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企业脱贫攻坚办公室制度精选word文档 13页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5260824 上传时间:2022-10-28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5.8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优质企业脱贫攻坚办公室制度精选word文档 13页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优质企业脱贫攻坚办公室制度精选word文档 13页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优质企业脱贫攻坚办公室制度精选word文档 13页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优质企业脱贫攻坚办公室制度精选word文档 13页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优质企业脱贫攻坚办公室制度精选word文档 13页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优质企业脱贫攻坚办公室制度精选word文档 13页文档格式.docx

《优质企业脱贫攻坚办公室制度精选word文档 13页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优质企业脱贫攻坚办公室制度精选word文档 13页文档格式.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优质企业脱贫攻坚办公室制度精选word文档 13页文档格式.docx

第三条脱贫攻坚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

第二章中央统筹

第四条党中央、国务院主要负责统筹制定脱贫攻坚大政方针,出台重大政策举措,完善体制机制,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协调全局性重大问题、全国性共性问题。

第五条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全国脱贫攻坚的综合协调,建立健全扶贫成效考核、贫困县约束、督查巡查、贫困退出等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对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和第三方评估,有关情况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第六条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建设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大数据平台,建立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完善农村贫困统计监测体系。

第七条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按照工作职责,运用行业资源落实脱贫攻坚责任,按照《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要求制定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中央纪委机关对脱贫攻坚进行监督执纪问责,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进行集中整治和预防,审计署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资金重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第三章省负总责

第九条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并确保责任制层层落实;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政策措施,根据脱贫目标任务制定省级脱贫攻坚滚动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省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向中央签署脱贫责任书,每年向中央报告扶贫脱贫进展情况。

第十条省级党委和政府应当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扶贫资金增长机制,明确省级扶贫开发投融资主体,确保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

统筹使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定点扶贫等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第十一条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及时纠正和处理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

第十二条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贫困县的管理,组织落实贫困县考核机制、约束机制、退出机制;

保持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做到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

第四章市县落实

第十三条市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协调域内跨县扶贫项目,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管理、脱贫目标任务完成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监督。

第十四条县级党委和政府承担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负责制定脱贫攻坚实施规划,优化配置各类资源要素,组织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县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第十五条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指导乡、村组织实施贫困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退出工作,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十六条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制定乡、村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指导意见并监督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保证贫困退出的真实性、有效性。

第十七条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指导乡、村加强政策宣传,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把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第十八条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坚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强化贫困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和稳定基层干部队伍。

第十九条县级政府应当建立扶贫项目库,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立健全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对扶贫资金管理监督负首要责任。

第五章合力攻坚

第二十条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双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必须亲力亲为,推动建立精准对接机制,聚焦脱贫攻坚,注重帮扶成效,加强产业带动、劳务协作、人才交流等方面的合作。

东部地区应当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步增加帮扶投入;

西部地区应当主动对接,整合用好资源。

第二十一条各定点扶贫单位应当紧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细化实化帮扶措施,督促政策落实和工作到位,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不脱贫不脱钩。

第二十二条军队和武警部队应当发挥组织严密、突击力强等优势,积极参与地方脱贫攻坚,有条件的应当承担定点帮扶任务。

第二十三条各民主党派应当充分发挥在人才和智力扶贫上的优势和作用,做好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

第二十四条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支持和参与脱贫攻坚。

第六章奖惩

第二十五条各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以及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到位、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并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对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第二十六条各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以及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对在脱贫攻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帮扶主体,予以大力宣传,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中西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参照本办法实施。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1X年10月11日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201X年10月17日电)

篇二:

省厅出台16项措施助力全省脱贫攻坚

4月21日,省人社厅出台《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移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从实施技能扶贫、就业创业扶贫、社会保障扶贫、人才支撑扶贫等方面,制定出台16项措施,推动脱贫攻坚及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一、实施精准培训,加快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贫困户教育培训工程

1.打造“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升级版,加大贫困地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

分类组织实施各具特色的职业素养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广大求职者特别是贫困劳动力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加大劳务输出地农村劳动力培训项目建设力度,重点抓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品牌基地和省级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示范基地建设。

在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申报中,在项目名额上对全省贫困县给予适当倾斜。

进一步调整职业培训政策,提升补贴标准,提高贫困劳动力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2.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鼓励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技工院校。

鼓励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使贫困家庭子女掌握就业技能,尽快实现就业。

对全省公办技工院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学生免除学费,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发放助学金。

3.强化校企合作,鼓励企业到贫困地区开展培训。

引导职业(技工)院校采取顶岗实习或校企合作等方式,开展产学结合,实现校企无缝对接。

支持用人企业在贫困地区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开展订单定向培训,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培训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50%,对企业给予定额职业培训补贴。

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大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

4.加强贫困地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

坚持新建项目向贫困县倾斜的原则,积极协调争取资金支持,提高贫困地区的补助比例。

到2018年底,全部贫困县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确保贫困劳动力能够享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5.加强贫困地区就业信息的宣传对接。

结合每年开展的“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举办转移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为贫困地区劳动力搭建就业服务平台。

通过村组宣传栏、广播、电视、手机客户端等多种形式将岗位信息送到贫困劳动力手中,帮助其实现就业,并做好后续跟踪服务。

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乡(镇)、村劳务经纪人、信息员介绍就业的主动性,对成功介绍扶贫对象与当地企业或其他实体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实现就业6个月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和信息员,每介绍1人给予200元职业介绍补贴。

6.引导贫困劳动力从事家庭服务业。

把家庭服务业领域的培训纳入到“农村劳动力技能提升计划”,对贫困家庭开展

免费技能培训,拓宽农村贫困劳动力进城务工渠道。

加大对家庭服务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发展和培育一批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

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家庭服务业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

7.实行贫困劳动力实名制管理。

依托“金保工程”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加强与扶贫开发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比对,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全部建档,实行实名登记,录入就业扶贫信息系统,实现贫困劳动力的动态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对一”就业创业等服务。

8.建立贫困地区境内外劳务输出机制。

积极推进外省市劳务协作,加强与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的劳务合作关系,继续挖掘向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劳务输出潜力。

密切与商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培育境外劳务中介机构,有组织地拓展境外劳务市场,鼓励境内外劳务机构重点在贫困地区招工。

支持有条件的劳务输出地区建立劳务派出机构,对贫困县建立驻外劳务机构并开展劳务输出的,给予经费补贴。

9.扶持贫困地区劳动力自主创业。

重点扶持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贫困劳动力,对参加创业培训的扶贫对象,培训合格并取得证书的,每人最高补贴1500元;

为创业培训合格的贫困人员,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等免费服务。

对贫困家庭劳动者初次创办的企业,免除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的,给予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创业担保贷款10万元。

10.创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

围绕农民工返乡创业面临的

场地短缺、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不配套等突出问题,有条件的县(市)可依托现有场地建立农民工创业园区,帮助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对创建省级示范园区的给予一定的奖励扶持。

通过开展创业型乡(镇)村创建活动,引导本地服装纺织、电子、农产品加工和服务等企业,在有条件的乡(镇)村创建就业实体。

对乡(镇)、村创办的实体吸纳贫困人口就业达到30%以上,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0000元。

三、强化社保兜底,提高贫困地区社会保险水平

11.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精准扶贫功能。

积极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研究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鼓励缴费困难群体续保和改善缴费结构。

建立社保兜底扶贫机制,允许有条件的地区将扶贫对象由政府逐步纳入代缴养老保险费范围,确保贫困对象能够享受到养老金保障。

12.提高贫困残疾人的医疗保障水平。

在国家政策规定的范围内,逐步提高贫困残疾人康复医疗的保障水平,探索把各种效果确切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中去。

四、强化人才支撑,引导各类人员服务贫困地区

13.加大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根据国家统一安排,狠抓政策落实,确保服务期满大学生顺利就业。

加大扶贫力度,在201X-2020年第二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中,增加贫困地区及扶贫岗位招募。

14.加大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力度。

全面落实《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数量适当向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和激励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就业。

15.在职称评聘方面向农村和基层一线倾斜。

对县以下单位在职称申报时外语不作要求,对农村学校与城市学校实行同样的结构比例标准,降低农村学校评价标准,引导农村教师留在基层。

16.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公务员队伍建设。

科学编制考试录用计划,适当放宽基层录用资格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