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三网融合试点实施方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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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三网融合试点实施方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2.政府统筹,市场导向。

市政府有关部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在三网融合工作中积极发挥统筹作用,指导广电和电信企业制定科学严谨的发展规划、建立规范可行的标准体系,健全公平合理的市场运作模式。

以用户需求为出发点,明确市场的导向地位,研发三网融合新技术、新产品,创新三网融合新业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的生产、生活和文化需求。

3.整合资源,适度竞争。

充分整合广播电视和电信现有网络资源和业务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提高网络利用率,避免重复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用户选择权,满足用户不同层次的需求,在适度、有序的市场竞争中,逐步找准运营企业自身定位。

4.分业监管,深化合作。

广播电视、通信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分别对经营广播电视、电信业务的企业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进而形成保障三网融合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共同维护和规范市场环境。

鼓励广电企业和电信企业相互合作、优势互补,实现共同发展。

5.强化管理,确保安全。

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国家安全利益的统一。

在推动广播电视、电信行业融合开放的同时,做到国家安全与广播电视、电信安全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加快建立健全与三网融合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体系和安全监管机制,在安全中求发展、以发展促安全。

按照国家信息安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属地化管理要求,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谁办网谁管网”的原则抓好落实。

二、试点目标和发展规划

(一)试点目标。

到2015年,在信息基础设施、业务融合、管理体制和产业培育四方面实现以下试点目标:

1.信息基础设施方面。

全市城区实现光纤入户全覆盖,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00M,实际使用带宽普遍达到20M以上;

农村基本实现宽带全覆盖,宽带接入能力达到4M;

3G信号覆盖至所有乡镇和行政村,主城区和其他区县(自治县)城区的重点区域实现无线宽带覆盖,有线电视网络全面完成数字化、双向化升级改造,全市形成全程全网。

2.业务融合方面。

大力推进电信与广播电视行业深度合作、融合发展,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在技术、网络、业务层面上初步融合。

3.管理体制方面。

形成适合三网融合需要、促进三网融合发展、安全高效的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监管体系,建立资源共享、竞争有序的市场运行机制。

4.产业培育方面。

以市场带动三网融合产业发展,建成产业链完善、国内一流、产值达到千亿元级的三网融合产业化基地。

(二)发展规划。

为实现上述发展目标,我市编制完成了《重庆市“十二五”期间三网融合发展规划》。

将采取引进外部优势企业、提升本土企业层次、完善产业发展环境、提高产业集聚能力的发展模式,通过整合资源全面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加快推进三网融合资源建设、把握先机培育新型信息服务产业等措施,加快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城乡一体、有线无线相结合、宽带交互全覆盖的融合性网络,打造产业链完善、国内一流的三网融合产业化基地。

三、试点业务范围

符合条件的广电企业可从事增值电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基础电信业务、基于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

符合条件的电信企业可从事除时政类节目之外的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互联网视听节目信号传输、转播时政类新闻视听节目服务,以及除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以外的公共互联网音视频节目服务和IPTV传输服务、手机电视分发服务。

四、重点任务

(一)加大基础网络建设改造力度。

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积极推进网络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以满足三网融合业务的需求。

积极构建全面承载三网融合业务的下一代网络基础设施。

加快电信网络升级换代,大力推进城区光纤到户,扩大农村地区宽带网络覆盖范围。

加快城区高速无线宽带网络建设,以“3G+WLAN热点”覆盖的方式打造“无线重庆”。

充分利用市场手段,通过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等方式,全面推进全市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双向化升级改造和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建设。

1.推进网络统筹规划和资源共享。

研究制定网络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办法,完善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

将电信传输网和广播电视传输网的建设和升级改造纳入我市重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基础设施,发挥各类网络和传输方式的优势。

相关电信企业和广播电视企业要加强资源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实现网络资源的高效利用,对一些特殊地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实施统一规划建站,统一基站租金收取标准。

电信企业要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向广电企业提供必要的、符合质量要求的通信设施服务。

2.光纤网络建设。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的意见》(工信部联通〔2010〕10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我市光纤宽带网络及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10〕206号)要求,以FTTH(光纤到户)、FTTB(光纤到楼)的光纤接入技术为基础,引导和鼓励电信企业加快升级网络基础设施,改善电信网络整体服务性能,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宽带接入能力和宽带化信息应用水平。

对于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商业楼宇、工业园区直接实施光纤到户(FTTH)、光纤到办公室(FTTO),优先采用光纤宽带方式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光纤覆盖广大农村主要村镇。

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光进铜退”实施工作,逐步实现万兆到小区、千兆到楼、百兆到户的发展目标。

2015年,全市城区全部实现光纤入户,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00M,城市家庭实际使用带宽普遍达到20M以上,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达到4M,确保实现我市城乡宽带综合服务水平西部领先,助推重庆本地三网融合产业发展。

3.打造无线城市。

积极构建高速“无线城市网”,建成有线无线一体化的高速宽带网络,提供无处不在、无缝覆盖的宽带服务。

参照国家相关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全市统一的“无线城市”建设相关规范。

统筹规划,统一系统网络技术规范、连接接口及相关协议,规范信息资源开发,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引导和鼓励电信企业加大3G网络建设力度,同时采用无线保真(WiFi)、网状网(MESH)等无线技术,重点完善商业区、交通枢纽、高校、酒店、商业性写字楼的无线宽带覆盖,进一步提升城区无线宽带接入能力。

2015年,确保实现城区、乡镇等区域3G网络深度全覆盖,基本实现3G网络覆盖到全部行政村,确保实现各商务中心、产业园区、机场、医院、会展中心、体育场、学校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无线宽带(WLAN)全覆盖,保证城区内公众用户随时随地的高速无线接入。

4.有线电视网络改造。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5〕240号)要求,坚持“政府领导、广电实施、社会参与、群众认可、整体转换、市场运作”的原则,引导和鼓励重庆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加快全数字电视网络系统的建设和全网数字化、双向化升级改造,提高网络质量,优化网络结构,增强网络的稳定性。

同时,要严格执行广播电视数字化的技术政策和标准规范,严格使用具有入网认定证书的系统和设备,加快建立用户管理、运行维护、结算与电子支付等系统,完善由数字节目平台、传输平台、服务平台和监管平台构成的有线数字电视技术服务新体系,为维护有线数字电视运营秩序提供有力的保障。

2015年底,在我市全面完成有线电视网络的数字化和双向化升级改造。

5.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建设。

重庆有线电视网络公司要加快推进国家NGB实验室建设,并按照NGB建设要求,积极推进接入网、城域网和骨干网的建设。

主城区范围(特别是两江新区)的新建网络实现光纤入户比例达到50%以上。

新建网络以FTTB的方式建设并逐步过渡到FTTH接入方式,用户带宽达到100M及以上,个别业务发展潜力大的地区达到1G。

区县(自治县)城区接入带宽从10M提升到40M直至100M,逐步过渡到FTTH接入方式。

2015年底,建设完成覆盖80万户有线电视用户的NGB业务系统,实现每户接入带宽最低40M。

6.手持电视(CMMB)网络建设。

广电企业应在已建成的包含60个大型发射站点,覆盖全市38个区县(自治县)城区的CMMB主体网络的基础上,对各高校校园、重点工业园区进行网络深度覆盖,并根据“一主一备”的原则,在2015年前建成优质高效、全国领先的CMMB网络,基本实现市域全覆盖。

(二)建立三网融合监管体系。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按照广播电视管理法规政策要求,加强对经营广播电视业务企业在业务规划、业务准入、运营监管、内容安全、节目播放、安全播出、服务质量、公共服务、设备入网、互联互通等方面的管理;

通信主管部门按照电信行业监管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加强对经营电信业务企业在网络互联互通、市场经营、服务质量、普遍服务、设备入网、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监管平台建设要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的要求,与试点业务的开展同步进行。

1.建立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监管平台。

在国家广电总局监管中心指导下,市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牵头负责进一步加快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监控系统改造升级,形成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在节目集成播控、传输分发、用户接收等环节部署数据采集和监测系统,及时监测各类传输网络中视听节目的播出情况,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视听节目,确保我市IPTV、手机电视等新媒体播出的内容安全和传输安全。

2.健全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由市通信主管部门成立专门的信息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建设本地网络信息安全监管平台,并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

同时,按照“谁运营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的互联网安全管理原则,市通信主管部门牵头督促各电信运营商、各相关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与企业规模、服务范围、业务种类相适应的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三)加快集成播控平台建设。

按照国家《推进三网融合的总体方案》和《三网融合试点方案》的总体要求建设“中央—地方”两级架构的IPTV、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

重庆广电集团要力争在2012年6月底前完成我市三网融合集成播控平台建设并投入试运营,建成符合国家要求的覆盖全市的IPTV、手机电视播控平台,确保节目内容的统一集成和播出监控,以满足我市开展三网融合试点的需要。

电信企业要加快健全和完善IPTV、手机电视的传输网络,并按照国家要求就电子节目指南(EPG)、用户端、计费管理等内容与我市三网融合集成播控平台建设方(重庆广电集团)达成合作协议,实现其IPTV、手机电视业务系统平台与我市三网融合集成播控平台的全面对接。

(四)推进双向业务互入。

支持广电企业开展许可的电信业务试点,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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