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经纪业务系统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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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经纪业务系统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试行).doc

经纪业务系统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促进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纪业务发展,吸引优秀人材,完善管理机制,防范和控制风险,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政策法规,特制定《经纪业务系统人力资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经纪业务系统包括:

管理总部、营业部,以及区域交易中心。

在上述范围内,各类岗位、各类员工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管理原则。

一、经纪业务系统人力资源管理必须坚持如下原则:

(一)坚持风险控制优先。

(二)坚持专业岗位垂直管理。

(三)坚持经济效益最大化。

(四)坚持市场化运作规则。

二、公司经纪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信息技术部、交易清算部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在人力资源部的协调、指导下,组织落实本办法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各项要求。

第二章岗位设置及编制

第四条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

一、岗位设置是经纪业务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环节。

二、经纪业务系统岗位设置要做到精简、高效,科学设岗、按岗配人,避免岗位的重置和缺失,减少人员的闲置和浪费。

三、岗位设置要与公司经纪业务中、长期发展目标相适应,既考虑公司经纪业务的历史渊源和现状,也要注意参照国际、国内证券行业的成功经验。

第五条经纪业务系统岗位设置。

一、管理总部岗位设置。

(一)管理总部的主要职能:

1、对所辖地区的经纪业务进行协调指导,督促其完成年度绩效工作目标,加强运营过程的中台控制;

2、组织所辖营业部贯彻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保障信息传递及时通畅;

3、为所辖营业部业务开发、客户维护及后勤保障提供支持和服务;

4、配合公司开拓投行、债券、并购等其他证券业务。

(二)管理总部的岗位设置分为办公运行、客户服务、市场开拓三个类别。

三、营业部岗位设置。

(一)营业部的主要职能:

1、作为经纪业务产品及其他金融产品的运营销售平台,是经纪业务的利润中心;

2、配合公司有关方面开拓投行、债券、并购等其他证券业务。

(二)营业部的岗位设置,分为后台岗位和前台岗位两大类。

其中,后台岗位包括:

会计主管、会计、出纳,电脑主管、运行维护,开户管理、资金管理、综合管理;前台岗位包括:

客户服务和经纪业务销售。

营业部下设的服务部岗位设置为:

服务部经理、开户管理、运行维护三个岗位。

三、区域交易中心岗位设置。

(一)区域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能是:

为所在区域营业部经纪业务集中交易和清算提供服务。

(二)区域交易中心岗位设置为:

电脑主管、运行维护,清算主管、清算员。

第六条岗位设置的调整。

经纪业务系统岗位统一设定以后,公司可以根据不同年度、不同时期经纪业务发展需要,由经纪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信息技术部、交易清算部分别商人力资源部提出调整意见,并由人力资源部分别报送各业务线主管领导审批后,经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同意,报公司批准实施。

第七条岗位说明书。

一、编制岗位说明书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各岗位的职责,便于落实绩效管理的各项要求,经纪业务系统每个工作岗位都要制定岗位说明书。

二、岗位说明书的内容包括:

岗位名称、所属部门、汇报关系、岗位目的、主要职责、任职资格(条件)等内容。

三、岗位说明书的编制。

(一)经纪业务岗位说明书由经纪管理部负责编制;财务人员、电脑人员、清算人员的岗位说明书分别由计划财务部、信息技术部、交易清算部负责编制(岗位说明书见附件一)。

(二)岗位说明书编制完成以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各业务线主管领导同意,经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四、岗位说明书可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予以调整和完善,原则上每年年终修订一次。

第八条人员编制。

根据公司经纪业务发展需要,本着有利于成本控制和薪酬激励的原则,确定人员编制。

一、管理总部人员编制。

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人;办公运行:

5家营业部以下(含5家)2人,5家营业部以上3人;客户服务:

5家营业部以下(含5家)2人,每增加3家营业部增加1人,人数最多不超过6人;市场开拓:

2人。

以上人员编制上限为13人。

二、营业部人员编制。

营业部经理1人;后台岗位:

开户管理1人,资金管理1人,综合管理1人,会计主管1人、出纳1人,电脑主管1人、运行维护1人;前台岗位:

客户服务、经纪业务销售7人(其中含:

客户服务主管和销售主管各1人)。

以上人员编制上限为15人。

根据工作需要,可配备营业部副经理,原则上不额外增加人员编制。

营业部下设一家服务部,可增加3人,即:

服务部经理、开户管理、运行维护各1人。

三、区域交易中心人员编制。

电脑主管1人、运行维护2人;清算主管1人、清算员1人(或设清算员2人,不设清算主管)。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调整编制:

(一)管理总部挂靠的营业部,可以增加1-2名会计岗位人员;

(二)营业部资金管理岗位人员,在“第三方存管”完成后,视具体情况可转为前台经纪业务销售岗位;

(三)挂靠在营业部的区域交易中心,设电脑人员4人(电脑主管1人,运行维护3人),所挂靠的营业部只设电脑主管1人。

五、经纪业务系统各类人员编制,如因业务发展需要进行调整,由经纪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信息技术部、交易清算部分别提出初步意见,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各业务线主管领导同意后,经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批准实施。

其中:

计划财务部、信息技术部、交易清算部对编制的调整意见,需经纪管理部会签后履行上述审批程序。

第三章岗位聘任

第九条经纪业务系统岗位聘任,按照不同专业岗位、不同管理权限和风险控制的要求,分层次组织进行。

一、管理总部总经理、副总经理、营业部经理的聘任,由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商经纪业务线主管领导提名,人力资源部会同经纪管理部进行任职能力专项考核,报公司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聘任手续。

其中:

营业部经理任职能力考核吸收所在管理总部参与。

二、财务人员、电脑人员、清算人员的聘任,分别由计划财务部、信息技术部、交易清算部总经理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提名,由经纪管理部会签,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聘任手续。

其中:

会计主管、电脑主管、清算主管的聘用,需由人力资源部报各业务线主管领导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审批。

三、经纪业务线其他人员的聘任。

(一)管理总部其他员工聘任,由总经理提名,聘任结果报人力资源部、经纪管理部备案后,由管理总部办理聘任手续;

(二)营业部其他员工聘任,由营业部经理提名,结果报所在管理总部备案后,由营业部办理聘任手续。

其中:

营业部副经理、服务部经理的聘任,须报经纪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十条聘任期限及聘任形式。

一、岗位聘任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劳动合同期限到期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或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其岗位聘任自行解除。

二、岗位聘任以《岗位聘任通知》(见附件二)的形式予以明确,内容应载明员工受聘的部门、岗位名称、聘任的起止日期。

三、员工受聘上岗前,要详细了解所聘岗位《岗位说明书》的各项要求后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岗位解聘与待岗。

一、岗位解聘是指员工岗位聘任期限未满,由于各种原因,提前解除岗位聘任。

(一)经纪业务系统员工解聘权限与聘任权限相对应,解聘后如离职,按照公司统一制定的《员工离职管理办法》办理。

(二)对以下几种情况,公司采取岗位解聘方式处理:

1、由于工作需要,在原岗位聘任期限尚未结束,因岗位调整变动,原岗位聘任自行解除;

2、由于机构调整、变迁,原岗位取消,其岗位聘任自行解除;

3、由于主观不努力,或出现工作过失,公司提前解除岗位聘任;

4、绩效评估结果不合格;

5、公司规定明确的其他原因。

二、待岗。

对个别人员待岗,按照《公司员工待岗规定》办理。

第四章人员录用

第十二条经纪业务系统人员招聘录用,必须在人员编制内进行,不得突破人员编制数额。

第十三条招聘录用人员必须符合《岗位说明书》规定的上岗资格或专业条件。

同时,要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属于公司要求回避范围外的人员,且身体健康。

第十四条各岗位的招聘录用,依据不同管理权限实行不同要求。

一、管理总部总经理、副总经理,营业部经理的招聘录用,由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和经纪业务线主管领导提名,经人力资源部组织面试考察后,报公司审批,人力资源部办理录用聘任手续。

其中:

营业部经理的面试考察,吸收管理总部参与。

二、财务人员、电脑人员、清算人员的招聘录用,由计划财务部、信息技术部、交易清算部分别提出人选,交经纪管理部会签,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办理录用聘任手续。

其中:

会计主管、电脑主管、清算主管的招聘录用,需由人力资源部报各业务线主管领导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审批。

三、经纪业务系统其他人员的招聘录用。

管理总部其他员工的招聘录用,由所在机构组织面试,并向人力资源部、经纪管理部报备后,办理录用聘任手续。

营业部其他人员的录用聘任,由营业部组织面试,报所在管理总部备案后,办理录用聘任手续。

其中:

营业部副经理、服务部经理的录用须报经纪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五章风险管理

第十五条经纪业务系统实行重要岗位轮岗制度。

一、轮岗的基本原则。

前台业务岗位尽量少轮或不轮岗,后台控制岗位(会计主管、电脑主管、清算主管)缩短轮岗期限。

二、轮岗期限。

原则上在一个岗位工作不超过2年。

三、轮岗的安排。

根据不同管理权限,由经纪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信息技术部、交易清算部分别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经纪业务系统实行重要岗位强制休假制度。

管理总部总经理、副总经理,营业部经理,服务部经理以及会计主管、电脑主管、清算主管、客户服务主管实行强制休假,并分别由经纪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信息技术部、交易清算部按照《考勤管理制度》规定组织实施,并将具体安排通报相关的管理总部。

第十七条经纪业务系统实行重要岗位离任审计制度。

一、管理总部总经理,营业部经理,服务部经理,以及会计主管、清算主管离职,必须进行离任审计。

二、上述人员离任审计的操作程序,依照公司离任审计的相关制度办理。

离任审计结束前,被审计人员不得离岗。

第十八条经纪业务系统实行重要岗位人事审查制度。

公司招聘录用管理总部总经理、副总经理,营业部经理,服务部经理,以及会计主管、电脑主管、清算主管、客户服务主管,必须进行人事审查,其主要内容:

一是需经必要的人事外调;二是人事档案必须调入公司;三是要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第六章绩效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对经纪业务系统实施绩效管理制度,并依据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兑现奖惩。

一、绩效目标年初由经纪管理部分解到各营业部,并由营业部分解到每位员工。

二、经纪管理部根据年度绩效目标,会同管理总部对营业部进行绩效跟踪、分析和辅导。

三、经纪管理部根据公司绩效管理委员会安排,年终统一组织落实绩效评估,具体办法按照公司制定的绩效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执行。

第七章薪酬分配

第二十条 经纪业务系统员工薪酬待遇由固定工资、佣金提成、年度绩效奖金和福利待遇四个部分组成。

第二十一条经纪业务系统员工因所在工作岗位和工作性质不同,享受不同结构的薪酬待遇,其中:

营业部经理及后台员工享受固定工资、年度绩效奖金和福利待遇,原则上不享受佣金提成;前台人员享受固定工资、佣金提成和福利待遇,原则上不享受年度绩效奖金。

第八章固定工资

第二十二条固定工资是员工完成岗位职责而得到的基本工作报酬。

公司根据员工岗位工作的技术水平、需要付出的努力程度、完成工作所承担的责任和工作环境等因素确定固定工资。

第二十三条固定工资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分配:

一、固定工资与所在地区的消费水平挂钩。

每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经纪管理部依据各方面确定的固定工资,下达年度固定工资计划。

其中:

员工月度固定工资标准=所在地区系数×员工所聘岗位固定工资的基本标准

所在地区系数=地区类别系数×城市类别系数

(地区类别系数: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为1,苏南、浙江、福建、广东、海南等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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