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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分析Word格式.doc

●2006年11月~2007年7月间,华美系合计向兴云信支付3.288亿元,兴云投资出资4000万元,兴云信将合计3.688亿元资金支付给青海国资委和盐湖集团。

●2007年12月,华美系以8050万收购兴云信100%股权。

●2008年3月,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盐湖”,000578.SZ)正式复牌。

●2008年5月,媒体报道了兴云信被华美系收购之事,6月,兴云信通过ST盐湖发布了“致歉”公告,称公司所持ST盐湖股份系信托财产,实际权益人为华美丰收、王一虹、深圳禾之禾公司和兴云投资。

●2008年11月17日,禾之禾向深圳市中院提起确权诉讼。

次年1月4日,深圳市中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确定各方对ST盐湖的股权分割。

●2008年底,盐湖钾肥公告为减少关联交易,拟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控股股东ST盐湖。

●2010年4月11日,宋世新、董晓云等人被刑事拘留,随后被正式逮捕。

●2011年1月14日,张克强被云南省警方刑事拘留,不久被批准逮捕。

●2011年5月,在完成吸收合并之后,盐湖钾肥改名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30日~2012年1月4日,在因“44亿元盐湖集团股权案”被羁押将近1年之后,张克强、宋世新等人被控以涉嫌诈骗,在昆明市中级法院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庭审。

二、四大重要事件

●事件1华美入股盐湖集团

张克强所控制的华美集团以教育、主题地产及股权投资为主业,他本人也因教育成名,曾获“全国民办教育十大杰出人物”称号。

据华美方面表述,华美参与盐湖集团增资扩股,主要由华美集团子公司“华美丰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宋世新牵线搭桥。

宋世新是期货圈内有名的投资高手。

据传,宋早在1999年就认识上市公司盐湖钾肥(000792)及其母公司青海盐湖集团的高层,曾花大量时间研究钾肥市场。

2006年,盐湖集团建设盐湖综合利用二期项目,出现10亿元资金缺口,经青海省国资委批准对外增资扩股。

其中8亿元由中化集团入股,剩下2亿元待接洽。

后来检方认为,当年盐湖集团明确设置了准入门槛:

投资者只能是国有企业。

但是,在宋世新的运作下,张克强所控制的华美集团,与深圳民企“禾之禾”、自然人“王一虹”一起入股了,而且投资额高达3.69亿元,共购买1.7亿股盐湖集团的股权,这些股权全部挂在一家名为“兴云信”的国有企业名下。

l事件2华美与“兴云信”的联盟

“兴云信”公司原是“兴云投资”驻深圳办事处,而兴云投资又是云南中烟下属从事资产管理的子公司,子孙三代均属国企。

兴云信与华美集团的连接点,便是投资高手宋世新。

1998年,宋担任华美集团投资部经理,后来又成为集团子公司“华美丰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6年末,实际与青海盐湖集团签订入股协议的,便是兴云信公司。

当中的主要推手便是宋世新与“兴云投资”总经理董晓云,他们均看好此项投资。

然而,入股协议约定投资额为2亿元;

后来的补充协议中,盐湖股价还有所提高,注册资本仅有6000多万元的兴云信拿不出这个钱,云南中烟也无意入股。

宋世新开始游说自己的老板张克强,还与深圳“禾之禾公司”的彭胜文、唐冬元等人商量合作。

最终,宋世新以妻子王一虹的名义出资2000万元,兴云投资出资4000万元,加上华美集团(含内部集资)、华美丰收与禾之禾的资金共3.69亿元,用于收购盐湖集团近1.7亿股股权,价格约为每股2.8元。

这些股权全部挂在兴云信名下,属“委托代持”;

其中只有兴云投资的4000万元来自国有阵营,剩下为民营资本。

l事件3惊人的财富裂变 

张克强、宋世新刚刚入股,盐湖集团的股权突然就变成“香饽饽”。

当年12月4日晚上,青海国资委名下上市公司S*ST数码(000578)发布公告,称公司重组事宜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公司股票自12月5日起停牌。

坊间猜测多时的“盐湖集团借壳S*ST数码上市”看来有眉目了,这意味着张、宋等人手里的股权将可在二级市场变现,价格很可能暴涨。

当时盐湖集团旗下已有上市公司盐湖钾肥(000792),按一般惯例,集团整体上市多将资产注入旗下上市平台。

然而盐湖集团却取道S*ST数码,有人认为是青海国资委想保住“000578”的壳资源。

(起诉书称张克强等人诈骗取得“盐湖钾肥”股份,实应为“盐湖集团股份”。

) 

2008年3月11日,盐湖集团借壳上市成功,S*ST数码恢复交易并更名为ST盐湖(000578)。

有人根据2009年各方确定的股份和市价,估算华美丰收、王一虹、禾之禾持有的股权总值约为44亿元———“数十亿国有资产流失”的说法,可能就来源于此。

由于ST盐湖与盐湖钾肥两家上市公司实为“父子”,存在大量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2008年又启动重组;

2011年上半年两湖合并,以盐湖钾肥为存续公司,股票更名为盐湖股份(000792),张克强等人手中股权也相应转换。

据羊城晚报记者测算,当年3.69亿元的投资额历经市况起伏,至今仍能获净利18亿元,多赚近5倍。

而据华美方面透露,除兴云投资所持市值外,其余股票市值已于去年4月被法院冻结。

l事件4兴云信股权变更疑云

股份挂在兴云信名下,张克强、宋世新等人并不放心,很想把兴云信“收编”。

恰好,兴云投资总经理董晓云也有意剥离这个子公司,他在庭审上表示:

“账上挂着几亿股权,产生的税收虽然由各出资方承担,但记账是记在兴云信名下。

对一家国有企业来说,要费多少唇舌才能向上级解释清楚?

” 

2007年12月12日,华美集团、华美丰收与董晓云等人签订了《资产处置及股权转让协议书》和《股权转让协议》,确定分别购买兴云信30%和70%的股权。

当时兴云信经评估的资产价格为7934.13万元,主要为两处深圳房产,华美方面支付了8050万元对价。

至于兴云信名下价值数十亿(借壳上市后的市值)的盐湖股份,因为是“信托资产”而未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上,未计入对价。

协议签得顺利,但蹊跷的是,兴云信总经理崔伟在办理股权过户时,用的全是假材料。

根据公安机关调查,《股权转让协议》、产权交割单以及云南中烟的批复文件及公章全是假的。

二、控辩双方各执一词

华美系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微博)》记者表示,控辩双方对于此案涉及的基本事实均无异议,但因立足点不同,对于案件的逻辑推演和案情重组也完全不同,庭审上控辩双方讲述的案情经过也呈现两个截然不同的故事版本,犹如日本电影《罗生门》的情节。

由此也产生完全不同的结论——

l公诉人指控:

蓄意诈骗

l公诉人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张克强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国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案缘起于盐湖集团2006年的增资扩股。

是时正值察尔汗盐湖综合利用二期项目开工,需投资约50亿元。

因一、二期工程几乎同时开工,盐湖集团资金缺口严重,选择了增资扩股10亿元。

检方指控,张克强等人长期觊觎盐湖集团国有股背后的经济利益,一直策划购买;

而盐湖集团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该公司国有股的股东资格进行了严格限定:

只能是国有企业。

为此,张克强等人商议,利用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兴云公司”)子公司深圳兴云信公司的国企身份参与盐湖集团增资扩股。

公诉人认为,张克强等人先是“狸猫换太子”,通过兴云信收购盐湖集团的股份,然后又“乾坤大挪移”,将兴云信的股权通过虚假文件进行收购,欺骗性实现盐湖集团的股权过户。

以诈骗的方式实现对国有资产的非法占有。

涉案市值达人民币44.659亿元

2006年,广州市华美丰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华美丰收”)总经理宋世新持兴云信公司法人委托书等文件,以其授权代表身份,多次与盐湖集团、青海省国资委等部门商谈,并以兴云信公司名义分别签订增资盐湖集团2亿股、受让青海国投公司持有的盐湖集团3818万元国有法人股权的协议。

检方对此过程认定为:

宋世新等人系假冒国企兴云信的工作人员,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当时保利地产(微博)(11.50,-0.04,-0.35%)刚刚上市,分列第二、三大股东的张克强和华美集团尚未能变现巨额市值。

于是华美系主要高管和内部股东30余人共同筹集了资金,以华美丰收、宋妻王一虹的名义投入兴云信公司,宋世新又拉来深圳禾之禾公司入伙,加上兴云公司投入资金4000万元,前后共计3.6875亿元。

在2006年到2007年间由兴云信分批支付给盐湖集团和青海国投。

2006年底,盐湖集团突然宣布收购青海省连年亏损、濒临退市的上市公司S*ST数码,要借壳上市。

兴云信名下盐湖集团股权巨大升值空间可期。

起诉书指控,2007年下半年,张克强等人为非法占有兴云信名下盐湖集团股权,在兴云投资总经理董晓云、兴云信总经理崔伟的配合下,由华美集团及华美丰收以人民币8050万元溢价收购兴云信公司;

张克强、宋世新等人还承诺事成后,董晓云和崔伟将分别获得一定比例盐湖股份收益权。

其后,崔伟在董晓云的授意下,通过中介人员伪造了兴云信公司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和产权交易证明等手续,并于2008年2月底从深圳市工商管理部门骗取了兴云信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

2008年3月,盐湖集团变身“ST盐湖”正式复牌。

同一时间,兴云信转让过程中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举报也开始流向媒体和云南中烟。

5月间,有媒体报道称兴云信坐拥70亿市值的“ST盐湖”股票,却被以7000万元贱卖。

张克强及华美系由此陷入舆论漩涡。

同年底,深圳禾之禾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将兴云信名下的“ST盐湖”分割确权到真实出资人名下。

次年1月4日,深圳市中院以《民事调解书》方式,确定各方对ST盐湖的股权分割,其中,华美丰收为8922.04万股,王一虹为8525.92万股,禾之禾为2614.29万股,而兴云投资委托于兴云信部分为2441.02万股。

●辩护人:

借腹生子

●宋世新、张克强、董晓云等人在法庭上的供述,却是一个“借腹生子”合作投资的故事。

张克强等人的辩护律师团队则认为,此案中只有企业法人之间合作投资、委托投资等一系列民事法律关系,张克强等人均不构成诈骗罪,应判无罪。

早在1999年,宋世新便已经开始关注盐湖集团,看好该公司资源前景。

随后认识了其部分高层。

双方很快“迎来送往”。

宋说当时盐湖集团业绩很差,“每年亏损一个亿”。

2001年,宋世新曾尝试购买盐湖集团股权未成功。

此后,宋世新认识了兴云投资总经理董晓云。

兴云投资当时投资股市亏了3000万,宋世新受托为其投资理财,不仅扭亏,还赚了1个亿,双方关系由此密切。

2004年后,盐湖集团经营状况好转,股权价格也一路飙升。

宋世新认为自己无法筹集巨额资金,便与董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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