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城管处罚条例441题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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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城管处罚条例441题Word文档格式.doc

B:

2、某市执法部门作出对当事人的涉嫌违法货物予以没收的决定,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但该执法部门以不方便为由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执法部门在执法活动中,应当纠正违法行为,不需要进行教育。

4、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督查、考核、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

5、甲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行政机关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6、执法部门收缴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以及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扣除工作所需经费后余额上缴本级财政

7、甲县人民政府在制定城市规划时,认为该县有土地紧张的实际情况,决定不确定相应的经营场所和泊车点,供农副产品、日用小商品等经营者从事经营和居民泊车使用

8、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开展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依照《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执行

A。

9、执法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尽快作出处理决定

10、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已被拍卖或者变卖的,应当返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全部价款的一半。

1、执法部门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批准,可以履行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的由执法部门集中行使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2、执法部门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具体职责范围,由省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

3、执法部门应当及时制止和查处辖区内发生的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4、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要行为规范。

5、执法部门在执法活动中,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6、不及时实施查封、扣押可能影响公众利益或者案件查处的,不需执法部门负责人同意,可以先行实施查封、扣押。

7、市、县、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协调机制

8、市、县人民政府在制定城市规划,确定相应的经营场所和泊车点,以及临时性经营场所和泊车点时,执法部门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机关提出合理建议

9、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行政监察等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根据《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规定,甲市执法部门若违反该规定,拒不履行执法协作职责,情节严重,由其上级主管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指依照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由市、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集中行使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

2、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指依照行政复议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由市、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集中行使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

3、对查封、扣押的物品,执法部门可以随意处置。

4、被查封、扣押的物品易腐烂变质的,执法部门可以在留存证据前先行拍卖或者变卖。

5、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已被拍卖或者变卖的,应当返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全部价款。

6、只有法律明确规定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执法部门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仅挪用罚没款项、财物,仅需由其所在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8、某甲认为,市一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市规划,确定相应的经营场所和泊车点,以及临时性经营场所和泊车点时,应当由该市执法部门向其上级主管机关提出一些合理建议

9、某市执法人员A在执法过程中为泄私愤,砸坏了当事人B商店中B自用的彩电,应由A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30、甲地级市执法部门可以在扣除本部门工作所需经费后将收缴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以及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上缴本级财政

窗体顶端

1、省、市、县人民政府领导和协调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2、省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协调和监督。

3、执法部门依照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反市政公用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4、执法部门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室外公众场所无照经营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5、执法部门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集中行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调查权。

6、执法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执法部门应当采纳。

7、执法部门在执法活动中,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予以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8、执法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后,执法部门逾期未作决定的,当事人要求退还扣押的物品,执法部门经审查后应当立即退还

9、执法部门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赔礼道歉

40、执法部门违法行使职权,侵犯了当事人甲的合法权益,给甲造成了损害,甲的律师认为该执法部门应当赔礼道歉,同时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窗体底端

1、市、县为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而提出的申请,须报国务院批准。

2、执法部门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市政公用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执法部门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具体职责范围,由省人民政府确定和调整。

4、由执法部门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原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再行使。

5、执法部门应当重视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培训执法人员。

6、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应当佩戴统一标志。

7、执法部门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8、所有的行政处罚决定,都可以适用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简易程序。

9、《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50、当事人甲弃留现场的一批水果,某县执法部门以办公条件有限不方便保存为由,可以将其留在原处

1、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适用《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

2、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设立的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专门机关。

3、执法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后,对于经调查核实没有违法行为或者依法不再需要查封、扣押的,在作出处理决定后应当立即解除查封、扣押,返还财物

4、执法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后,执法部门逾期未作决定的,被查封、扣押的物品视为自动解除

5、执法部门对弃留财物在现场的当事人难以查明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的,应当予以公告

6、执法部门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和执法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7、法律未规定具体强制执行机关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执法部门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9、市、县人民政府在制定城市规划时,城市规划确定的经营场所和泊车点不能满足需要的,应当因地制宜,根据方便公众生活和不影响道路交通的原则,依照法定程序划定一定的时段和区域,作为临时性经营场所和泊车点

60、阻碍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

1、《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属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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