污净分开;
地面采取防滑措施;
配有洗衣机和消毒设备。
(6)消防。
所有安全疏散通道和出口均设消防安全指示标志,并保持通畅;
走廊、房间醒目处有区域消防疏散示意图,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管理
1、规范建设。
内部机构设置合理,职责分工明确;
有规范的行政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后勤保障和消防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及考核办法;
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制度上墙;
有工作人员选聘、培训、考核、任免、奖惩等管理制度;
有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其他职工参与管理的制度;
建立在院老人动态信息管理库,包括入院申请、协议、健康评估资料、身份证明、监护人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
2、规范执行。
制定服务流程和操作规范;
制定各类风险和危机管理措施、应急预案、控制和处理程序,责任到人;
开展相关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按相关规定配备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不超过职工总数的10%;
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
3、质量控制。
工作人员熟悉并遵守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管理人员严格开展考评,及时改进工作。
提供服务完成率100%;
各种记录的合格率100%;
实行分类管理,分级护理,Ⅱ度压疮发生率为0,Ⅰ度压疮发生率低于5%;
各种设备完好率85%以上;
甲类传染病发生率为0,乙类传染病发生率小于2%,丙类传染病发生率小于3%。
(四)服务
1、生活护理服务
(1)人员。
40%以上的护理人员持证上岗。
(2)服务。
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
为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老人服务的护理人员比例合理;
护理标准按《青岛市养老机构建设和服务标准》执行;
服务满意率85%以上。
2、膳食服务
(1)人员。
厨师、炊事员和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每年体检合格率均为100%。
(2)配餐。
照顾不同老年人的饮食习惯,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
合理配餐,每周有食谱,一周食谱不重样,荤素、营养搭配合理;
食谱上墙接受监督。
(3)服务。
热情周到,针对不能自理或半自理老人送餐上门。
3、文体娱乐服务
安排工作人员提供相关服务。
制订年度活动计划;
定期组织和引导老年人开展文体娱乐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4、医疗康复服务
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有关医院合作,有相关资质的医务人员。
定期对老人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坚持每日查房制度,作好记录;
为老人提供心理咨询和慰籍;
帮助老人进行康复训练。
(五)运营情况
入住率60%以上;
资产运营情况正常。
第六条三星级标准
床位100(含)张以上,每床平均建筑面积30㎡以上。
(二)环境
室外活动场所不小于200㎡,绿地率达到30%以上。
(三)设施设备
独立卫生间不小于3㎡;
(2)采光。
房间窗地比不小于1/8。
(3)通风。
配备座便器,设有安全扶手、防滑垫等。
(1)设置。
分别设置厨房、餐厅、库房,总使用面积不小于100㎡;
符合环保要求,厨房有充足通畅的排烟和排风换气设备,配备使用一体化不锈钢设备;
3、医疗康复
(1)医疗。
有独立的医务室,包括治疗室和药房;
医疗室具备及时诊断和救治养老机构内老年人常见病、一般突发疾病的能力。
(2)康复。
康复活动室面积不小于25㎡;
有基本的康复设施设备。
4、公共区域
订阅报纸、刊物10种以上,图书不少于400册。
(3)活动场所。
设置棋牌活动室、公共电视房、集中降温和取暖室;
设置室内外健身、康复活动场所,康复器材不少于5件;
室内活动场所使用总面积不小于100㎡。
(4)洗衣房。
建筑面积不小于50㎡;
(5)消防。
(四)管理
建立在院老人动态信息管理库,包括入院申请、协议、健康评估、身份证明、监护人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
2、规范执行。
制定服务流程和操作规范,规定服务达到的水平和要求;
开展相关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3、质量控制。
(五)服务
1、生活护理服务
50%以上的护理人员持证上岗;
服务管理人员具有相关技术职称或资质。
(2)服务。
护理人员与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老人比例分别不低于1:
10、1:
6、1:
4;
护理标准按《青岛市民政局养老机构建设服务和管理标准规定》执行;
有程序化个案护理方案和记录;
厨师、炊事员和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每年体检合格率均为100%;
配备等级厨师1名以上。
(3)服务。
热情周到,针对不能自理或半自理老人送餐上门;
有膳食管理委员会,每月召开1次膳食管理会议,听取老人及家属意见。
有兼职文娱人员提供相关服务。
定期组织和引导老年人开展文体娱乐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活动有记录;
自理和半自理老人参与率均达50%以上。
4、医疗康复服务
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有关医院合作,有相关资质的专职医务人员。
定期对老年人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坚持每日查房制度,做好记录;
为老人提供心理咨询和慰藉;
定期组织老人进行康复训练。
(六)运营情况
入住率70%以上;
第七条四星级标准
床位200(含)张以上,每床平均建筑面积35㎡以上。
室外活动场所不小于400㎡,绿地率达到40%以上。
1、居室
(1)使用面积。
有独立卫生间且不小于3㎡;
起居室单人间不小于10㎡,双人间不小于14㎡,三人间不小于18㎡,多人间每张床位不小于5㎡;
分高、中、低档居室供选择。
房间窗地比不小于1/7,冬至日满窗日照时间不少于2小时的房间占房间总数的60%以上。
居住空间应能自然通风,无通风死角,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
在冬季采暖和夏季空调期间,应有室内新鲜空气交换和补充设备。
(4)卫浴。
配备座便器,设有安全扶手;
配有坐浴盆、取暖器、消毒设备、防滑垫、换气扇、卫生纸及纸夹、废纸篓、淋浴器(椅)等助浴设备。
(5)家具。
按不同老年人的需求配备相应的家具。
(6)温度调节。
室内配有电扇、热水袋、冷暖空调、供暖等安全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